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消防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消防部队执法能力建设也在稳步推进。然而,由于各方面原因,基层执法任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办案不严谨、程序不规范、甚至执法不公、执法过错等情况仍不同程度地发生。
一、基层执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对执法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部分基层单位和领导对执法工作和法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摆不上日程,纳不进计划。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遇到问题抓一抓,问题过后就搁置起来,工作比较零乱,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执法问题发现不了,有的即使发现了也不认真加以解决。
(二)执法意识存在偏差,执法思想出现困惑
一是由于少数民警法治意识不强,对法律采取实用主义态度,致使以情绪执法、以人情执法、以利益执法、滥用强制措施、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二是部分基层民警执法素质偏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矛盾比较突出。当前部分基层民警不熟悉本职岗位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不懂法律、不学法律、不熟悉法律,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执法人员综合执法素质的提高,造成执法人员不会办案、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从而导致部分基层民警在心理上对执法工作的恐惧感和思想上的困惑感。
(三)执法环境令人堪忧,执法工作缺乏有力保障
一是由于经费短缺,导致“以罚养警”现象普遍存在,基层执法单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忽视执法社会效益,致使群众对执法工作产生误解,甚至挫伤了群众对法律公正的信仰。二是警力严重不足,民警超负荷工作。一方面基层单位的执法任务日益繁重,除做好日常工作外,还要应付各类的专项行动。另一方面非执法活动过多,干扰了正常的执法工作。
(四)执法监督措施乏力,监督成效不明显
对被监督者来说,不能摆正自身执法与监督的关系,认为监督影响执法效率,是故意挑刺、找茬,抵触情绪较大。而监督主体对执法监督工作同样有一些偏差,存在着怕得罪人、不敢管的思想。然而在实际监督中,由于各种原因,一起错案发生以后,牵涉到办案民警和各级审核审批签字的领导,谁才该真正负责就难以认定,导致了责任追究不能到人,极大地削弱了监督实效性,形成执法监督难、发现问题难、责任追究难的局面。
二、基层执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端正执法思想,创新执法理念
作为各级执法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法制工作,确立“领导上强化,力量上加大,保障上倾斜,责任上落实,政策上支撑”的工作思路,形成法制格局,把法制建设放在一切公安消防业务工作的基础和核心位置来考虑,切实树立执法工作是消防部队业务工作生命线的观念。
(二)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首先,要把内部监督从深度和广度上向外部监督延伸,不断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其次,要解决纵向监督乏力、横向监督流于形式和事前、事中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要把事后监督从实体上、程序上向事前监督延伸,最大限度地消除监督空白,重点要从严把握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和刑事强制措施两个重点“关口”。
(三)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增强执法工作活力
首先,建立整改回访制度。深入基层各单位,对考评中已提出整改意见的问题进行回访,进一步督促整改情况的落实,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民警予以扣分。其次,推行执法质量公开上墙。第三、实行基层执法单位、监督员审核案件登记制度。第四、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要定期公布,将执法质量季度考评监督和平时考评监督结合起来。
(四)建立执法队伍长效机制,找准执法工作增长点
首先,要加强监督干部队伍建设。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强、法律知识精的干警选派到监督工作岗位,保证监督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其次,要加强法制培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要针对监督执法薄弱环节和最新的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培训,提高民警的执法知识和执法技能。最后,要积极推行民警执法资格考试。要针对不同执法部门、不同执法岗位进行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具备岗位执法的基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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