探索公安廉政文化制度建设之思考
三、当前我市公安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公安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公安机关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我市公安机关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在前几年工作中,积极探索建设具有公安特色的廉政文化,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两个层面。在精神文化上,注重抓好各类主题教育和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把廉政文化建设寓于公安文化建设之中,充实教育内容,对宣传教育的具体内容和载体不断增加文化含量,避免空洞枯燥的说教,使活动形式生动活泼,有声有色、内容丰富多彩,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让受教育者在文化艺术的气氛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不断提升精神境界,筑守思想道德防线。去年我局举办了廉政演讲、廉政书画比赛、廉政格言征集、“廉政文化进警营”、“廉政文化进家庭”等文艺活动,组织观看了各类重大廉政教育录像片,并邀请专家集中讲授廉政课目,专门开设廉政教育专栏,加强廉政景观建设,极大丰富了民警的文化生活,营造了浓厚的反腐倡廉文化氛围。在制度文化上,通过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谈话制度、十不准规定、黄牌警告制度、告诫制度、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等各项廉政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民警的行为,形成一套自律、惩戒机制。同时采取一些警示性的措施,从表现与内容上进行督促。为了使民警牢记并严格遵守公安部的五条禁令、省政府的四项禁令和市政府的三项禁令,我局专门制作了印有此三种禁令的卡片,分发至各民警手中,营造一种防腐保廉的良好氛围。当前,公安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公安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还尚有差距,存在着不少与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
(一)公安廉政文化建设的认识还不到位。公安廉政文化只是作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一部分,还未真正把廉政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公安文化建设大格局来考虑,难以形成独立声势。 (二)公安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未完全体现。当前公安机关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腐败犯罪蔓延的势头并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部分民警理想信念淡薄,缺乏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服务意识,导致法制观念淡薄,经不起诱惑,守不住清贫,做出一些有违原则性、满足于一己之私欲的违法违纪事情来。这些消极腐朽文化思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有较大市场,直接与公安廉政文化倡导的内容形成冲突,致使公安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不能很好地得以体现和发挥。 (三)公安廉政建设的方法内容缺少新意。当前,社会经济处于转型时期,复杂的形势给廉政文化建设带来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廉政文化建设缺乏与时俱进的理念,显得活力不足,在方法上局限于老套,教育内容上缺乏针对性,教育对象上缺乏层次性,显得途径单一,方法陈旧,内容简单,对象不清,效果不佳,从而起不到真正的作用。 (四)公安廉政文化的建设体系不够完善。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持久的、经常性的工作,目前仅局限于组织一些文化活动和开展一些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没有明确体系规划,更加谈不上完善的文化建设体系。但公安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畅通了系统的运作机制,才能使公安廉政文化在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四、探索加强公安廉政文化制度建设的思考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建设在廉政文化建设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依靠制度惩治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的根本途径。”从廉政文化的特定涵义中可以看出,廉政制度在廉政文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廉政文化则是一种载体,其作用就是为了推介和传播廉政思想,促进廉政制度的实施。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容易使我们队伍经受不住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导致一些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特别是在制度不够健全的情形下,发挥廉政文化对公安队伍的推进作用,加强廉政文化制度建设更具有现实的迫切性。
(一)组织领导体系。公安廉政文化建设既是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课题,又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课题,绝不是光靠纪检监察部门或宣传部门来部署,来实施,而是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各级主要领导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要亲自抓、重点抓,落实抓。党委书记应率先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调研商讨,并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公安廉政文化的具体实施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市公安机关建立了内部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内部监督部门联席会议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者,纪委监察部门作为具体的实施者,协助党委制定具体的总体目标,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强化目标管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形成在党委统一的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职的良好格局。 (二)统筹规划体系。通盘考虑、全面部署、系统推进是取得廉政文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条件。廉政文化建设既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通盘规划、统筹安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续深入,不断拓展,要进行精心构建和设计,突出长效运作。一方面,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公安文化建设的大格局之中,做到长远规划,着力培育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特质的、具有深刻烙印的警察精神,大力弘扬以忠诚为核心的警察价值观,凸现诚信政治本色的新时代和谐警营生活,激浊扬清、凝聚警心。另一方面,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大格局之中,形成广大民警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都能受到清正廉洁之风感染和熏陶的长效机制。公安机关要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反腐败文件精神,制订廉政文化五年规划,落实具体实施步骤和措施,确保廉政文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在潜移默化中唤起民警在自警、自省、自觉基础上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解决公安队伍中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及一些顽症痼疾。 (三)文化教育体系。思想信仰是文化的观念形态,也是文化的最深层表现形式。廉政文化教育要形成制度化,就是廉政教育的内容要科学化、系统化、稳定化,廉政教育的形式也要组织化、合理化、全面化,也就意味着廉政文化教育制度必须同党和国家的制度改革保持协调一致,形成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建立健全法制社会相匹配,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相承接,与公安民警身份相符合的文化教育体系。专门出台文化教育实施方案,建立教育基地,运用教育载体,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而不是以当下的时事政治和道德评论来代替党性和廉政基本理念教育,或孤立地就廉政谈廉政,就反腐谈反腐;或以书本文件的学习配合代替了当今社会现实问题的分析;或满足于以典型和案例的宣传代替对规则和规范本身的深入理解和把握等等流于形式的教育方式。事实证明,缺少制度保障的廉政教育,无论怎样花力气、下功夫,只有局限于“吹拉弹唱”,仅仅满足于“一时热闹”,却很难产生深刻、有力、可持续的效果。 (四)监督网络体系。行为方式是文化的外在表现,廉洁用权是廉政文化的基本内涵,也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目标。其对于实际工作中极易发生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基层公安机关而言,要实现廉洁用权、公正执法的目标,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监督。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完善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政工、法制、信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内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信息共享,共同把好监督关。另一方面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包括建立健全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制度和进一步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和定期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