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四查四提升”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所、队、室:
为进一步全面提高我局队伍的执勤执法素质和纪律作风水平,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按照公安部、省厅和市局的安排部署,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四查四提升”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公发[2010]350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我局范围内开展“四查四提升”(“查思想、查执法、查纪律、查作风;提升标准、提升能力、提升效率、提升形象”)教育整顿活动.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对照县委、县政府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部署,以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大力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为目标,按照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现代山水田园城镇示范区”,创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以及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目标和具体要求,深入查找整治公安队伍在执法思想、执法行为、行政管理、服务群众、纪律作风、队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教育整顿得到“标准、能力、效率、形象”的四提升,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力度和履行公安职责的能力,使广大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执法服务和行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廉洁、高效,队伍整体形象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二、组织领导
此次教育整顿活动,是今年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公安队伍进行廉政教育,整顿突出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载体,也是大邑公安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活动时间长,任务重,要求严,各单位要有政治敏锐性和紧迫感,将其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基”工程、“三项建设”的有力助手,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监督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纵向抓警种、横向抓层面的工作机制,把“四查四提升”教育整顿活动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为此,县局成立“四查四提升”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文良任组长,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且化成为副组长,其余局党委委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政工监督室。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和推进本单位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全局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权责意识、效率意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整顿重点
县局要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起,从基层室、所、队抓起。全局各单位和全体民警要结合自身实际,剖析、查找并认真解决单位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队伍整体素质、整体形象和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得到实质性的提升。要重点查找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和隐患:
(一)查思想。要在全局民警中树立“依法治国理念、执法为民理念、公平正义理念、服务大局理念、党的领导”五大理念。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在此基础上,让各警种认真收集、整理、剖析本警种存在的突出执法问题,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改,以正确的职业道德观、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引领民警的日常行为。重点检查思想理念是否坚定,“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是否根植,“忠诚、责任、公正、民生”的成都公安核心价值理念是否牢记,对公安事业是否忠诚,从警动机是否端正,有无特权思想膨胀、人权意识淡薄、漠视群众疾苦和利益等问题。
(二)查执法。为进一步打牢我局公安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增强民警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改进执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密切警民关系,以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为着力点,大幅度提升队伍纪律作风,解决“稀拉松”问题,提高队伍执法服务水平,为服务大邑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作风和纪律保证。通过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使全局公安民警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执法为民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严格公正执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民警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群众满意度进一步上升。一是重点检查各项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质量是否合格,执法结果是否公正,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二是重点检查有无执法主体不合格、办案场所设置不规范、安全防范措施配备不到位,值班巡视和执法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问题。三是重点检查在执法办案和公安行政管理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循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问题,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问题,是否存在民警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是否存在为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问题。
(三)查纪律。通过开展“四查四提升”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坚决杜绝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切实树立起“公正、廉洁、奉献、为民”的大邑公安新形象。“四查四提升”专项整顿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把治下与治上、治标与治本、“内治”与“外治”结合起来,通过专项整顿,使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隐患性和倾向性问题彻底得到解决,推动我局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特权思想,我行我素;不让去的地方偏要去,不让干的事情偏要干;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严格遵守执法办案和工作纪律,是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二是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宗旨意识淡薄,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廉政准则》、《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六条铁规”的苗头性、隐患性问题。三是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利用执法权、管理权、审批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赃枉法、胡作非为的问题,是否参与“黄、赌、毒、黑”活动或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总之,要通过教育整顿活动,真正做到使大多数人有提高、少数有缺点错误的人受教育、极少数害群之马被处理,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推进公安工作上台阶。
(四)查作风。要清醒地看到我们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亟待克服的现象。重做官轻做事、重享乐轻学习、重私利轻责任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同志表现还比较突出,争利不讲原则、争功不当配角、推诿不履行职责的心理还比较严重。“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尽责”现象尤为突出。敷衍塞责、吃拿卡要、缺少大局观念导致 “中梗阻”的现象时有发生。责任心淡薄甚至缺失、工作态度消极甚至对立、工作纪律涣散甚至虚设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重点检查“五种不良作为”,深入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即 “乱作为”,不依法办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作为”,不履职尽责、履职不到位;“慢作为”,作风涣散、工作懈怠;“差作为”,办事不力、质量不高;“假作为”,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应付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开展问题查摆,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全面实现四个方面的提升:
1、提升标准。要不断推进“三项建设”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升执法标准、服务标准和队伍管理的标准,完善和细化各类工作管理规范,实现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2、提升能力。要不断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管理水平。
3、提升效率。要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要求和管理规定,不断改良工作流程、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对上级政令、警令和各项纪律条令、规章制度的执行贯彻能力。
4、提升形象。要坚持从优待警、从严治警,严格队伍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民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规范化执法水平,使我局公正廉洁执法的公信度进一步提升,“亲民爱民为民”的威武文明之师形象日益彰显。
五、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本警种、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将教育整顿活动的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民警。要通过各种渠道、方式,对广大民警进行教育培训,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全*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内务条令》《公安机关执法细则》以及市局《问责暂行规定》和“六条铁规”等纪律制度。要以典型案例、特别是发生在民警身边的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通过开展对照剖析、座谈讨论、参观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召开现场会、表彰大会、讲座等形式生动、寓意深刻、效果明显的学习教育形式,对全体民警进行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学习教育要做到“全警覆盖”无盲区,确保人人触及灵魂,个个受到警示教育。同时发现和挖掘队伍管理先进单位、遵纪守法标兵等优秀事迹,开展深入的宣传报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和教育民警向先进典型学习。
(二)自查自纠阶段。
全体民警要围绕“四查四提升”内容和要求,认真开展“内省”,从细微处入手,找准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全体民警要对照《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和“六条铁规”等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在思想理念、政治修养、纪律作风、工作作风、执法能力、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苗头,深入分析工作标准、履职能力、工作效率和队伍形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每位民警要认真撰写个人自查小结。各单位要通过召开支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民警大会,组织民警全面自查、互查,特别是要深入查摆自己在执法办案、公安行政管理和服务群众、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主动向组织讲清楚,自觉交代违法违纪问题并退出违纪所得,积极挽回不良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在此期限之后,对拒不如实讲清楚问题或顶风违纪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从重、从严处理。
(三)整改提升阶段。
各单位要通过召开警民恳谈会、警风监督员座谈会和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公布县局“四查四提升”活动内容,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安机关、公安民警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按照“四查四提升”活动内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针对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徇私枉法、特权思想严重、纪律作风涣散、领导表率作用差、队伍管理混乱、队伍执行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省,重点对执法办案、行政管理、队伍管理等环节和管钱、管物等重点岗位进行排查,查找在工作流程、环节设置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排除隐患,堵塞漏洞,使民警不敢违、不能违,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坚持纠建并举,深入挖掘提升标准、提升能力、提升效率、提升形象的潜力,进一步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不断建立完善具有公安特色的惩防体系,发挥制度的治本功效,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执法腐败和特权思想等问题,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民警代表、特邀监督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对解决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满意度进行测评。测评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
各单位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情况及时上报,报告中要详细阐述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根源、解决措施以及通过教育整顿活动所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未解决问题的整改落实期限。本单位发生有影响较大的反面典型案例的,要分析原因教训,找准规律特点,提出解决办法。
(四)检查验收阶段。
县局将组织专门检查组深入到各单位开展督察、检查和指导工作,对各单位开展教育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将于单位目标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民警晋职晋级及评先评优等挂钩,实行奖惩逗硬。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教育整顿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凡工作不落实、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对队伍疏于管理致使队伍中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对长期软弱涣散的领导班子要坚决予以调整。县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指导、帮助基层单位开展工作,共同研究对策措施,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公安机关承担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突出抓好学习动员、问题查摆和整改落实。做到动员发动“广”,全警参与,不留死角;查摆问题“真”,实事求是、全面深入;整改问题“实”,不走过场、不被动应付;队伍面貌“新”,发挥创造性、增强凝聚力。教育整顿活动要以领导班子和基层所队一线执法执勤民警为重点,着力抓好易发多发问题单位、岗位和环节的整改工作。
(三)统筹安排,搞好结合。要正确处理好教育整顿活动与公安工作的关系。目前,正值严打整治阶段,各项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把学习讨论、查找问题与抓好当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能脱离中心工作孤立地抓教育整顿。要通过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来促进公安中心工作,以公安中心工作的实际成果来检验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效。一是把“四查四提升”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以“四查四提升”促进执法规范化部署要求的落实,以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提高来检验“四查四提升”的成效。二是把“四查四提升”与集中整治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问题、警车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结合起来,即全面查摆民警在执法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又突出抓好查执法安全、查特权思想这个核心,并将其作为“四查四提升”活动的切入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三是把“四查四提升”与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针对执法办案中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的部位和环节,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动态、实时监督。四是把“四查四提升”与教育惩处结合起来,通过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执行力和惩治的威慑力,推动执法为民思想在广大民警的头脑中牢固树立、行为上自觉践行。五是把“四查四提升”与县委确定的“扩大开放年”和“效能提升年”结合起来。做到多学善思、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我们要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到工作上,要敢抓敢管,要敢于碰难题、啃硬骨头,特别是“一把手”,要有咀钢嚼铁的精神,要做到干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份内的事情,要敢于批评,要不等不靠、全力以赴地干到位,干出水平。切实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让每一个民警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强化措施,注重实效。一是教育整顿活动要克服形式主义,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坚持边学边查、边查边改、边改边建。二是要紧紧围绕查执法来查思想、查纪律、查作风,针对问题挖根源、论危害、定措施、堵漏洞。三是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吃透,做到有的放矢。四要统一思想、统一目标、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五是对存在违法违纪苗头的民警要进行重点管理,确定专人进行帮教整改;六是对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中出现的涉警负面新闻,要准确把握尺度,加强舆论引导。七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对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纪检监督部门对发现的民警违法违纪举报线索要组织力量严肃查处,特别对教育整顿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除了要严肃追究涉案民警的直接责任外,还要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市局《问责暂行规定》,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县局纪检监督、政工、法制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教育整顿活动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对贯彻落实不及时,剖析问题不深刻,整改问题不到位和业务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
各单位要坚持正面典型引路和反面典型警示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政工监督室将组织进行检查,防止教育整顿走过场,对因专题教育活动不落实,发生顶风违纪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民警,要严肃查处,并作为反面典型公开通报,同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确保全局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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