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开展“三查一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根据省厅、市局和县局年度公安反腐倡廉建设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局开展以排查领导干部和民警、职工及辅警人员有无违反规定参与非法借贷、入股娱乐场所等问题;排查公安机关民警、职工及辅警人员有无利用执法管理权,搞权钱交易、贪赃枉法等问题;排查领导干部和民警、职工及辅警人员有无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等问题;整治执法安全隐患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三查一治”专项工作。
一、工作目标
坚持“零容忍”导向,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源头,更加注重平时,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坚决遏制公安民警、职工及辅警人员利用职权、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坚决遏制经济类违法违纪案件多发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安全隐患,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违反规定参与非法借贷、入股娱乐场所方面。重点排查民警、职工及辅警人员有无向自己职务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个人借款,或借款给这些企业、个人从中获取高额利息;民警、职工、辅警人员及其近亲属有无参与自己职务管辖范围内的企业经营,直接或变相入股娱乐场所等问题。
(二)利用执法管理权进行权钱交易、贪赃枉法方面。重点排查公安执法办案中有案不立、漏罪不查,拖延办案时间,违反程序办案,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利用行政许可、审核审批权,强制、指定产品和服务,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三)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方面。重点排查民警、职工及辅警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交往密切、泄露警务工作秘密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参与、包庇、纵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
(四)执法安全隐患方面。重点整治执法过程中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
三、工作对象
全局民警、职工、辅警人员。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4月初-4月30日)
1、动员部署。县局制定“三查一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科所队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本单位民警、职工及辅警人员经济类违法违纪苗头情况,因地制宜,周密安排,认真开展。
2、明确依据。主要以《人民警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五个严禁》、《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预防处置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标准,进行对照检查和处理。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0月)
1、集中排查。通过思想发动、谈心谈话、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方式,促使民警、职工及辅警人员自觉对照有关规定,在6月底前进行自查,主动说明情况,并书面向局党委承诺。通过案例剖析、信访监督、案件回访、执法检查、舆情分析、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及分管领导走访辖区企业、娱乐场所等,通过宣传、排摸等途径,摸清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报告县局“三查一治”办公室。
2、及时查纠。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在8月底前予以纠正解决;对行为不符合公安民警、职工及辅警人员的身份和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要调换岗位,并确定专人进行一对一帮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员,要依纪处理或辞退;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为了从源头预防减少利用执法办案权力进行权钱交易,5—10月份在全局对伤害和赌博积案进行全面清理。
3、风险评估。梳理、汇总排查出的队伍问题和执法安全隐患,明确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大隐患,分层次确定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估,明确责任,落实具体防范措施。
4、建章立制。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对现有的队伍建设和执法制度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明晰执法责任,强化对容易引发权钱交易执法环节的监督;深化警务公开,强化权力制约。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科所队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全面检查,重点看排查是否认真、措施是否得力、整改是否到位、处理追究是否落实、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形成工作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报县局纪委,县局将适时组织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三查一治”专项工作,是县局解决当前队伍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所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县局成立以王燮蛟政委为组长,纪委书记叶红英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督室,各科所队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日常的工作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实抓好。各单位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对队伍的教育监管责任。
各职能科所队室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纪委要切实履行组织牵头、协调职责,政治处要落实排查出重点问题民警、职工的帮助教育;信访科要对信访接待中发现民警、职工,可能涉及“三查一治”问题梳理报专项治理办公室;打黑队对工作中发现民警、职工可能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报专项治理办公室;治安大队要负责伤害、赌博积案清理的组织牵头职责;治安、禁毒两大队要密切配合,抓好举办民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的违法犯罪行为清查打击;法制科要针对执法暴露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取保候审和另案处理制度,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加强对容易发生权钱交易,执法环节的监督。专项治理期间,县局专门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二)严格把握政策。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正确掌握政策和法律界限,注意工作尺度,区分不同情况,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要坚持重在预防,鼓励主动纠正问题,加强教育警示工作,确保在同一环节、同一部门不发生同类问题。要注重查处与保护并重,既“零容忍”查处违法违纪,又“零距离”关心爱护民警,切实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在排查期间,对参与非法借贷、入股娱乐场所主动向单位主要领导讲清问题,在规定时间清退纠正的,不予处理。不在规定时间讲清并纠正问题的,一经查实,依据党政纪规定从重处理。
(三)落实长效管理。各单位既要立足当前,集中解决和纠正队伍存在的问题和执法安全隐患,又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预防和治理这些问题的长效机制。重视风险防范、预警预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工作中碰到的情况及时上报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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