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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全市社会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时间:2009年11月2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委同意召开的,既是一次经验交流会,也是一次现场观摩会。三天来,通过观摩交流,大家普遍反映,深受启发,开阔了视野。可以说,这次会议是对我市99年以来推行治安防范承包工作的一次集中检阅。会议开得很好。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加强基层治安防范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提高对推行社会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重要意义的认识

        治安问题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解决治安问题,必须全面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综合治理方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立足于防范,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各项措施。通过大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城乡治安防控体系,扎实有效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夯实了我市各项工作基础。特别是99年以来,各地积极适应新形势,探索新途径,大力推行了社会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截止目前,全市已有**个村、**家企事业单位、**个居民小区,实行了这一治安防范新形式,推广面达到**%,在打击预防犯罪、维护基层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的看,这一做法领导肯定,群众拥护,效果明显。

        实行社会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是我市人民群众在新形势下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生动实践和创新。通过承包,实现了治安防范工作的“契约化”管理,解决了责、权、利的有机统一,使防范义务与经济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它适应了市场经济物质利益原则的本质要求,适应了社会事务管理手段多样化的需要,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愿望,是新形势下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有效形式。三年多来,各地在推行治安防范承包实践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断总结、完善和提高,做了大量工作。这次会上,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从不同的角度交流了这方面的经验做法,集中展示了三年来推行治安防范承包的工作和成效。可以说,各有特色,很有价值。实践证明,推行与不推行大不一样,凡是实行承包的地方和单位,治安、刑事发案都有了不同程序的下降,特别对一些可防、可控案件,效果就更加明显。我市的这一做法,也引起了中央和省里的注意,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治安防范承包在推广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有些领导同志认识程序上还不够高,没有把它作为实施“网底工程”、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载体来抓;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县市区之间、乡镇之间、城乡之间还存在不少差距,推行的面还不广;有的不能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盲目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结果,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在具体承包运作过程中,如何选人用人、签定承包协议以及考核奖惩、监督管理等方面,还不够科学规范。客观地讲,一个新生事物的成长、发展,总要有一个过程,这些问题的存在也是难免的。我相信,通过今后大家的工作努力,一定会有所改进和提高,使我市治安防范承包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当前,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正在向纵深发展。要把这场斗争进行到底,实现中央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还很艰巨。下一步,必须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在继续搞好“严打”的同时,在防范上狠下功夫。就我市来说,主要是加大治安防范承包工作的力度。在当前各方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市委拿出三天半的时间,专题调研、交流治安防范承包工作,足见市委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决心。今天召开这次会议,既是经验交流会,也是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会。通过这次会议的推动,目的是解决治发防范承包工作“面更广”、“质量更好”、“动作更规范”的问题。希望各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推广落实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实施“网底工程”的重要载体,作为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抓住关键环节,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的落实

        总结前段我市的工作实践,要落实好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必须解决好这样几个关键问题。

        1、把好选人关,解决承包人怎么选的问题。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是推行社会治安防范承包的首要环节。在这方面,主要应把握好“四严”。一是严格标准。承包人必须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群众威信高,具有一定治安保卫专业知识,志愿从事安全保卫工作。二是严格程序。在选聘过程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让村民、职工广泛参与,在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的基础上,进行竞争上岗,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是严格把关。选聘工作要在基层党政组织的领导下进行,研究同意后报公安机关审核批准,严防有劣迹的人混入其中。四是严格培训。承包人产生之后,要先培训,后上岗。通过以会代训、办短训班、组织军训等形式,进行思想道德、法律知识和“三防”基本技能教育,确保他们政治上合格、思想上过硬、行为上规范、业务上胜任。

        2、把好合同关,解决责、权、利相统一的问题。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的核心是责权利的统一,签好《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奖惩是推行治发承包的重要一环。在这方面,要突出抓住两点:一要明确承包人的权利。治安防范承包是“真包”、“大包”,是一种全新的治安防范机制。要赋予治安承包人相对独立的特殊主体地位,赋予其相应的职权。因此,在治安防范承包《协议书》中,要明确规定治安承包人对所雇佣人员的聘用权、解聘权,报酬、奖金的二次分配权,保证承包人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二要严格奖惩。对全年按合同规定完成承包目标的,坚决兑现承包款,并给予适当奖励;对在破获重大案件、抓获重要逃犯、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中表现突出的,要予以重奖;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承包义务、造成重大损失的要给予行政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为确保奖惩兑现,还要十分注意掌握奖惩尺度,避免不切实际的大奖大罚,做到宽严适度,能够保证奖惩落到实处。

        3、把好报酬关,解决经费从哪里来的问题。治安防范承包,作为一种职业化行为,报酬不落实是难以持久的。对此,各地要积极探讨运用市场机制解决经费来源的途径和办法,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总的原则是坚持“自愿、适度”、“谁出资、谁受益”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农村,经济条件好的治安承包费可以由集体支付;经济条件一般的,可以集体拿一块、个人拿一块;经济条件差的可以由受盗人分担,也可以采取以物项替的办法解决。但不管怎样,凡需集资的,必须严格程序,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经职工、村民大会或代表会通过后方可进行,真正把好事办好,让出资人钱花得自觉自愿、明明白白,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花钱买平安”带来的实惠。通不过的坚决不搞。在城区和企业,更要采取各种灵活的办法,解决承包经费的来源渠道问题。

        4、把好监督关,解决日常怎么管的问题。治安防范承包不能以包代管,一包了之,必须加强对承包人的监督管理。这是治安防范承包能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基层党政组织和企业法人是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负总责,这一原则不能动摇。同时,治安承包人也不能取代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和企业保卫机构等法定组织的作用。当然,在有些单位,治保会、保卫机构负责人也可以作为承包人挑头承包。加强对承包人活动的日常管理非常重要。这方面,除发包人和基层党政组织要加强对承包人的管理考核外,公安机关作为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门,更要加强对承包活动的指导和监管。基层派出所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治安防范承包协议书》的授权内容,帮助承包人制订治安巡逻、信息报送、重点防范、“三防”落实等各项工作制度,监督承包人的活动,不允许他们随心所欲,特别是要坚决防止个别承包人变成个体老板的“黑保镖”,形成带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这方面,各地公安机关都总结了不少好办法,要继续总结完善。

        (三)加强领导,加大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治安防范承包工作的水平

        全面推行社会防范承包责任制,是实施“网底工程”的有效载体,是巩固“严打”成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把推广治安承包作为一项长期性、根本性的任务,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市综治委提出了今年底推广面达到80%的要求。这个要求不算低。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这一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靠上抓好推广工作。推广的工作量主要在基层,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和基层综治组织、派出所负有重要的责任,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发动部署,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推广中既要有量的要求,更要有质的标准。要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落实,坚决反对搞数字游戏,确保治安防范承包措施落实到基层。要强化检查督导。市综治委决定,从今年开始,把治安防范承包列入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综合治理半年检查,市里将对各县市区和两个矿业集团推行治安防范承包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的,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各单位情况不同,推行承包的内容、方式也不可能完全一样。就城区来说,学校、医院、商场、居民小区也各有特点。因此,推行承包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区别情况,切块研究,分类推进。哪种形式更灵活、更实用、效果更好,就采用哪种形式,不搞一刀切,一个方子吃药。要注意承包的规范工作,对承包合同、管理监督、检查考核等方面,能规范的尽量规范,克服盲目和随意性。同时,在推广过程中,要重视培养、总结不同类型的典型,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以带动全面工作上水平。

        三要做好结合文章。搞好社会治安,主要是党委、政府和专政机关的责任,不会也不可能一个“包”字解决所有问题。这一点,大家要清楚。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社会治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要求,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各项基层基础工作。要把推广治安防范承包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筑城乡治安防范体系、加强法制道德教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特别要与当前正在进行的“严打”整治斗争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总之,要通过方方面面的工作,夯实社会治安工作基础,努力建立起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治安防范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我市社会治安的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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