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发展警营文化的视角探析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
近年来,公安机关以开展“三基”工程和“三项建设”为契机,在关注保障改善民生、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警民关系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升。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还存在一些方面的问题。究其原因,既包括我们个别公安民警自身素质不高、执法质效不好,以致老百姓不满意;也包括我们部分执法者执法方式欠妥、管理行为不当,招致种种非议;还包括个别民警徇私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引起群众厌恶反感,投诉上访等等。除了这些,笔者还认为,我们警营文化缺乏,对自身正面形象宣传不够,尤其是公安民警“柔性”和“亲民”的一面,老百姓了解不多,导致群众的关注点始终停留在我们的执法上,停留在我们的“刚性”一面上,可以说也间接影响到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对此,笔者从发展警营文化的角度,对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作些粗浅的论述。
一、发展警营文化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辩证关系
“文化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特指精神财富”,而警营文化作为现代警察管理理论的新形态,自上世纪90年代兴起以来,逐渐成为现代警察管理进步的标志之一。其基本含义是警察机关在长期的警务工作和管理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占据主导地位的、并为全体民警认同和恪守的共同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它反映着某个警察机关及其成员特有的、为社会所公认的品格、素质、精神以及公众形象等文化积淀,对于警察事业乃至社会发展产生一点文化的影响和作用。警营文化作为公安机关民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在实践中,主要是以文艺、体育为主要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市场和市场经济日益繁荣,公安民警和普通百姓一样对文化生活同样有着强烈的追求与渴望。而且民警对业余文化生活的需求和审美情趣还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发生变化。它不仅可以影响到民警的思想、道德情操、生活方式、审美观念以至整个精神面貌,还是促进公安机关其它工作的活跃因素。可以说,它对警民关系是否和谐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一)警营文化大众化趋势日益明显。警察制度使人民警察的精神意识和行为方式有了完整的体现,公安机关的“三大历史使命”明确规定了人民警察所做所为都必须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因此,警营文化的日益大众化便成为了当今中国警营文化的重要特征。这一特点也充分证实了警营文化与警察职业的相互融合性。文化是人为的,是社会性的,它必须被群体中的人们所共同接受才能在群体中维持下去。警察作为一个社会的特定群体,与社会其他群体相联接,并通过其特定文化影响着社会中的其他群体。需要明确的是,这个特定群体的文化纽带,一头系着的是警察,一头系着的是群众。失去了群众,就失去了社会,失去了民族,也就失去了文化表现的基础,就失去了文化产生和发展的土壤。所以警营文化必须贴近群众、贴近百姓,必须符合和满足警察和百姓感情和精神上的需要才会被社会所接受,才会被民族所融入。因此,警营文化简明通俗,呈现大众化趋势是必然的。
(二)警营文化是展示公安民警正面形象的“文化秀”。在现实生活中,关于警察的新闻或消息要么是侦查破案,要么是民警违法犯罪的负面报道;和警察的接触要么是案件的讯(询)问查证,要么是社区民警的走访服务;和警察的交流要么是个别部门的上门征求意见(或发放问卷调查),要么是次数极少的座谈会,除此之外几乎就没有什么途径和形式和公安机关以及民警进行沟通。这不但形式单一,而且范围很窄,因而在一定上程度上影响制约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正确和全面的了解,有时甚至产生误解。如何让人们认识新时期的我们?而我们又如何改变自身的形象?这就需要我们通过自己的方式来引导和加深老百姓对警察的认知。笔者认为,不忽视民警“人”的本质属性,发展形式多样、富有影响力和感染力的警营文化,对树立警察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大有裨益。警营文化是公安工作的真实写照,也是对警察精神的提炼深化。精彩的警营生活中既有许多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又有许多可敬可佩的先进人物,我们通过立足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以报告会、文艺汇演、体育运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反映警察的真实生活,讴歌警察的奉献精神,树立警察的正面良好形象,把我们刀光剑影的另一面,把我们热爱生活、渴望和谐、充满柔情的一面,展示出来。让群众知道,我们除了执法的威严,还有对生活充满的热情。我们除了会执法,还能画能唱,能文能武,充满人情味,树立民警的新形象,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通过开展这种零距离的互动性很强的活动,不但可以拉近二者的距离,还可以自然而然地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还可以在无形中进一步密切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之间的联系,为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既是一种交流沟通,也是一种展示的途径;既是一扇认识的窗户,也是一座了解的桥梁。
二、当前基层公安机关警营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一是我们公安机关不少同志特别是一些基层所队领导存在“重业务轻文化”、“重工作轻学习”思想。公安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而警营文化是软件建设,认为可有可无,只重视侦查破案等业务工作及各种考核。二是少数同志对公安机关职能转变认识不到位,没有完全树立起“寓管理于服务和寓服务于管理”的现代管理理念,对警营文化和文化人的理解停留于说话文明,待人热情的表象中。三是部分同志片面地把“文化育警”理解为“文化悦警”,把警营文化同公安工作割裂开来,肤浅地认为“警营文化”纯粹是搞搞文体活动而已。上述这些程式化思维、表象化理解,严重阻碍了警营文化建设。
(二)文艺人才缺乏,基础薄弱。任何工作以人为本,文化建设也不例外,就目前来讲,多数基层公安机关文艺人才较少,有文艺特长的为数不多,文艺骨干更是凤毛麟角。许多干部在文艺方面没有特长的,就对这方面不感兴趣,又不知如何去组织,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就更不高。再加上平时活动较少,又缺少活动搭档,因而得不到锻炼,文艺方面的技能得不到提高,造成没有氛围或氛围不浓的现象。
(三)社会文化中存在不良文化。警营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文化中存在的各种腐朽没落的封建文化、资本主义文化以及各种陈规陋习会对警营文化产生负面的影响。在这些不良文化的冲击与影响下,极少数民警出现了物质利益观念强化,政治宗旨意识淡化,精神需求多样化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于是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言语粗俗,举止不雅,甚至沉醉于灯红酒绿,热衷于庸俗腐化。再加上社会上一些人干扰警务活动,对公安工作冷嘲热讽,甚至恶意攻击,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警营文化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警营文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措施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除了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严明队伍纪律,提升执法质效之外,还必须在全局构建起与公安工作相适应,与队伍正规化建设相结合,与主流文化相一致,独具特色和魅力的警营文化体系,在潜移默化中提高队伍的亲和力,实现警民关系的融洽。
(一)以“警营文化也是战斗力”
为导向,进一步确立和倡导文化育警理念。警营文化在凝聚警心、激励斗志、陶冶情操、树立形象以及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践证明,加强警营文化建设是提升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是增强队伍凝聚力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公安队伍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塑造人民警察良好形象的主要媒介。当前,加强警营文化建设要把“文化育警”同“政治建警”、“科技强警”结合起来,与“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广泛进行动员发动,树立“警营文化是警力,也是战斗力”的战略意识,强化“文化育警、文化塑警、文化强警”的理念,统一民警思想认识,培养民警的共同认知观念,树立共同的目标和价值取向,激发民警强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把加强警营文化建设作为当前推进队伍建设和公安业务开展的重要举措,营造和谐的内部关系和风正气顺的良好氛围。
(二)以建立“三室一廊一院”为重点,大力推进警营文化基本设施建设。根据省厅“三室一廊一院”文化建设的精神要求,在“三基工程建设”基础上,不断加强和改善软硬件投入,在各所队部署开展“三室、一廊、一院”文化设施建设,探索建设具有泰山警察特色的警营文化体系,更加形象鲜明地反映民警的精神风貌和队伍战斗风格,使民警置身于优雅的文化环境中,缓解压力,陶冶情操。
(三)以强化公安宣传工作为依托,巩固和发展警营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对外,充分发挥《泰山警察》电视栏目、《泰山晨刊》公安周刊、泰安人民广播电台《金盾之光》以及其他各级新闻媒体等宣传阵地的资源优势,积极拓展渠道,形成强有力的宣传声势,在及时、准确报道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民警能书能画、能文能武,充满人情味,有着良好文化素质的新形象。对内,进一步加强公安内部宣传、政工网站建设,开辟相关的专栏,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开展网上学习、作品展示等活动,通过网络这一信息载体,关注民警思想生活,交流工作经验、生活观感、文艺作品,提升审美情趣,丰富民警精神生活,全方位地做好公安警营文化宣传工作。
(四)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文体活动为切入点,发展和壮大警营文化队伍。鼓励民警培养和发展有益的兴趣特长爱好,探索建立符合泰山区实际的警营文化团体,建立与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相适应,能够满足民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警营文化工作机制。加强文化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培养,鼓励基层所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行练习与集中练习相结合的经常性训练,对学有所长、有文化技艺特长的民警给予重视和扶持。同时,着眼长远发展,逐步建立健全文化建设责任机制、组织机制、活动机制、考评机制和保障机制等,激发文化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文化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保证警营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和不断繁荣。
(五)以充分发挥警营文化培育人才、树立典型、展现形象的功效为突破,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一是要抓好正面教育。通过政治文化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和纪律文化教育,丰富警察职业道德的教育内容和形式,使每一个民警都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开展以落实“五条禁令”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岗位培训、业务技能比赛,提高民警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要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在各警种、各岗位中发掘、培养和选树在打击犯罪、行政管理和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民警个人和集体作为先进典型,通过文艺文化形式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宣传和学习先进典型的活动,发挥示范导向作用,增强民警的职业自豪感和集体荣誉感,营造争先创优的向上氛围。三是要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充分运用文体多种形式和手段全方位地向群众介绍警营生活,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实现群众和民警的零距离接触,扩大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交流,不断助推警民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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