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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索公安廉政文化制度建设之思考

    时间:2009年06月01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制度建设思考廉政文化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进入新阶段的一种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它是人们关于廉政知识、信仰、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和社会评价。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和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它是以先进的廉政制度为基础,以先进的理论、廉政思想为核心,以先进的廉政文学艺术为载体,并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广博的文化知识和丰富的社会实践。公安廉政文化作为整个廉政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其鲜明的职业特征和独特的价值取向。探索公安廉政文化的制度建设,不仅是认真贯彻公安部党委在《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中提出“2006年,在全*公安机关部署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要求的切实举措,更是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的工作机制”的指示的内在要求。

        一、公安廉政文化的定义和内涵

        笔者认为公安廉政文化是指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思想、信仰、知识、行为和与之相应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社会评价。是全体公安民警在公安管理和执法办案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展的以“立法为公,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融合了公安机关思想理念、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规章制度、警察行为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思维方式和公安行为方式等内容的总和,体现了思想、道德、法律为一体的素质要求,体现了公安民警共同的价值标准和精神观念。其内涵至少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精神文化,包括廉政的认识程度,廉政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生活观念、价值取向等;二是管理文化,包括廉洁从政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激励机制、廉政教育等;三是物质文化,包括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场所、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的各种物质载体等。

        二、公安廉政文化建设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

        加强公安廉政文化建设,是公安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是清除腐败滋生的文化土壤,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要求,是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几年全*公安系统通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健全落实各项廉政制度,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很严峻。去年浙江省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42起、处理民警185人。我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起,处理民警4人。在这种形势下,要遏制公安腐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显得十分迫切。建设具有公安特色的、健康向上的先进廉政文化,占领公安民警思想阵地,有助于提高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民警的免疫力,纯洁执法主体;有助于在公安队伍中营造廉洁的良好风尚,优化执法环境;有助于把从严治警、执法为民的各项要求变为全体公安民警的共同意志和行为准则,提高执法能力。廉政文化产生于党风廉政建设实践,并在实践中获得生长的动力和土壤。与此同时,廉政文化也能积极作用于党风廉政建设,并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表现出积极的作用。

        (一)导向默化作用。廉政文化作为经济、政治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具有社会属性,对社会有较强的辐射功能和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当前,我们处在社会、经济变革时期,文化呈现多元状态,其表现形式也随之多元化,具有鲜明的指向性,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随时都在接受社会生活带来的信息,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文化的熏陶,从而使人生观和价值观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廉政文化通过文化自身规律和渠道、文化传媒方式和魅力影响着人们,使得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渗透于文化的方方面面,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更具人性化、情趣化,具有很强的导向功能。因此,在公安廉政文化建设中,广大民警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廉政文化信息后,在自觉不自觉中接受文化的熏陶,让廉政文化从情感上、心理上控制支配和决定公安民警的言行。廉政文化的这种独特作用和力量是在不知不觉中的感化、悟化、烙印,使人们默化遵循着一定的文化印记来指导各自的行为德性,从而影响、引导公安民警的价值取向和人生态度,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搭建良好的外部框架。

        (二)规范批判作用。廉政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既激励人的思想意志,又规范人的行为举止,它指导人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违反了道德准则,廉政文化的软性控制就会发生作用,对行为予以纠正,从而促进民警廉洁自律。首先,从道德上进行规范。各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可使民警在陶冶情操中得到纯洁,道德行为受到约束;其次,从思想上进行规范。廉政文化作为思想政治理论的载体之一,以其鲜活的形式对思想政治理论进行广泛的传播,使广大民警接受正确的思想政治理论,以规范自己的行为;再次,从制度上进行规范。一方面是通过确定时间,制定规章,组织广大民警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和廉政法规,掌握各类行为准则,规范日常举止;另一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通过参与,起到规范作用。同时,文化是一种软环境,从文化的角度来审视廉政,以廉政的尺度来评判社会,是廉政文化最为根本的特征。廉政文化不仅是一种道德观念,还是一种价值尺度,无时无刻不在度量民警的思想和行为。廉政文化从根基上摧毁了腐败文化,对腐败行为予以抨击和批判,在公安民警中形成以廉洁为荣的浓厚氛围,从而有效地遏制和惩治腐败现象。

        (三)凝聚激励作用。中华民族具有丰富的廉政文化遗产,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文化的凝聚和激励作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廉政文化一经确定,无形中就能形成强势文化氛围,鄙弃腐败文化、腐败思想,在公安系统形成一个特色警营文化体系,牢固树立一种廉政理念,使得广大公安民警在同一类型和模式的文化氛围中得到强化、培养,通过相同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方式,使整个公安队伍因同一的文化渊源而形成一种强大的凝聚力量。因此,当今公安廉政文化的一个重要作用在于它能够凝聚公安广大民警的力量,共同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能够激励民警发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作用,立法为公,执法为民。通过廉政文化宣传和传播,使民警形成共同的理想,形成统一的组织性、纪律性,保证在思想上、组织上的高度一致性,使广大民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守住信念防线,守住道德防线,守住法纪防线,做到保持廉洁的自律意识。

        (四)社会监督作用。监督在当今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廉政文化是“廉政”特殊性与“文化”普遍性的有机统一,它往往利用文化建设的形式、载体、资源等,寓教于文、寓教于理、寓教于乐、寓教于一切有益的文化活动中。廉政文化的监督作用,不在于其本身如何去监督而在于它能唤起人们的监督意识,能产生强大的感召力,激起人们的监督意识。具体表现在:一是随着廉政文化的传播,民警们主动监督的意识会越来越强烈,支持和参与反腐的意识也越来越强;二是通过各种廉政文化活动,使那些有腐败行为的人产生强烈的内心震憾,进而痛改前非或悬崖勒马;三是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针对一些干部怕曝光的心理,通过舆论曝光、敲响警钟,及时监督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执法行为。

        三、当前我市公安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公安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公安机关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我市公安机关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在前几年工作中,积极探索建设具有公安特色的廉政文化,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两个层面。在精神文化上,注重抓好各类主题教育和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把廉政文化建设寓于公安文化建设之中,充实教育内容,对宣传教育的具体内容和载体不断增加文化含量,避免空洞枯燥的说教,使活动形式生动活泼,有声有色、内容丰富多彩,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让受教育者在文化艺术的气氛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不断提升精神境界,筑守思想道德防线。去年我局举办了廉政演讲、廉政书画比赛、廉政格言征集、“廉政文化进警营”、“廉政文化进家庭”等文艺活动,组织观看了各类重大廉政教育录像片,并邀请专家集中讲授廉政课目,专门开设廉政教育专栏,加强廉政景观建设,极大丰富了民警的文化生活,营造了浓厚的反腐倡廉文化氛围。在制度文化上,通过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谈话制度、十不准规定、黄牌警告制度、告诫制度、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制度等各项廉政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民警的行为,形成一套自律、惩戒机制。同时采取一些警示性的措施,从表现与内容上进行督促。为了使民警牢记并严格遵守公安部的五条禁令、省政府的四项禁令和市政府的三项禁令,我局专门制作了印有此三种禁令的卡片,分发至各民警手中,营造一种防腐保廉的良好氛围。当前,公安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公安廉政文化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还尚有差距,存在着不少与形势和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

        (一)公安廉政文化建设的认识还不到位。公安廉政文化只是作为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一部分,还未真正把廉政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公安文化建设大格局来考虑,难以形成独立声势。

        (二)公安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未完全体现。当前公安机关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腐败犯罪蔓延的势头并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部分民警理想信念淡薄,缺乏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服务意识,导致法制观念淡薄,经不起诱惑,守不住清贫,做出一些有违原则性、满足于一己之私欲的违法违纪事情来。这些消极腐朽文化思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有较大市场,直接与公安廉政文化倡导的内容形成冲突,致使公安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不能很好地得以体现和发挥。

    (三)公安廉政建设的方法内容缺少新意。当前,社会经济处于转型时期,复杂的形势给廉政文化建设带来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廉政文化建设缺乏与时俱进的理念,显得活力不足,在方法上局限于老套,教育内容上缺乏针对性,教育对象上缺乏层次性,显得途径单一,方法陈旧,内容简单,对象不清,效果不佳,从而起不到真正的作用。

        (四)公安廉政文化的建设体系不够完善。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持久的、经常性的工作,目前仅局限于组织一些文化活动和开展一些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没有明确体系规划,更加谈不上完善的文化建设体系。但公安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畅通了系统的运作机制,才能使公安廉政文化在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四、探索加强公安廉政文化制度建设的思考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制度建设在廉政文化建设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依靠制度惩治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的根本途径。”从廉政文化的特定涵义中可以看出,廉政制度在廉政文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廉政文化则是一种载体,其作用就是为了推介和传播廉政思想,促进廉政制度的实施。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容易使我们队伍经受不住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导致一些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特别是在制度不够健全的情形下,发挥廉政文化对公安队伍的推进作用,加强廉政文化制度建设更具有现实的迫切性。

        (一)组织领导体系。公安廉政文化建设既是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课题,又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课题,绝不是光靠纪检监察部门或宣传部门来部署,来实施,而是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各级主要领导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要亲自抓、重点抓,落实抓。党委书记应率先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调研商讨,并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公安廉政文化的具体实施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市公安机关建立了内部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内部监督部门联席会议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者,纪委监察部门作为具体的实施者,协助党委制定具体的总体目标,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强化目标管理,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形成在党委统一的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职的良好格局。

        (二)统筹规划体系。通盘考虑、全面部署、系统推进是取得廉政文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条件。廉政文化建设既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通盘规划、统筹安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续深入,不断拓展,要进行精心构建和设计,突出长效运作。一方面,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公安文化建设的大格局之中,做到长远规划,着力培育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特质的、具有深刻烙印的警察精神,大力弘扬以忠诚为核心的警察价值观,凸现诚信政治本色的新时代和谐警营生活,激浊扬清、凝聚警心。另一方面,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大格局之中,形成广大民警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都能受到清正廉洁之风感染和熏陶的长效机制。公安机关要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反腐败文件精神,制订廉政文化五年规划,落实具体实施步骤和措施,确保廉政文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在潜移默化中唤起民警在自警、自省、自觉基础上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解决公安队伍中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及一些顽症痼疾。

        (三)文化教育体系。思想信仰是文化的观念形态,也是文化的最深层表现形式。廉政文化教育要形成制度化,就是廉政教育的内容要科学化、系统化、稳定化,廉政教育的形式也要组织化、合理化、全面化,也就意味着廉政文化教育制度必须同党和国家的制度改革保持协调一致,形成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建立健全法制社会相匹配,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相承接,与公安民警身份相符合的文化教育体系。专门出台文化教育实施方案,建立教育基地,运用教育载体,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而不是以当下的时事政治和道德评论来代替党性和廉政基本理念教育,或孤立地就廉政谈廉政,就反腐谈反腐;或以书本文件的学习配合代替了当今社会现实问题的分析;或满足于以典型和案例的宣传代替对规则和规范本身的深入理解和把握等等流于形式的教育方式。事实证明,缺少制度保障的廉政教育,无论怎样花力气、下功夫,只有局限于“吹拉弹唱”,仅仅满足于“一时热闹”,却很难产生深刻、有力、可持续的效果。

        (四)监督网络体系。行为方式是文化的外在表现,廉洁用权是廉政文化的基本内涵,也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目标。其对于实际工作中极易发生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的基层公安机关而言,要实现廉洁用权、公正执法的目标,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监督。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完善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政工、法制、信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内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信息共享,共同把好监督关。另一方面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包括建立健全人大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制度和进一步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和定期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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