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执勤交警如何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面对日益复杂的交通环境,执勤交警在执行任务时危险系数随之日趋加大。由于交警是维护交通秩序的主体,在道路上执勤时必然要查纠交通违法行为,但是部分违法当事人不仅拒绝接受交警查处,还使用暴力袭击交警,或是用车辆直接冲撞交警,致使执勤交警因公伤亡事件不断上升。
一、交警查纠车辆被袭击的情形表现
(一)交警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时,有的司机会伺机无理取闹,对执勤交警进行诡辩谩骂和侮辱。这是执勤交警遇到最常见而又最普通的一种袭击方式,通常用这种方式的,多发在出租车司机身上。
(二)一些违法司机知道自身的交通违法行为会受到严厉处罚,为了逃避处罚,萌生侥幸心理,驾车逃跑。在遇到交警拦截时,违法司机把车辆当作攻击的武器,恶意冲撞对其拦截的交警,导致交警伤亡。
(三)一些曾经受到交警处罚的司机,因对处罚决定不服,心怀恨意。为了出口恶气,公然挑衅交警部门,并伺机报复,恐吓、袭击曾经对其做过处罚的执勤交警。
二、执勤交警被袭击的原因
(一)有些执勤交警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安全意识欠缺,认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一般不会受到袭击,因而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对交通违法行为人没有防备心理。
(二)执勤交警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不够警觉,检查交通违法行为人的车辆和证件时没有令其熄火,或是站位不当,使交通违法行为人有机可乘,在驾车逃跑过程中直接用车袭击执勤交警。
(三)执勤交警遇到突发事件时不够冷静,反应速度慢。在查纠违法车辆,发现车辆突然启动时,并没有迅速离开寻找掩护体,而是紧抓住车体不放,结果人被车拖行,产生了伤亡事件。
三、加强自身防护的几种方法
一是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执勤执法程序。交警部门在强化工作措施的同时,应要求民警必须在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开展执勤执法工作,努力避免民警自身安全事故发生。同时,为确保将民警自身安全防护工作落到实处,交警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民警严格按照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执勤执法。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护习惯,强化自身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加大安全设备投入,充实执勤执法装备。交警部门应结合“三基”建设的深入开展,从正规化建设入手,按照上级要求为一线执勤民警购置了必须的交通安全装备,并对现已配备的反光背心、反光警示标志、照明灯具、锥筒等装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
三是加强安全防护教育,保持高度思想警惕。交警部门对民警安全防护工作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安排,进一步增强做好民警安全防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教育发动,动员民警将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工作置于重要位置。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和车辆安全装备配备,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证民警人身安全。
四是强化民警教育训练,增强安全防护能力。结合大练兵活动的开展,交警部门应将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民警安全防护工作做为教育训练的重点内容,结合恶劣天气条件下路面勤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预案,并经常组织演练。同时,结合日常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采取通过“传、帮、带”的形式,组织经验丰富的民警传授恶劣天气路面勤务中应注意的事项,动员民警认真学习各种装备的使用,进一步提高自身防护能力。
五是强化民警安全意识思想教育。交警部门应积极组织民警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在执法过程中,对不服从管理、野蛮驾驶、强行逃避交警检查的机动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处置进行进一步研讨和部署。严格要求民警遇到这种情况时,要沉着冷静,灵活应对,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加强对民警自身防范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教育民警不开超速车、特权车,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