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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层交警中队正规化建设的核心是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

    时间:2010年01月31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今年是“三基”建设活动决战年,基层交警中队正规化建设中内务卫生、房屋改造,改善办公、住宿条件,“五小”工程的完善,外观上是有了大的变化,但我认为若切实达到公安部的标准,还应该努力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民警的心理素质。

        新时期,公安机关担负着重大的政治和社会责任,为应对各种挑战,人民警察有一个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完全必要的。具体到交警,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一些未知的因素时时使交警面临新的考验,如果没有一个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将很难适应工作,不利于新形势下交通管理工作的开展。挑战来自哪里?一是应付突发事件。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社会救济体制还未完全确立,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剧,社会矛盾点较多,随时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交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有生力量,具有机动灵活的特点,应该而且必须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适应不同人群的需要。在中国,公民生而平等,享有同样的权利,但也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具体到个体的人,又是千差万别的,有贫有富,有的文化层次高、有的文化层次低,有的脾气大、有的脾气小,各不相同。交警每天接触到的是方方面面的群众,必须具有一个良好的心理素质,否则不能适应不同人群的需要。三是展现交警新形象。交警是一个城镇的第一道风景,一个人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最先看到的、最先打交道的也许就是交警,交警的心理素质如何,直接决定了待人接物的方式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若想给陌生人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没有好的心理素质是不行的。

        二、提高民警的语言表达能力。

        “大练兵”重点内容之一是解决说不过的问题。交警在路面执勤、挂牌办证、事故处理等工作中直接面对群众,要通过语言进行交流,要通过语言表情达意,要通过语言把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没有一个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是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现阶段,大部分交警在语言表达能力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主要表现在:一是讷言讷语。有的民警干工作是好样的,但不善于言谈,不能与群众顺畅地沟通,影响了工作效果。二是辞不达意。就是说话说不到点子上,不能把自己的意思用正确的语言表达出来,费了好大的劲,说了一大堆话,群众还不明白自己要说什么。三是尽说外行话。律师讲话讲究严谨,讲究法言法语,执勤民警虽不能象律师那样咬文嚼字,但也必须注意说话的规范性,不能随意乱说,要有根有据。语言是一门艺术,需要平时的锻炼,需要依赖知识的丰富,不是短期内就能有所成就的。执勤民警要勤于学习,注意知识的积累,加强锻炼,勇于实践,努力克服说不过的问题。

        三、提高民警的法律水平。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突出表明了党对法制建设的重视程度。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群众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绝大部分群众懂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备,依法行政是对交警的基本要求。这种情况下,交警必须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目前来看,部分交警的法律素质较低,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给工作造成不同程度的被动。一是业务工作不能有效开展。基层交通民警路巡路查、事故处理、挂牌办证都需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都需要依法办事,如不能熟悉法律,很难想象能够达到理想的执法效果。二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无论程序法还是实体法,对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都有详尽的规定。熟悉这些规定,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是对交通民警的基本要求。难以想象,一个不懂法律的民警能够真正公平、公正地执法。强化法制工作,提高民警的法律水平,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依法行政的需要。基层交通民警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过程中,一定要熟悉法律、真正地理解法律,弄懂立法的本意,不要一知半解,望文生义,随意曲解。要把对法律的敬畏之情深入到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严格依法办事,在服务社会中真正实现法律的价值。

        四、提高民警的公仆意识。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不再掩饰对利益的追求,人人都想过上富裕而丰富多彩的生活,思想呈现多元化。越在这种情况下,越要加强对民警公仆意识的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体到交警就是坚持执法为民。坚持执法为民是周永康部长在不同场合、多次对公安民警提出的要求,尤其在第二十次全*公安会议的报告中更是用了很大的篇幅论述这一问题,明确指出:坚持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坚持执法为民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强化历史唯物史观。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是他们推动历史的发展,他们是真正的英雄。要把这种历史唯物史观牢固树立起来,并不断强化,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置于中心的地位,成为行动的指南。二是深入群众,培养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作为一名执法者,必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体察民意,真正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增强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针对性。要善于发现群众的优点,深刻汲取在群众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要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三是要建立制约约束机制,把执法为民制度化。对执法为民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约束的层面,公安交警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在道德水准上应该有更高的要求。对漠视群众利益,能为民而不为,不能仅用道德去谴责,要用制度去处罚;对一贯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受到群众拥护的民警,要给予精神的鼓励、物质的奖励,政治上的适当待遇。

        五、提高民警的灵活机智能力。

        由于交警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具有灵活机智、随机应变的能力是非常必要的。尤其路面执勤民警,经常遇到不可预知的突发性事件,新情况、新问题时时考验着交警。机智灵活既有先天的禀赋,又在后天的培养,但关键还是后天的培养。每一名交警要在政策性、各种事件中不断地锤炼自己,丰富自己现场应变能力,针对不同的事件、针对不同的人群,迅速地做出判断,从而拿出正确的决策,果断地对各种事件进行处理。机智灵活不是耍小聪明,不是和稀泥,不是无原则的机智灵活,一定要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机智灵活,要把灵活运用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与现场实际相结合,合情、合理、合法地处理事件。社会实践是最好的老师,交通民警要在社会实践中汲取教训,积累经验,日有所思,月有所感,不断积累,久而久之,处理问题的能力会有大幅度提升,面对各类疑难、突发性事件也会游刃有余。

        总之,基层交警中队正规化建设的内容非常丰富,不能把眼光仅局限于投资搞硬件建设,要把重点放在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搞硬件建设投入足够的资金就可见效,而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是短期行为。因此,要从长谋划,统筹安排,真抓实干,一步一个脚印稳步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把公安部倡导的正规化建设延伸到更高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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