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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0年06月2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本局各单位:

        根据市公安局和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五月中旬开始至年底,在全局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打牢执法为民思想为核心,引导民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用“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科学、先进的法治理念统一全局民警的执法指导思想,提高全局民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实现广丰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又快又好地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要求

        基本要求:人人通读一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人人收看或听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专题报告,人人联系自己的执法工作实际清理执法思想,人人参加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试。通过教育,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准确地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观念,切实解决“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更加自觉地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

        具体目标: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达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

        1、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通过学习教育,使全体民警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防止西方法律思想的负面影响,清除“左”的思想和封建主义特权观念的残余,不断强化和坚定全体民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自觉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引导民警认真回顾、查找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在执法活动中坚持和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安全、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公平正义、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

        3、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针对在教育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在各种规范化建设中加以体现,使全体民警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4、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

        穿于干部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各项管理措施,促进公安队伍建设的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公安队伍。

        5、公安改革进一步推进。正确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改革创新,使公安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始终沿着中央确定的原则和方向推进,取得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犯罪的预期效果。

        6、人民群众进一步满意。通过教育活动,使公安干警的思想有新认识、公安工作有新举措、公安队伍有新面貌,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和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方法步骤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时间*个月,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年*月中旬至*月*日)。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制定方案。县局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施方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出具体的部署和安排,切实明确教育重点,细化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思想发动。认真贯彻落实罗干和周永康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政法部门的要求,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动员大会,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部署,通过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去。

        3、集中学习。以*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示、罗干同志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领导同志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主要内容,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在普遍通读的基础上,每个民警要根据自己的执法岗位精读有关内容,每名民警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撰写**字的读书笔记。

        第二阶段:清理思想(*年*月*日至*月*日)。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联系实际开展一次全警讨论。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进行深入讨论,组织开展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征文活动,消除西方法治理念的负面影响,消除“左”的思想和封建残余。要引导民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题整改期间排查出的问题中,从开门集中接访暴露出的问题中,从查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中,进一步深挖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体会,带头清理思想。

        2、在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进行一次集中查摆梳理。围绕规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责任、办案责任、办案制度和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全面细致地梳理近年来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

        3、面向全社会组织一次开门纳谏。通过走访、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征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正以群众的批评、呼声和愿望为镜子,帮助找准自身的问题。

        4、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结合正在开展的“解决突出问题、树立良好警风”专题教育整顿活动,抓住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同时,结合身边的人、眼前的事、办过的案,认真剖析,深刻反思,真正使每一位民警受到触动和教育。

        5、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要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和学习和实践社会主我法治理念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大力弘扬他们的精神。

        第三阶段:重点培训(**年*月*日至*月*日)。要按照“系统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以科、所、队长和一线办案民警和重点执法岗位民警为重点,认真落实好培训任务。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科所队长培训。对科、所、队负责人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集中轮训。结合基层科所队领导干部的工作实际,开展以提高基层单位领导的敬业精神、勤政意识、管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增强科所队长日常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执法民警培训。对重点执法岗位民警由县局进行专门培训。以增强民警的程序意识、时效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为主线,以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为重点,大力加强一线办案民警专业培训,采取“以案说法"、“案例点评”等方法,提高民警法律素质。

        3、全员岗位练兵。在全体民警中开展岗位业务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以增强业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工作基本规范为重点,掀起“知识大学习、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的热潮,营造“钻研业务、比学赶超、岗位成才”的竞争氛围。通过练兵比武,表彰奖励一批业务标兵和业务能手,并从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形成骨干群体,进一步提升民警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第四阶段:考评抽查(**年*月*日至*月*日)。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开展知识考评。根据中央政法委和省、市、县委政法委的要求,结合年终总结考评,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评,着重考查民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对领导干部侧重于理论和政策,特别是依法治国的执政方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对基层一线执法民警侧重于实践和操作,主要是有关本职工作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考评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定执法资格的重要依据。考评不合格者,要离岗培训补课。

        2、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县委政法委以及省公安厅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制度体系,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内容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去。

        3、适时组织抽查。年底之前,县局组织力量到基层科所队对这项教育的实际成效进行抽查。对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进行补课。

        四、在活动中要抓好“五个结合”

        (一)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解决突出问题,树立良好警风”专题教育整顿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鼓舞土气、弘扬正气。

        (二)要与清理思想、预防和解决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重点清理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是否坚持社会主义法治方向;是否树立了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观念;是否有不顾大局,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作法;是否有不公正执法,不为民执法的现象;是否有不廉洁,陷入非法经济利益格局的行为等问题。通过对照检查,清理出单位和每个民警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切实纠正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和违纪违规行为。

        (三)要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紧密结合,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贯彻到执法规范建设之中,进一步规范执法制度,重点抓好“五项建设”即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工作信息化以及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建设。

        (四)要与“三基”工程建设紧密结合,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基本内容,与大练兵结合进行。

        (五)要与正在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五、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教育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1、落实领导责任制。为切实加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组织领导,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常、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政委**任常务副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政委**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工科长、法制科长、监察室主任、督察大队长为副主任,抽调政工、法制、监察、督察各一名民警负责日常工作。各科所队的教育活动由单位主要领导全面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对教育活动是否取得实效、群众是否满意负总责。局党委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2、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努力使联系点成为教育活动的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

        3、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要对开展教育活动全过程的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工作组织是否得力,教育效果是否扎实,清理思想是否深刻,重点培训是否有效,问题解决是否彻底,执法质量是否提高,人民群众是否满意。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得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搞得好单位要给予表彰鼓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帮助。

        4、搞好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墙报、图书、标语、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根本目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为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分局、派出所要组织一期墙报,办公室要全方位进行宣传,确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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