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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行“阳光警务”提升执法公信力——县公安局规范执法经验交流

    时间:2010年11月12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县公安局立足全县执法环境和执法工作实际,在全局范围强力推行“阳光警务”工程,以“服务民生、便民利民”主导,在确保公安工作秘密的前提下,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公安机关在执法、管理、服务等各方面可以公开的内容,各界群众登录**县人民政府网后可查询到**县公安局公开的相关工作内容、接受相关政策、法律服务。

        一、全面公开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公开执法依据和有关制度、程序;执法的范围和职权,有关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刑事管辖的范围、职权、办案程序和立案标准;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公开办理有关证件的制度、程序、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

        二是完善警务通报等制度,在**县电视台《**警方传真》设立专栏;基层所队、窗口单位和社区警务室建立警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警务信息,保证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公安执法和涉及自身利益有关事项的知情权。

        三是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对群众报警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主动告知应联系的部门,城区接警后5分钟内到。农村边远地带根据路况情况,分别设定不同的时速,按最快的速度到达。

        四是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范,并全部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是拓展警务监督渠道,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通过110、信访、互联网等途径,建立完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查处机制。

        二、建立健全五个方面的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法定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和各分局、派出所建立健全保障各类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法定权利的工作机制、有效方式和便捷途径。对治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处理,以及侦查、逮捕、起诉、监管等各个环节案件当事人、证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

        二是建立便民利民制度。出入境管理科、户政科、治安大队行政审批等服务窗口建立快捷高效的服务工作流程,对群众提供服务实行 “一站式”受理服务。改进证照发放管理工作,对证照发放及受理群众办理事项实行“阳光办理”,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尽最大可能提供快捷便利服务;各分局、派出所对外公布办证咨询电话,公开户籍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实行错时工作制,解决上班族等群体没有时间办证的难题。

        三是建立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责职权、工作规程、办案程序、诉讼期限、办案流程、案件处理、法律文书、办案纪律、举报监督电话等信息。对重大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四是建立重大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完善重大信息发布机制,对与公安工作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举措、阶段性工作成果,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办理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通过电视、**县人民政府网适时组织信息的发布。

        五是建立社会参与制度。拓宽公安工作的渠道,健全群众参与警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员、特约监督员等各种力量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安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和公众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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