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交通警察执法投诉之我见
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法制意识越来越高,同时,对于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要求就更高。由于交通警察执法态度不好,专业技能不扎实及部分群众对现行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的缺乏或理解偏差等原因,导致部分执勤民警在执法时与群众产生矛盾或被群众误解,进而频频引发群众投诉的情况发生。这些问题长期困扰和影响着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怎样预防和减少执法投诉问题的发生,是摆在每一个交通警察面前的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笔者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现就如何减少和杜绝执法投诉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第一、加强民警执法素质的学习与培训
素质过硬,是我们做好执法工作的内在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交通警察自身业务要精通,素质要过硬。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如果我们自身对法律条文还不清楚,运用不当,说外行话,就很难让人信服,因此,我们必须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规逐条逐款学习和培训,来不断地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对所常用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名称、代码、记分分值,做到心中清楚,如数家珍,对一些不常用的但又能用到的项目,做好卡片,随身携带,做到随用随查,一查就清,这样才能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做到定位清楚、定性准确。
第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工作的根本宗旨。但新形势下的警民关系比以前疏远得多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评和意见多得多了。所以,重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解决少数民警公仆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形象不佳等问题,重点解决对待群众态度“冷、硬、横、推”和侵犯群众利益问题,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只有真心诚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才能真正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其次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明白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都是普通老百姓,只是分工、职业不同而已。做警察与做农民、做工人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区别在于你是一名国家的公务员、人民的公仆,你既然选择了做警察,就等于你选择了为广大群众服务。
第三、公正执法
处罚是否公平是衡量执法是否公正的尺度。在查处有同样违法行为的车辆时,要一视同仁,不能搞厚此薄彼。在讲清法律规定的同时,在处罚力度和幅度上要一样对待。部分执法投诉问题的产生就是因为处罚不公引起的。因此在违法处理现场,个别车辆驾驶人甚至说“为什么罚我不罚他”或者“为什么罚他那么少罚我那么多”,这就产生了抵触和反对情绪,如果执法民警再不冷静说出过头的话,这就点燃了投诉的导火索。
第四、执法要规范
规范的执法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执法工作中,一要做到执法语言要规范,做到非正规的执勤执法用语不说,这样更能显示出法律条文的严肃性和我们执法的严肃性,做到语言要礼貌,说话“请”在前,以体现我们交通警察良好的素质和形象,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对支持我们工作的当事人在着重告知其具体违法行为处罚的依据及其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后,及时对当事人的理解、支持表示感谢,坚决杜绝“冷、硬、横”故意刁难当事人。这样也就减少了投诉或没有投诉,因为有时当事人在找不到我们执勤执法中的错误时,口服而心不服的情况下,他就会投诉我们执勤执法中的不检点的行为,以达到出口气的目的,这样既给我们的工作添了忙乱,又给领导的工作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二要做到执法程序要规范。在做出处罚前,要明确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处罚的依据和享有的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耐心解答当事人的问题,使其明白我们的工作不是以处罚为目的,而是以维护其利益和宣传道路交通法规、保障道路畅通、秩序良好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一个目的,达到教育的效果。三要做到执法现场要规范,对配备的各种器材,我们就要做到物尽其用,各种标志牌、反光锥筒要摆放到位,让过路车辆驾驶人,一看就知道是交通警察在执勤。四要做到指挥动作要规范,所用指挥车辆的动作手势、皆出自于公安部手势信号标准里,我们不能添加和减少,要警容严整,站有站相,以饱满的精神,干净利落的指挥手势和动作,让驾驶员同志一看就明白。
第五、解释要到位
做好认真细致的解释工作也是减少矛盾的关键,这也是我党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很多投诉问题的产生主要原因就是解释工作跟不上、不到位。个别交通警察对群众的过问只是简单地说依法处罚的,就草草了事。这就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因此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清违反的原因及处罚的法律依据,讲明处罚的目的,减少群众对交警执法只是为了罚款理解的误区,处罚的同时要对违法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违法行为,真正达到处罚的目的
第六、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我们要杜绝媒体报道中出现片面性或随意性的现象,要通过报道先进人物事迹树立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良好形势,展示新时代交通参与者的良好精神风貌,通过报道交通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法规政策开展法制教育,通过报道交通事故逃逸和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揭露丑恶现象。通过长期的报道,在潜移默化中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逐渐增强,自觉地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支持交通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作为交通警察,从事的是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职责,任务繁重而艰苦,只有在执法工作中溶入真实的情感和人文关怀,才能进一步缩小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获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从而在执勤执法中减少和杜绝投诉问题的发生,增进警民团结,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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