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汇报
按照分工,我分管信访、公安、司法等方面的工作。2009年我认真学习廉政建设规定,在认真做好廉洁自律的同时,狠抓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情况是:
一、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情况。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一些案例的警示,对自己的思想行为和工作经常进行反思,时刻告诫自己,牢记宗旨、坚定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以一名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生活小事做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以身作则,淡泊名利,正派做人,清白为官,踏实干事,同时主动接受部门和群众的监督,永葆共产党员本色。
对照各项廉政标准进行严格自查,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能够认真遵守各项规定,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为自己、家庭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等四项制度情况。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等四项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承诺、自我鉴定、公示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公安、司法等有审批职能的单位,都要制度上墙,承诺上墙,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按照全县统一安排,每年年终,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履行廉政承诺情况,形成述廉报告书面材料,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纪检委要求申报填写的各种廉政表格,都能够认真仔细,如实填写,按时完成。坚决拥护支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上一级领导的连带责任。
三、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进行了分解,明确提出部门一把手是廉政建设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与“一把手”签订了责任状。亲自参加部门廉政评比会、行风建设会、警示教育会,认真安排部署廉政建设工作,诚恳地进行警示教育和座谈讨论,让部门每位同志都写出心得,作出勤政廉洁的书面承诺,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要求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整套廉政制度和考核办法,对执行制度较好的予以公开表彰,对违反制度的不论事件大小严肃批评,并给予相应处分。还实行了监督检查与责任倒查,定时听取分管单位“一把手”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同时,还经常下基层了解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影响,听取群众的呼声和建议,确保一旦出现苗头性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认真整改。
四、批办案件情况。作为分管信访、公安的领导,上级和群众来电来文反映问题的较多,对此,我都能够认真严肃对待,明确批示,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如果反映属实,则要求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并向县政府反馈整改结果。如果反映失实,则向上级和群众书面解释清楚,征得理解支持。
总之,在廉洁自律方面,虽然自己没有不廉洁的问题,但决不能放松自己,今后,仍然需要继续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增强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履职尽责,为全县社会治安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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