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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全市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再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0年11月1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同志们:

        刚才,市工商局局长、市打传办主任**同志作了近期我市开展打击传销的情况通报,玉州区政法委书记**同志对做好辖区集中整治传销专项活动作了发言,市纪委副书记**同志宣读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知》,副市长、市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同志对下一阶段打击传销作了动员、部署,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好。下面,结合我市打击传销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进一步认清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传销不仅欺骗性大,隐蔽性强,而且裹胁群众多,涉及面广,有的甚至对参与人员采取各种精神和暴力控制手段,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近一段时间,传销活动在我市的一些地方回潮、蔓延。从目前我们调查、收集的材料来看,传销活动在我市呈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传销形式日趋多样化。既有比较常见的“五级三阶制”,也有以允诺高额回报、高提成为诱饵进行的传销活动,花样不断翻新。二是传销“人头”化。由过去的传保健品、化妆品等演变成只传“人头”,商品已经成为传销组织者骗人的道具。目前在查处的传销案件中全部是传“人头”形式的。三是传销人员构成更加复杂化。参与者身份从以往普遍为农民、学生、下岗职工,发展到退伍军人,甚至有国家公务员等;参与者文化程度从以往多为初高中以下文化,发展到不少为本科以上学历;参与者的年龄向低龄化发展,从事传销的人员最小的只有15岁。四是传销参与人员异地化。诱骗群众异地从事传销呈上升趋势,在我市参与传销的大部分为**、**、**、**、**、**、**、**、**、**等省(区、市)人员。五是传销内部组织更加严密化。由于各地对传销活动加大了打击力度,传销分子越来越狡诈,对抗监管意识越来越强。如实行上下线单线联系;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幕后操纵、异地遥控,指挥下线骗到钱后立即通过银行划走,一般传销人员身上没有现金,其银行卡上也只有十几元甚至几元钱;传销人员多点活动,租住地点与“洗脑”地点分离等,培训授课地点由偏僻简陋的民房转向公园、广场、街道等,给人造成商务活动的假象,更具迷惑性和对抗性。

        面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新形势,客观地讲,我们的一些同志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够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政治敏感性不强,对传销的本质和社会危害认识不足,缺乏打击传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存有麻痹松懈思想。二是学习、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的力度不够。对什么是传销,为什么要打,缺乏深入、广泛、系统的宣传和教育,以至于部分单位干部职工、领导对《禁止传销条例》认识模糊,个别党政干部、公务员甚至为了个人的私利将房屋出租给传销分子,无意间给传销分子提供了便利条件。针对上述现象,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传销损害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破坏的是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的是社会稳定。传销不仅破坏了商业诚信,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还破坏了社会伦理道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发大量的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对传销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关注。自199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关于传销的批示、指示和讲话就有72次之多。今年,按照*总理和吴仪副总理的批示,《2006年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第一次把严厉打击传销活动作为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

        因此,我们必须坚决克服这些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打击传销工作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进行理解和把握,提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审视和对待。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树立长期作战,除恶务尽的思想,坚决打击传销这一危害经济和社会、危害人民群众的“经济邪教”和“毒瘤”。近日,市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紧急通知》、市纪委印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知》。对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出租房主,工商部门将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属党员、国家公务员违反上述规定的,除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外,还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加强领导,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传销活动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在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确保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统一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由金湘军市长为组长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签订责任状,确保不留监管死角和盲区,切实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整治重点。一是要明确重点整治内容。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是查处“拉人头”传销、假借“直销”、“连锁销售”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查处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二是明确重点整治地区。我市的重点玉林城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组织力量,集中行动,反复清查。对一般传销案件,要及时查处,对重大传销案件,予以严厉打击。要逐步改变过去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清查、驱散的简单做法,把工作重点放在出租屋,抓头目、查大案上来,做到精确打击。

        (三)畅通案件来源渠道。一是要注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走案源信息社会化之路。虽然传销隐蔽性越来越强,但传销分子采用的聚集人员、集中培训“洗脑”等方式,会扰乱其活动场所周围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极易被周围群众发现。因此要为群众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公布传销投诉举报电话和奖励制度,认真受理投诉举报,鼓励群众参与打击传销的积极性。二是注意充分发挥110、12315申诉举报网络系统的作用,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发现传销案件线索。三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宾馆、饭店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要加强巡查,走访当地居民,及早发现传销的苗头和动向。

        (四)加大执法力度,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本着“依法严惩策划、组织者、摧毁传销网络,教育解救广大受骗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组织专门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传销和变相传销组织的发起人、负责人、组织者,屡教不改、多次参与传销的骨干分子,要依法严惩不贷。对于被欺骗、胁迫参与传销活动中的一般人员,要耐心说服教育,积极稳妥地做好疏散、遣返工作,及时化解抵触情绪,促使其主动退出和揭发传销组织,要将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巩固打击和整治成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

        工作要深入展开,舆论引导要先行。针对传销这种主要依靠允诺高回报、零风险的“洗脑”和“拉人头”骗取群众钱财的违法行为而言,通过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传销,防患于未然,就显得尤为重要。宣传教育工作到位了,就可以减少人民群众因盲目无知而受骗参与传销。我们要以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组织声势浩大的打击传销宣传活动,要做到“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中有形象,广播里有声音”。一是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通过新闻报道、热点追踪等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国家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政策法规,以及传销的表现、特点、危害、动向等,深入揭示传销的欺骗本质。二是组织打击传销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劳动力市场和人才交流中心活动,发放打击传销知识宣传册、宣传画,张贴、悬挂标语横幅,抓好对外出务工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在求职过程中识别传销、预防受骗的能力。同时要大力宣传一旦误入传销组织,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向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投诉等方法。四是建立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对经工商、公安查证属实和人民法院已判决生效的传销案件,要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和提示,起到警示教育群众、震慑违法分子的作用。五是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以勤劳致富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荣辱观,提醒广大群众“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所谓的“高回报、零风险”是违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只有勤奋工作诚实劳动才会致富。

        四、加强配合,综合治理,形成打击传销的整体合力

        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工作,仅凭工商、公安“单打独斗”是很难根治传销取得预期效果的。近年来,各地打击传销的工作实践表明,只有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才会取得实效。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打传”工作中,要针对我市传销发展的新变化、新动向,注意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探索整治传销的有力办法,及时制定有效的对策措施,认真加强整治和落实,防止在我市发生涉及面广、规模大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以此建立联动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治理合力。为充实这次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活动,市委、市政府已明确从市直部门抽借100人(其中要求30人为处级领导干部;40人为科级干部)参与集中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具体由“打传办”安排到组、到片、到社区开展工作。被抽借的单位要尽快落实人员,被抽借的同志也要迅速到位,并尽快进入角色。

        同志们,打击传销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圆满完成这次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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