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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经验交流材料

    时间:2009年11月2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按照省政法委、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统一安排,为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城北公安分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整改的问题以及方法步骤,成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全体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制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分局法制科,负责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一、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在此次教育活动中,我局通过深入、反复地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明确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带头学习,认真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每位党委成员均书写了读书笔记和一篇心得笔记。在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基础上,局党委成员加强了联点单位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二是层层组织学习,各单位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范本,充分结合政治、业务学习,利用每周政治业务学习,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民警深刻领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加强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自觉性。

        二、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局紧密围绕联系实际,切实解决认识上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学习,通过与自身行为的对照检查,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我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断规范执法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执法质量。

        (一)健全法制监督体系,完善监督制约措施。我局着力从健全执法制度和工作措施来规范执法行为,使民警在执法办案中有一套完善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做到有章可循,减少了执法随意性,逐步把民警的执法活动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执法工作实际,相继制定了《**分局接处警制度》、《**公安分局首问责任制》、《**公安分局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公安分局刑事、行政案件审核制度》、《**公安分局案件上会研究制度》以及办理刑事、劳教、行政案件工作规范。通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了民警的法制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时效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了全局执法水平逐步提高。为进一步推进执法工作,提出以执法质量考评为平台,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个案评判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有机结合起来,将年终考核与日常考评结合起来,将各办案单位的办案质量与单位的奖惩结合起来,具体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强化了科、所、队长审核案件的责任。要求办案单位负责人在审核案件时填写《案件审核表》,在《案件审核表》中填写所审核案件的简要案情、主要证据和适用的程序,以此来促使办案单位负责人全面认真审核案件,改变过去办案单位负责人在审核案件时只签名不阅卷的做法,从而尽力把执法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分局审核审批之前。法制民警对每个案件的审核都做好详细的阅卷记录。对办案单位报送审核的刑事、行政、劳教案件逐件进行评分,每月汇集审核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和对案件评分排名,并在全局通报,从而使办案民警可以及时发现自己和他人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这一措施的采取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办案质量的提高。

        (二)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纠正执法违法的问题。为全面加强分局各执法单位内部执法监督,规范内部执法行为,促进全体民警执法水平的提高,我局在执法监督工作中:一是建立专兼职执法监督员制度。我局在13个执法办案单位设置了16名专兼职法制监督员,负责对本单位案件进行审核监督工作,使执法监督的“关口”前移.使执法监督直接触及到基层所队,执法质量切实从基层抓起。还制定了法制监督员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职责,强化了对全局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案件的审核、执法检查、信访等工作中加强对执法办案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并把执法监督的重点放在事前、事中监督上,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除每季度、半年执法检查,年终执法大检查外,我科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到执法办案单位进行执法检查,针对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检查和专案调查。同时,根据办案单位办案中出现的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到办案单位召开执法现场会、执法通报会,通报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以后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同时,还组织各办案单位的副所长组成观摩组,到各执法单位进行交叉阅卷、评比,从而达到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不断完善考评机制。一是加强案件的归口审核工作,将强制措施和处罚措施统一归口到法制科审核把关,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二是补充完善执法监督委员会,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议案制;三是严格实行案件催办督办制;四是强化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法院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从而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逐步提高全局法制水平。为了保证我局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限,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2月17日我局组织全局各警种办案民警共210人在分局六楼会议室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制培训班。在培训班上,邀请了市局法制处**同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的依据以及具体内容,重点讲解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原则、立法过程、管辖、扣押、检查、传唤、询问查证、送达、办案期限、执法监督等办理案件的具体程序及应注意的问题,同时对于治安案件的调解问题、关于不予处罚问题、关于对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问题、关于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等方面的知识也进行了深入的讲解,为今后的执法行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教育活动中,各单位采取边学习、边对照检查、边整改存在问题的方法,深入查找、剖析了民警在执法思想、执法能力、执法行为以及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民警特权思想严,对待群众态度粗暴、冷横硬推,伤害群众感情,人民群众的满意率低;

        (二)在执法能力方面个别民警存在证据意识淡薄、办案能力不强,执法质量不高,执法责任心不强;

        (三)执法不文明,个别民警对待群众“冷硬横”。

        (四)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①刑事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⑴、强制措施方面:不按规定办理延长刑事拘留期限的法律手续,对不符合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条件的办理了刑事拘留期限延长至三十日的手续。

        ⑵、案件处理方面:侦察终结报告制作不规范,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案卷装订不规范,对逮捕后已侦查清楚的案件不及时移送起诉。

        ⑶、可勘查的刑事案件,无现场材料。

        ⑷、提捕书、起诉书印制不规范,且法律条款适用错误。

        ②办理行政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⑴、受理立案方面:存在《受案登记表》不按规定填写,或不按规定审批的问题。

        ⑵、传唤方面:存在传唤不制作《传唤审批表》或不使用传唤证;制作笔录不规范,一人记录无讯问人,没有起止时间的问题,传唤后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⑶、告知笔录方面:虽然在填写时告知了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但是在填写内容上不规范,对不享有听证权的当事人也告知听证权;告知笔录无当事人的签署时间,无法详细反映告知当事人申辩权利的时间。

        ⑷、适用法律方面:个别办案单位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新的处罚法颁布实施以后,对于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加以了限制,办案单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时,考虑到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例如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种类,由于当事人的原因,导致罚款未能执行,案件立而不结,办案单位为了尽快终结案件,就适用了法律没有规定的处罚种类;另一方面办案单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时,适用了法律规定的从重或者从轻的条款项,但是在填写法律依据时只是填写从重或者从轻的处罚幅度,而对适用从重或者从轻的依据未能填写。

        ⑸、调解案件方面:对公安机关适用调解范畴的治安案件,办案单位在对案件进行调解后,不制作调解笔录或制作笔录不规范,无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及调解日期。

        ⑹、执行处罚决定方面:少数办案单位存在处罚决定作出后不向被侵害人送达,剥夺了被侵害人的复议、诉讼权利。

        ③其他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⑴、六种执法基础台帐填写不规范,尤其是接报警登记本填写不全、不规范,部分执法单位在登记过程中责任心不强,填写随意性大,致使基础台帐登记本上存在乱涂乱划等不规范现象,各个台帐相互之间不对应。

        ⑵、执法档案建立不全面、不规范、特别是对日常执法质量情况没有进行登记或登记不全面,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建立不规范。

        ⑶、民警基本法律知识缺乏,尤其是在学习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法》当中主动学习氛围不浓,基本知识掌握不熟练,学习笔记几乎没有。

        ⑷、案卷不及时报送,尤其是劳教案件当中存在突出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以基层基础工作为突破口,强化基层所队的执法台帐和民警执法档案的建设及执法质量的提高,推进基层所队执法执勤正规化建设;以基层所队执法基础台帐和民警执法档案建设为载体,使各种执法基础台帐统一规范,做到执法情况明,底数清。执法档案能够全面反映基层所队重要执法和执法监督活动情况,记载日常工作中发现、纠正、查处的执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倾向性执法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二)以建设执法示范单位为着力点,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的执法检查和指导,使执法示范单位达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质量优秀”的标准,从而在全局十三个执法单位中起到示范引导作用,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我局执法质量的整体提高。

        (三)以提高民警业务素质为总体目标,抓好民警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一是坚持法制民警定期到各执法单位巡回讲课,及时剖析各单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传达上级各种执法规定和要求;二是每年保证对全体民警不少于两次的法制培训,不定期地在全局进行法制业务考试,以提高全局民警的法制意识和法制水平;三是以苦练基本功为载体,采取专家授课、旁听、听审、研讨会、执法现场会等多种形式,提高民警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并突出实用性。

        (四)严格内部监督,执行刑事、治安案件倒查制度,重点对接处警、适用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的扣押、保管、处理以及涉案人员的处理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因执法不公、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被群众投诉、引起当事人上访和民警违法违纪办案情况的发生。

        (五)切实发挥各办案单位法制监督员执法监督作用,落实各项执法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真正落实法制工作要向人民负责,向法律负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围绕执法抓业务,围绕执法抓队伍,在明年的执法工作中,使我局的执法质量工作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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