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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人大监督和公安工作的关系

    时间:2010年09月0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一、公安机关要处理好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发挥人大权力机关作用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公安机关党委的领导要做到把好关、掌好航,进行重大决策,保证党的方针、路线正确实施。保障各种警察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统一地开展工作。同时,党并不代替各处室由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的职能作用。宪法明确规定,全*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赋予其制定法律、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决定国家生活中重大事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权力。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人大搞好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权力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主导作用。真正做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党的领导,推进民主法制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委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依法开展人大各项活动。公安机关自觉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重大事项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及时把党委的主张和意图按照法律程序和民主方贯彻实施,从而保证人大监督工作正确的执行,有力地推动了公安机关民主和专政建设。

        二、处理好执行国家法律与执行党的政策的关系

        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主要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党的政策在我们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反映,都是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政治生活和国家生活的根本准则。社会主义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并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对全体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实行依法治国,就是充分发挥法治的作用,使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从主要依靠政策转到主要依靠法律上来。强调法律的重要性,并不排斥党的政策。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并不矛盾,把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割裂开来是不对的。公安机关在工作中要注意党的政策和法律依据的协调,做到在党的领导下,把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纳进法制轨道。在实践中,既要充分发挥法律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特殊作用,又要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并且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开展工作。比如在执法检查和刑事司法工作中,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有机结合,妥善处理,并注意收集法律、政策实施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上报。既把党的政策落到实处,又保证各项事业沿着法制的轨道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处理好党员干部与人大监督的关系

        党员干部是我党领导人民进行政权建设的重要组织原则。是实现人民民主政权的重要组织保证。党员干部要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以“四化”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身实现德才兼备。并时刻督促自己尽职尽责,成为名副其实的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如何既坚持党员干部的原则,又坚持依法办事,同时严格履行人大常委会对干部的监督权,是一个必须处理好而又非常重要的问题。党员干部,是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从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和基本原则。人大常委会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体现。公安机关再实际工作实践中,充分尊重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把党内监督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结合起来,共同做好对干部的监督工作。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党组织的监督存在着某些交叉重叠的部分和相同之处。但二者的监督对象、角度、侧重点、监督的依据、处理方式和权限都不尽相同。党内监督的监督对象是党员和党员干部,其依据是党章、党纪。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对象,主要是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其依据主要是法律法规、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公安机关要做到党内监督和人大的监督密切配合,并同其他监督体系结合起来,使人民群众对有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疏而不漏。

        四、处理好党委决策权与人大决定权的关系

        1、地方党委决策权和人大下依法行使决定权的关系

        江泽民同志指出:“党中央关于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凡是应该由全*人大决定的事项,都要提交全*人大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地方也应如此。”江泽民同志的话简明而深刻地阐述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与党委决策权的关系。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起着领导作用。但党的领导是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党委的决策主要体现在方针、政策上,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主要通过对国家事务的建议,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其重要方面行使决定权,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以动员全体人民去遵守和执行。

        决定权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管理地方事务的基本形式之一,地方人大常委会用好决定权,对促进本地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进步至关重要。人大作出决议、决定,事先必须报同级党委原则同意,人大决定权行使得好,必须更有利于实现和加强党的领导。

        2、处理好公安机关接受地方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关系

        公安机关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机关领导的同时接受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其他社会力量监督。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两者协调统一、缺一不可。公安机关在涉及群众利益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中的重大决策、改革举措要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党的方针、政策、路线严格依法办事,以程序公正来保证群众利益和公共利益,依法接受人大监督。

        3、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施效果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作出后,公安机关要慎而又慎,要坚决贯彻执行。如果这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好,决定决议流于形式,监督职权就会完全丧失,严重影响人大监督决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公安机关要明确法律责任,对执行监督决议不力或不完全执行的,要结合执法责任制的实施,督促认真纠正,严肃处理。

        4、坚持党的领导,有效行使警察权

        合理配置国家机关职能,形成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的权力运行机制,是人大有效行使决定权的制度保障。公安机关是政府执行机制中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强大的武装后盾

        首先,公安机关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公安机关党委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把握行政工作中的要点积极探索公安机关工作中的民主与专政最佳结合。党委对一些关系全局性的大事所作决策中,一方面通过党员、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另一方面通过政府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党委在支持公安机关工作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各项职权中,实现贯彻党委决策和意图同代表人民行使监督决定权的有机统一。

        其次,协调好和地方人民政府工作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在实际工作中,接受政府领导坚决服从政府首长命令配合政府搞好全方面工作。做好政府职能部门与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相互协调工作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性质和工作方向不变

        总之,要通过理顺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对公安机关职能配置加以调整,改变过去以党代政,以党代权,包揽过多,直接干预的执行方式,真正形成“党委决策,人大监督,政府执行”的权力运行机制,使公安机关真正成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调整工具,成为法制建设和社会安宁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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