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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强化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中应用技能培训的思考

    时间:2010年03月1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警务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涵是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公安工作全面结合,用信息主导警务,把信息技术转化为公安机关的现实战斗力。若想将信息技术转化为公安机关的战斗力,我以为,把握信息化应用技能是关键,强化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是条件。各类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回根到底取决于“人”这个最基本的因素,只有通过强化培训,全面进步广大民警的信息化应用能力,才能最直接、最有效地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就如何加强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的题目,结合自身熟悉,谈些浅见。

        一、出台培训大纲,严格按纲施训

        教育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挥而就的,必须要经历一个由浅进深、由低到高的过程,应树立“先学后干,边学边干,用学促干”的理念。首先应该全面把握民警计算机应用技能水平的现状,根据信息建设的总体要求和进程,制定培训大纲。培训大纲是培训工作的总纲,起到指引培训方向的作用,是培训工作能否达到事半功倍效果的基础。在大纲中要分警种、分部分、分职务、分权限明确培训的内容,以此来规范各警种、各部分的培训计划和标准,使基层训有依据、考有标准,更重要的是通过上级公安机关的宏观把握,基层能够齐头并进,能更好地推进信息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制定培训教材,规范培训内容

        教育培训,教材是基础,必不可少。由于各警种、各部分的业务不同,需要把握的信息化应用技能也不同,必须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依据培训大纲制定具体的、实用的培训教材或教学课件,下发基层单位作为同一的教材,使基层民警学有所依、学有所靠、学有方向、学有目标,防止在实际操纵中“胡子眉毛一把抓”,影响信息化建设的进度。

        三、分级进行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由于受培训场地、培训教官、培训时间等众多因素的制约,大批民警集中到上级市局培训,势必会加重培训任务,削弱培训质量。因此,培训应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同承担为宜,由市局对县局的部分教官先期培训,起到培训龙头的作用。同时,由市局组成专业服务队,下基层进行指导,全面把握基层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对基层解决不了的、难度较大的题目进行现场答疑。对大多数的基层民警和一般的中层干部则以县局自己培训为宜。通过市局先期的培训,已为各县区培训了一部分教员,加上各县局自有的科技骨干,完全能胜任培训任务。县局自行组织培训、考核,更便捷、更省时、更省力,通过手把手的教,面对面的指导和人人过关的培训考核,一定能保证培训质量。

        四、创新培训方式,进步培训效果

        教育培训的效果,必须通过有效的途径来保证。好的培训方式、方法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培训形式上,首先要将被参训职员角色定位,即你是什么警种、应把握什么内容、在信息化平台中的权限是什么,进而确定你应参加什么类型培训,要把被培训的职员进行分类。共性需求集中培训、个性需求分散培训。在培训的方法上,既要运用传统的教学、又要依托网络进行教学,既可以集中教学、又可以分散自学,这样才能永葆教育培训的“生命力”。

        五、建立赏罚措施,激活培训氛围

        教育培训工作必须通过有效的赏罚措施牵动,才能为教育培训提供不竭的动力支持。县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赏罚措施,通过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硬性措施对民警进行政治、经济双重制约,保证民警自觉地参加培训,并通过培训使民警尝到甜头,逐步使民警被动培训变成自觉学习,为更好地做好警务信息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要充分发挥典型的导向作用,大力开展“练习标兵选树活动”,把那些练得好、练得实、练得紧、确实有“硬功夫”、“真功夫”、“好功夫”的练习尖子,从民警队伍中选拔出来,适时的给予奖励,激发他们的练习积极性和自豪感,在基层所队更好地发挥“传、帮、带”的作用,激发全体民警的练习热情,营造浓厚的培训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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