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行风建设必须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抓好行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必然要求。针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部分民警在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理论素养不高,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意识不浓”等方面的问题,笔者认为,作为公安交警,我们必须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要执法为民,服务群众
公安交通民警要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坚决克服“以管人者自居”的特权思想,通过各种形式,挤出时间,集中精力,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社情民意,办好群众事情,维护群众利益。下大力气解决好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将执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
二、要真抓实干,促进工作
结合摩托车专项整治、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运车辆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着力解决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频发的现象。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趋利管理,趋利执法”的问题,正确认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正确理解严格执法与粗暴执法的区别。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原则,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奠定基础。
三、要随岗练兵,规范执法
按照“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要求,以“三懂五会”为标准,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以及“干中练、练中干”的随岗练兵模式。在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车驾管业务等关键岗位,执法过程中,由骨干民警一边处理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一边向其他民警进行讲解,既增强专业知识的针对性,又避免执法过程的随意性。
四、要执法公正,廉洁从警
为了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体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要把执法监督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在内部建立法制员制度,值日警官制度,在外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从社会各界聘请义务执法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座谈,极大地促进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和工作责任制,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切实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大力倡导克己奉公,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
五、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要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广大民警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始终保持人民警察的高尚情操和精神追求,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御享乐主义,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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