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着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国家安全和全县治安大局稳定,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健全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格局,在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上下功夫、见成效
(一)深化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坚持每季度对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并组织专业整治工作队,进驻乱点区域,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消除隐患。
(二)持续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紧紧抓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政法机关及时查处、坚决打击、依法惩处,有效遏制严重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活动,达到“发案数下降、破案率提高”的效果。“两抢一盗”犯罪案件较上年下降20%以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明显减少,市级以上打黑除恶领导小组交办的案件线索按期查结,督办的涉黑案件按时办结;市级以上挂牌督办案件侦破率100%;现行命案侦破率不低于93%。
(三)强化人防技防措施,建立以防为主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构建街面防控网为龙头,积极推进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把防控的触角进一步向社区、单位内部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处延伸。组建好使用好城区和乡镇专职巡防队,理顺管理体制,确保各项保障到位,坚持全天候巡防。积极探索建立治安与保险互动、企业法人治安责任制度等工作机制。在农村大力推广使用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和技防设施。在城镇继续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防设施。城镇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安装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村“平安互助网”等技防设施安装接入率达到80%以上。继续推动城乡警务改革,把农村警务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化服务体系,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警务工作机制。严密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构建网格化治安防范工作格局。加强和改进保安服务工作,落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安全防范措施。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上下功夫、见成效
(四)进一步推动建立各级综治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和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狠抓基层工作队伍和一线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大对民间矛盾纠纷和劳动争议的排查调处力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五)建立完善矛排调处机制和社会不安定因素预警机制。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对矛盾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加大信息汇总、形势研判力度,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积极做好应对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
(六)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突出抓好排查调处工作零报告、归口调处、责任查究等制度的落实,突出解决民生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探索建立刑事和解制度,建立健全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创新服务管理体制,在加强社会管理上下功夫、见成效
(七)积极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加强协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做好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的衔接配合工作,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重点做好城中村及城镇周边聚居的常住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的建档管理服务工作,预防和打击流窜犯罪。
(八)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动”,推进专门工作者队伍建设,深化“为了明天”各种创建活动。
(九)认真调查研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工作对策。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巩固摸排成果,推动有效衔接管理。做好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推进过渡性安置企业和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加强对吸毒人员的发现、管控和帮教工作。
加强对监外执行犯罪的规范管理,防止脱管漏管,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十)加强和改进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特种设备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物品及枪支弹药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十一)做好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国内民间组织、新兴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有序、有效管理工作。加强对互联网“虚拟社会”管理,加大对网上信息安全管理的工作力度,净化网络环境。
四、整合力量资源,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见成效
(十二)切实加强乡镇综治办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两办”转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在配齐配强综治工作人员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建立筑牢两个阵地:宣传阵地和办公阵地;培育典型、树立标杆;培育出4个“优秀乡镇综治办”和8个“优秀村(社区)综治服务站”。
(十三)加强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整合力量资源,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对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督查及考评力度,充分发挥综治工作中心服务管理平台的作用。大力推动乡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综治工作站(室)建设。
(十四)大力发展群众性治安信息员、综治协管员、治安中心户长、家庭治安 联系人等群防群治队伍。广泛动员党团员、民兵、青年志愿者、离退休人员等参与平安建设发展壮大工作力量,规范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完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十五)积极推广建立治安与保险互动、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和企业法人治安责任制等做法。
五、发挥平安建设成员单位作用,在“十大细胞工程”创建上下功夫、见成效
(十六)平安建设各成员单位要重点落实“三定”,做到“四个明确”,实现“一个创建”。“三定”即定主抓领导、定工作人员、定办公场所,解决好有人抓、有人干问题。“四个明确”即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单位职责、明确具体的方法措施和要求、明确本机关内部和系统创建的任务要求,解决好怎么干的问题。“一个创建”即签订平安创建责任书;制订具体的工作推进计划。
(十七)要立足平安建设各成员单位实际,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开展平安市场、平安医院、平安景区、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十大细胞工程”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深化行业、系统和新时代平安建设的具体工作意见,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十八)适时筹备召开平安细胞建设工作现场会议,总结推广一批基层平安创建的典型经验。
六、完善综治领导责任制,在研究好、运用好、实施好“一票否决”责任查究权上下功夫、见成效
(十九)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强化综治委成员单位部门职能作用,做好对驻地垂直管理单位、综治委成员单位的考评工作。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综治委例会、五部委联席会议、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点以及述职、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综治委专门工 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设,加强督促指导,着力解决齐抓共管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十)进一步完善综治考评体系,搞好对群众安全感的测评,加大对工作创新和工作成效的考评力度,充分发挥考评的推动作用。认真研究制订有关工作程序和操作办法,推动组织部和综治委对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业绩进行考核等工 作,强化领导责任,切实把党政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实绩与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
(二十一)切实发挥综治五部委联席会议的作用,完善“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加大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乡镇及镇直单位(村)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一票否决”的力度,兑现奖惩。
(二十二)县综治办要采取强化督查和严格奖惩措施,成立三大班子:县直班子,主抓成员单位平安创建;乡镇班子,主抓基层基础工作;督查班子,主抓年度目标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树立五种理念:关注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的理念;注重自身工作实效的理念;注重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映及意见的理念;注重理解、实现上级领导意图的理念;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强的理念,确立工作标准,把发案少、破案率高、信访量小、信访息诉率高作为衡量一个乡镇平安建设和政法综治工作的主要标准。
七、做好宣传发动和法制教育工作,在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热情上下功夫、见成效
(二十三)做好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综治网、南阳日报《平安南阳》专刊和*法制报等综治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共同开展好平安**宣传工 作。
(二十四)经常组织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入乡镇繁华地段、交通要道等重点部位。区域有明显的标语、横幅等宣传品,群众知晓率在95%以上。
(二十五)加强综治干部 教育培训工作。健全各级综治干部、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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