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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管理无牌无证摩托车

    时间:2010年08月21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我县大力开垦荒山种植甘蔗,农民朋友已经打破了以往田间地头“两点一线”式的生活方式,出于经商、务工等原因,他们需要经常来往于农村与城镇之间。作为一种轻便、灵活、经济、易操作的交通工具,摩托车越来越受农民朋友的青睐,它不但给农民朋友的出行和生活带来了许多方便,也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由于很多农民朋友买来摩托车未办理车辆牌证,未经过培训领取驾照就开始上路行驶,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低、车辆无责任保险,加上摩托车“肉包铁”的特殊结构,致使近些年来摩托车事故发生机率高、伤亡比例大、事故理赔难。

        一、无牌无证摩托车在农村形成的原因

        目前主要导致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猖獗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淡薄。有的农民朋友对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的危害性认识不够,缺乏购买摩托车后注册入户的意识,认为摩托车只是一个代步工具,而且基本上行驶在乡间道路,办证与否没有多大的关系;有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法不责众,大多数车辆无牌无证,自己不办牌证无所谓,致使无牌无证摩托车在农村形成了“滚雪球”式发展。

        二是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未达到经常化。由于公安交警部门警力严重不足,执勤中队大多设在国、省道乡镇上,对农村无牌无证车辆整顿只能是以阶段性集中整治为主,无法达到管理的经常化;对农村的交通管理工作难以到位,乡间公路失控现象较为严重,非主干道交通违法不能及时得到查纠,使农村无牌无证或有证有牌摩托车不按时检验等现象日益严重。其次是对我们交警部门来说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协调不够,交警队伍中极少数民警,不是带着感情管交通,而是带着任务管交通,不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讲不清有关法律法规,讲不透无牌无证的危害性,致使有的群众虽被依法处罚和查扣,但达不到教育根治的目的;还有就是群众在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程序复杂,关卡较多,所以有的嫌麻烦干脆不办。

        三是摩托车生产销售市场不规范。一些厂家将摩托车生产出来后,未列入国家经贸委颁发的《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即投放到市场,一些销售商家为了贪图利润,作虚假宣传,部分群众只考虑其价格、适用性等,不知道或忽略了所购摩托车是否符合注册登记规定,购车后到车辆管理所申办注册登记时,才知道所购车辆不能入户,但摩托车已无法退回,车主只好抱着侥幸的心理使用,这类摩托车占未上牌车辆的比例很大;有的是因为二手摩托车市场管理不到位,为了贪图便宜几百元购得旧摩托车,不但车辆性能达不到标准,而且因为大部分是来路不明的黑车,根本就不能注册上牌。

        二、治理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的几点对策

        从成因分析,要彻底解决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的问题,必须从多方面入手,逐步加以根治:

        一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应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逐步深入开展,根据农民文化知识结构的不同层次,采取相应的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无牌无证、未检摩托车存在的危害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是对人民群众的高度负责和关爱,是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打击涉车犯罪的重要手段,应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教育群众不买来历不明的摩托车,不骑无牌无证、未检摩托车。同时,在有条件的农村设立交通安全法律宣传辅导员,把宣传教育活动群众化,逐步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农村地区的交通管理工作。农村道路上摩托车的安全管理是一项比较繁重的工作。由于执勤中队人员少、管理的道路里程长,所以工作难以到位。笔者认为,应该采取灵活多变的工作方法,才会取得较好的成果。第一,要认真落实好公安部关于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的指示精神,发挥农村派出所人熟、地熟、就近的有利条件,经常深入农民家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农民的交通法规意识。第二,乡镇警组要对辖区的摩托车驾驶人及车辆进行摸底调查,做好各种台帐的登记管理工作,做到心中有数,便于管理。第三,要搞好对无牌无证摩托车的管理和处罚,彻底扭转县、乡级公路和集贸市场摩托车管理的混乱局面,消除这些事故杀手和隐患。第四,要狠抓源头管理。现在的农村干部几乎都有摩托车,我们应该从这些“村官”抓起,先动员他们办理手续,再由他们动员村里的有车人员办理手续,并请车管部门上门服务,这样既方便了群众,影响了一片,也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依法整治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疑,这对无证驾驶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公安交警部门应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行动,形成严管氛围,保持高压态势。要从农村形态的特点出发,从时间上、地点上加以选择,合理安排警力,制定行动计划,以使行动取得实效。例如把当地各乡镇全年的赶集日全部列出,有选择性地对重点乡镇进行突击整治,以扩大影响面和整治效果。这样既会起到更大的震慑作用,使得无证驾驶人员大幅度减少,也会使摩托车的上牌率和检验率随之提高。

        四是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应充分发挥流动车管所的作用,结合当前开展的“农网建设”工作,方便群众办理摩托车入户、检验入手,车管部门要联合保险等部门,经常主动深入农村地区为群众办理摩托车入户、检验提供咨询和便利条件。形成定期上门为群众服务的制度,由车管人员携带号牌等进乡、村服务。同时,认真落实公安部17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通过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而出台的便民措施,体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的根本要求。要使群众敢于上路,敢于运输,真正地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做贡献,真正地体现《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人为本”的理念。

        总而言之,治理无牌无证机动车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的摸索和创新。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常抓不懈,才能真正达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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