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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公安局二00四年户政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09年11月2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根据地区公安局下发的《**地区2004年县(市)公安局目标管理办法》及上级公安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等级达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2004年户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望各所认真执行:

        一、户政管理工作

        1、在局户政科的指导下,要认真及时贯彻落实各级户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各级业务部门的工作要点;对全年的户政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局户政科;每月20日前上报户政信息一条,每季度末月20日前上报较高质量的人口及身份证管理调研材料一份。

        2、户政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及时、准确、统一、规范的原则,各种表、证、卡、薄、册应在局户政科统一领取,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发放,并按物价部门的标准收费。严格按规定使用户口准迁证、迁移证、户口专用章及其它相关证章。

        3、内务管理规范有序,户籍档案管理应按照公安派出所等级达标要求规范管理、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户籍内勤对辖区常住人口的各项分类数据应熟知;年内无漏报、多报,应杜绝重人重户。

        4、各派出所每季度对责任区民警掌握的常住人口重点年龄段进行检查,一年不得少于四次,并及时上报检查情况。责任区民警应对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员底数进行统计并能掌握情况,责任区民警应重点掌握本辖区重点阶层人员,社会知名人士、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责任区民警对本责任区重点年龄段常住人口应该掌握基本情况,熟知率达95%以上。

        5、常住人口“一人一表”换发工作做为硬指标,各农村派出所必须在本年10月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将纳入各所年终户政工作综合考核评分中。

        二、重点人口管理

        1、各派出所应按照《****自治区重点人口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法规,加强对于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的列管、撤管工作;对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应当做到列、撤管及时,列管、撤管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同时程序规范、档案内容齐备,对重点人口实行分层次分类管理,并能突出重点。

        2、各派出所对于重点人口的管理应定期检查管控措施的落实,掌握动态,严密控制,同时要加强对“五种人”的管理力度。加大对本辖区应列管的重点人口及监管对象的清查梳理力度;加大对责任区的五种对象: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的列管力度,摸清底数,并纳入管理视线,加强管理;加大对“刑嫌”、吸食毒品的和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人员的管理力度,并及时掌握其动态,积极引导,化解矛盾,以减少和避免出现问题。

        3、对于本辖区应列管的重点人口的列管率应达到95%以上,控制率应达到80%以上;尤其应加大对社会有潜在危害人员、涉案人员、有违法经历人员的基本情况的掌握。责任区民警对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熟悉基本情况,熟悉现实表现必须达100%;帮教措施应落实;对重点人口中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列管、控制率应达到100%。

        4、各派出所每季度对掌握的重点人口情况进行统计,并于每月20日前和每季末月的20日前上报至局户政科。

        5、做好重点人口的信息录入工作;各派出所对重点人口及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高、血型、照片、住址、职业服务处所、身份证号)和现实表现(包括社会交往、经济来源、平时表现)等人口信息基本项目的录入必须准确、齐全。

        三、暂住人口和租赁房屋管理

        1、依据《****自治区暂住人口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大对暂住人口的办证管理力度,有关暂住人口管理的各项制度应健全,做到来有登记,建档立卡,措施有力;每月及每季度各所对暂住人口、租赁房屋增减情况进行统计,并于每月20日前和每季末月的20日前上报至局户政科。

        2、各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对本辖区居住一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暂住人口的身份、暂住理由、户籍所在地、有无违法犯罪经历等情况。

        3、对辖区内居住一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的登记率应达95%、办证率应达到80%以上;对其中的“三无人员”发函调查率、吸毒人员发函通知率应达100%;对外地公安机关调查函回复率达100%;已登记的暂住人口信息录入率要达100%。

        4、各所应依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对辖区内的租赁房屋进行清理登记,摸清底数,对辖区内租赁房屋登记率应达100%,对租赁房屋要掌握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基本情况,与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签定率应达100%。

        四、身份证管理

        1、做好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地打印、上报身份证底卡,城区所应每星期报送一次,农村所应每半月送一次;年内城区各所发证率应提高**个百分点,达到**%,农村各所发证率应达到**%以上,城乡各所对于有效期满的换证率应达到100%。

        2、对身份证号码进行重、错号的检索和纠错,消除身份证错证号、重证号、一人多证号现象;及时领取发放身份证。

        3、严格居民身份证使用查验登记制度,各派出所每年应组织一至二次对身份证的查验工作,重要节假日要集中查验,并及时上报查验情况书面材料至局户政科。对日常的身份证查询工作每周上报一次,重大案件随查随报。

        4、重视居民身份证效益,做好居民身份证的查询、登记和反馈工作,信息反馈率达95%以上。

        五、人口信息管理

        1、各派出所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信息录入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录入项目做到准确、齐全,身高、血型、照片要真实完整。

        2、各派出所应严格坚持各项办公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坚持每天做工作日志,并认真核对变动信息,做到当日清;每月做月报,并于每月1日上报上月月报表,月报不平不得办公;各所应当做好数据备份,城乡所应每周做备份,乡所应每二周做备份,如果办公量大也可每周做备份。

        3、持续进行人口图像扫描工作,对于本年迁入人员中年满十六周岁的图像扫描应完成100%,年终图像扫描工作应完成办证人数的**%以上。

        4、严格人口信息查询制度,应做到查询有登记,登记有反馈,反馈有统计,统计有上报。提供人口信息查询属案情重大的应随查随报,不得延误,一般案情应做到三天一报。

        5、录入微机中的人口信息必须准确、齐全,对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服务处所、职业、变动日期、变动原因、迁移地址等项目的输入完整;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的“三采率”(身高、血型、相片)要真实完整,年终考核时常住人口“三采”率应达到95%。

        6、结合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各派出所应做好人口信息项目核对工作,确保录入微机的人口信息与“居民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表”内容相一致,项目准确、齐全,人照相符、证号唯一。

        六、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1、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依法履行职责,做好人口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工作,做到半年、全年有工作计划,有工作总结。

        2、做好新生婴儿的落户工作,对无证生育的落户婴儿情况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计生部门通报。

        3、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各所在办理暂住证时,必须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查验率应达85%以上,对无证人员做好督办工作,并及时向同级计生部门通报。

        4、积极向计生部门提供有关人口数据,协助计生部门做好人口统计、人口分析工作,对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

        5、协助计生部门严厉打击破坏计划生育违法犯罪行为,保证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正常执行任务。

        七、人口统计报表

        1、按时做好各类统计报表及人口数据分析、总结的上报工作。

        2、应做到各类数据真实、准确,上报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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