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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市公安机关“警民恳谈”研讨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0年09月04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今天,来自全市的各级领导和专家学者共聚**,参加“警民恳谈”活动研讨会,研究探讨新时期、新形势下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推动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在此,我代表**市公安局,向与会的各位领导、专家和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各位专家学者以不同的专业视角,从不同的侧面对我市及**市公安机关“警民恳谈”活动的理论基础、现实意义、实践成效等进行了精彩点评,对进一步深化发展“警民恳谈”活动提出了好的建议,令人深受启发,受益匪浅。感谢各位专家学者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希望市局和**市局会后认真整理和消化吸收这次研讨会的成果,按照各位专家、学者给我们指引的方向,进一步坚持并创新发展“警民恳谈”制度,以使这一制度在全市公安机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下面,我结合参加这次研讨会的收获,就进一步深化“警民恳谈”制度,推进我市公安机关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谈几点不成熟的想法,供同志们参考。

        一、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公安机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核心价值追求,是一切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市公安机关“警民恳谈”活动之所以能够取得这么好的效果,关键在于他们真正全面践行了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与沟通,切实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与感受,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回应,从而使公安工作真正做到了群众心坎上。实事求是地说,过去很长一段时期以来,我们公安机关更多关注的是案件的发案数、破案率以及打击处理了多少违法犯罪分子等等这样一些行业指标数,而缺乏的是从群众的角度去换位思考他们的感受、了解他们的需求,从而导致的一个后果就是,公安民警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忙忙碌碌,虽然破了很多的案子、也抓了不少坏人,但却得不到群众的认可、理解和支持,警民关系还日趋紧张。究其原因,说到底还是在于没有真正理解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刻内涵,没有真正将以人为本理念践行到位。“警民恳谈”活动,看似一个很小的制度设计,却从根本上契合了一切工作要追求群众满意、一切工作成果要惠及广大群众这一终极目标,从而在提升公安工作成效的同时,也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实现了两者的兼顾融合、统筹协调。“警民恳谈”活动的成功实践提示我们,在今后公安工作特别是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公安机关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三多三少”是公安机关最大政绩,把公安工作定位在群众满意上,始终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以群众的视角来谋划和摆布各项公安工作,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绩于民,从群众关心的事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并用群众满意这个标准来检验,将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物化为具体的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必须不断创新载体、拓宽途径。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我们不断超越自己,推进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强大动力。长期以来,我市公安机关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坚持执法为民,与人民群众建立了水乳交融、血肉相连的密切联系,“枫桥经验”就是我市公安战线坚持专群结合方针的一面光辉旗帜。但必须看到,新时期群众工作呈现出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随着社会的转型、体制的转轨,社会组织结构、价值观念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政府职能也从管制型、经济建设型向服务型和公共治理型进行转变,特别是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些都对公安机关群众工作的方式、手段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公安机关只有不断创新发展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途径与载体,才能有效应对新时期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警民恳谈”之所以能彰显这么强大的生命力,关键在于他们坚持从**实际出发,从工作内容与工作方式、手段等各个方面对公安机关传统的群众工作进行了大胆改造和创新,从而实现了与群众感情、愿望与需求的有效对接。这也就提示我们,群众路线作为我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和公安机关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我们一定要在继承发扬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下警民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特点进行发展、创新。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人文环境等客观因素,探索最适合自己的新路子;要针对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社会心态、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与社会不同层次人员交往的能力;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群众心声,了解群众真实想法,做群众的贴心人;要尽快建立健全与群众的有效沟通机制,变单向沟通为双向沟通,并使其经常化和制度化;要积极适应网络政治空间发展和网络问政日益常态化的趋势,进一步畅通网络民意和诉求的表达渠道与方式,建立健全各级公安机关“上网访民意、下网解民忧”的工作机制,真心诚意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必须服从服务公安中心工作。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改革发展稳定是全党全*工作的大局。当前,我们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尤其是在运用法律政策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上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有利于推动公安机关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从**“警民恳谈”活动实践看,之所以能够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关键在于他们坚持服从服务公安中心工作,把“警民恳谈”活动作为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的有效载体和组织发动群众参加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平台,从而改变了以往公安机关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提升了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践反复证明,一个地方警民关系的和谐度,一定程度上就是这个地方社会治安的晴雨表、反光镜。脱离群众,警民关系交恶,公安机关只会越干越苦、积重难返,社会治安也肯定不会好;而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警民关系和谐,则社会治安自然稳定有序。从这个意义说,开展“警民恳谈”活动不是应景之作,而是政治责任;不是策略安排,而是价值取向;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根本要求。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发展、创和谐”这一公安机关最大政治和中心工作,放低姿态、走进社区、走进群众,不断弥合警民之间的隔阂,不断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不断挖掘和调动人民群众之中蕴藏的强大治安力量,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治安格局,努力为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动力。

        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必须坚持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警民关系作为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一种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良性互动关系,无论从内涵还是外延来看,公安机关及其民警都始终处于警民关系的主导地位。从一些地方警民关系不和谐的原因来分析,与我们有些民警理念滞后、素质不高、履职不到位有很大关系。从来都是只有落后于群众的民警,而不可能有落后的群众。从**“警民恳谈”的实践看,只要我们的民警放下身段,眼睛向下,虚怀若谷,主动与群众进行“面对面”、“零距离”、“原生态”的交流与沟通,群众就一定会把我们当朋友、当亲人、当子弟。因此,摆正民警自身位置,将自己定位在“公仆”和“勤务员”的角色上,并坚持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点滴小事做起,不断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们自然会在警民之间架起一座彼此沟通、互相理解的桥梁。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基层民警,是公安工作的基石。发挥公安机关及广大民警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当前重点是要做好三篇文章:一是从数量和质量上给以倾斜,要通过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努力将基层警力配置充足,特别是将精力充沛、文化程度高、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民警投放在基层,提高群众的见警率和民警与群众的接触率。二是从培训和练兵上给予倾斜,要加强基层民警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培训和锻炼,使民警在与群众打交道中多一些平实之言、踏实之举,谈群众乐意听、听得懂的话,做群众盼望做、得实惠的事。三是加强和改进基层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解决一些基层民警做群众工作不上心、不用心、不专心、不尽心的问题,培养基层民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推动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基础,也是推动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这项工作不仅是各级公安机关研究和探索的永恒主题,同时更是全部公安工作追求与实践的重要目标与内容。可以预见,随着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自觉践行,随着广大专家学者不断给予我们指导,我市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一定能够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公安事业的路子也必将会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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