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温暖”要做好“四季关怀”——公安民警大走访心得体会
又是一年寒冬到,社区民警发现老人盖的被褥十分单薄,于是自掏腰包为何老先生购置了一床棉被。新年那天,当老人接过被子和民警500元慰问金时,激动得热泪盈眶,连连称赞警官好,比自己的亲人还要亲。
公安机关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伴随着地方政府各种各样的“送温暖”,如雨后春笋,争先恐后,不断涌出。各级领导干部、公安干警穿街走巷,叩门入户,进企业、入民宅,为困难企业、家庭排忧解难,给贫困学生、孤寡老人、残疾人员等送去现金和学习生活急需品,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和改善了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无疑是雪中送炭,好事一桩。
然而,一些单位和个人把爱民实践活动为群众“送温暖”当作上级部门布置的一个时间段内的事,使大走访爱民实践“送温暖”工作演变成突击显示领导“政绩”的形象工程,成了领导干部的“星秀场”,一阵风刮过就完。许多群众说,“送温暖”是“逢年过节热热闹闹,节日一过冷冷清清,平日里无声无息”。细细思量可不是:“教师节”时突击解决教师困难,“重阳节”时把孤寡老人“请”去洗澡,“妇女节”时安排下岗女工做妇检,元旦、春节时领导视察受灾户、解决拖欠工资……少数地方部门的做法,使不少曾经接受过“送温暖”的群众对诸如此类“送温暖”并不感恩,也不领情。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们遭遇困难并非集中在逢年过节一段时间,平常说不定随时就会遇到各种困难。由于自然、社会和家庭等原因,有的学生因灾、因病等因素导致生活、学习陷入困境,有的因年老体衰失去劳动能力,有的因金融危机的冲击失去了职业,有的农民工因维权乏力权益受到侵害……当发生困境,人们就特别需要能及时得到帮助,若要逢年过节再来关照可能等到“花儿”都谢了。因此,公安机关不论何时,只要群众有困难、有需求,在工作职责范围内就有责任、有义务帮助解决,职责之外事宜也要千方百计诚恳地作好协调、解释工作,不能把“送温暖”当作特定日子里的“固定节目”。
从逢年过节“送温暖”到随时随地“送温暖”,在操作层面上,有着巨大的差别。某种程度上,前者也许只是举手之劳,保障的是困难群体一时的利益,顾念的是他们暂时的处境。相对而言,后者需要为解决困难群体的疾苦持久努力,需要做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困难群体不仅希望公安机关要搞好“节日关怀”,更热切希望各级领导在平时也能深入基层走走,到群众家中看看,送政策,送资金,送技术,送岗位,送服务,搞好“四季关怀”。今年我们公安机关的“大走访”活动,我想就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把一次活动当成一种契机,一种建立长效机制加以贯彻落实的机会,从而让关怀帮助真正解人于燃眉之际,送炭于冰雪之中,让温暖送得及时、送得贴心,我们的社会也必将更加和谐美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