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在全局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省、全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动我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的会议。刚才,谢斌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去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督察、信访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市纪委、市信访局的负责同志分别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要求,讲得很好,希望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在他们讲的基础上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抓好纪检监察督察信访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一年来,全市公安纪检监察督察信访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警风、警纪建设、强化案件查办督办、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初步建立起了具有新余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力推进了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开展“增强群众观念,促进警民和谐”主题教育、政风行风评议、“三考”等活动,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违法违纪问题明显减少,整体形象进一步好转,警民关系进一步改善。去年全市公安机关接待群众来访比**年下降**%,停访息诉率比**年上升五个百分点;公安民警被群众投诉举报**件(次),比**年下降**%。发生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起*人,比**年下降了一半;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达**%,较上年提高了**个百分点。特别是我们理顺市公安局组织管理体制以来,各警种、各单位和广大民警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局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单位、各部门严管理、重教育的结果,也是全体纪检监察、督察、信访民警艰苦劳动、辛勤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辛勤工作在公安纪检监察督察信访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慰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与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我们在队伍建设、工作作风上还存在不少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人民满意型政府机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少数人敬业精神不强,工作干劲不足,有的作风飘浮,习惯于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有的工作不推不动,甚至推了也不动。2、少数人名利思想严重,不思工作,追名逐利。3、少数干部和民警不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能严格约束自己,自由散漫,有的甚至违法违纪,出租权力谋取私利,对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厅“三项禁止”执行不严。4、少数民警群众观念、服务意识不强,漠视群众疾苦,“冷、硬、横、推”现象仍然存在。上述种种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单位、少数人身上,但对公安形象影响很坏,危害很大。党的十七大对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孟部长指出,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必须把回应人们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和服务水平,把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上,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今年我们面临严打整治、“平安奥运”、城市防控体系建设、决战决胜“三基”工程建设等重大工作任务。因此,进一步端正警风,改进作风,加强公安纪检监察督察信访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增强宗旨意识、民生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督察信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纪检、监察、督察、信访工作上台阶,并以此带动全市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进步。
二、与时俱进,创新机制,开创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督察信访工作的新局面
强化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督察、信访工作,是塑造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切实有效的举措。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纪检监察督察信访部门,要以*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的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纪检监察督察信访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警风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做到“三个坚持,三个转变”,积极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新思路。针对队伍中滋生腐败现象的原因和规律特点,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以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为重点的监督制约机制,整合内部监督力量,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督察、信访、法制、审计、政工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做到“三个坚持”、实现“三个转变”。一要坚持预防在先,实现由“治标”向“标本兼治”的转变。惩处腐败是政绩,防范腐败也是政绩,而且是更大的政绩。具体到我们纪检监察督察部门,作为公安队伍的“保健医生”,要深刻理解“良医治未病”的道理,坚决摒弃那种习惯于事后追惩的“治标”做法,牢固树立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前置、教育在先的工作理念,前置监督关口,由被动解决问题向主动承担监督预防职责转变,由坐等查处案件“动大手术”向主动发现隐患苗头“打预防针”转变。尤其是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要时刻保持敏锐嗅觉,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及时有效地解决好各种苗头性问题。坚决防止出现等群众怨声载道了才发现,新闻媒体曝光了才知道,上级查办督办了才动手的现象。二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由“惩处”向“惩防并重”的转变。严是爱,松是害。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本质就是关爱。在工作中,我们既要防止因监督不力导致个别民警倒下,又要努力使监督工作得到广大民警的拥护和支持。衡量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纪检监察督察工作成效如何,不仅要看查处了多少违法违纪案件,处理了多少民警,更要看从源头上预防、警示的效果,教育、保护了多少民警;不仅要看搞了多少专项治理,还要看群众是否真正满意了、队伍素质是否真正提高了。三要坚持围绕中心,实现由注重“局部”向“服务全局”的转变。公安纪检监察督察信访工作只有自觉融入和服务公安工作全局,与中心工作合拍共振,才能更加彰显其重要的地位和强大的生命力。因此,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和促进中心工作来开展,时刻关注中心工作部署情况,了解中心工作动态,善于在推动中心工作落实中寻找切入点和结合点,使我们的工作体现时代性、符合规律性、富有创造性。落实到今年的具体工作中,就是要按照全市公安局长会议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奥运安保和“三基”工程建设这两件大事,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尽忠尽智地抓好监督管理工作,为坚决打赢奥运安全保卫仗和“三基”工程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二)把握关键,健全体系,完善公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体系。*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的讲话中指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对此,我们一定要深刻理解,认真贯彻。特别是要按照*总书记强调的“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紧紧扭住教育、制度、监督这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具有新余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要抓好思想教育,使民警“不愿为”。要积极探索创新教育形式和方法,既要善于依靠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善于引导民警进行自我教育;既要善于运用传统教育,又要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教育,切实增强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要对队伍的思想状况定期分析,适时排摸不良倾向和苗头,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在民警中广泛开展宗旨观念、党纪国法教育和正面示范、反面警示教育等活动,筑牢队伍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要加强制度建设,使民警“不能为”。只有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局面,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要把制度建设的立足点放在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上,深入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反腐倡廉建设上的具体表现,深入研究公安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特点,既要充分借鉴市内外、省内外的有益做法,又要善于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善于把那些通过查处和解剖案例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定制度,使形成的制度既符合实际,又彼此衔接、环环相扣,真正形成系统。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廉政勤政的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新期待。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公安队伍形象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公安机关和民警队伍容易发生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的部位、环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明确具体、赏罚分明、简便实用、易于操作的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刚性”。当前,重点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度,落实各级领导、各个执法部门、各个执法环节的执法责任,全面推行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案件主办人终身执法责任制度、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制度;建立健全人财物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热点岗位定期交流制度、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同时要建立健全外部监督制度,完善特邀监督员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工作,以公开促公正。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执行、不落实等于一纸空文,必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三要注重监督制约,使民警“不敢为”。监督制约是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避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的关键。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因此,我们的监督制约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执法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来开展,以权力较为集中的人财物管理使用岗位和基层所队、窗口服务单位等一线民警为重点,努力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执法、执勤、服务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民警的执法权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严格查处内部违法违纪现象,坚决清除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是我们严格队伍管理、纯洁公安队伍的一贯做法。各级公安机关始终要重点抓好以严格公正执法为目的、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各种监督手段为保障的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有效发挥公安内部自我纠错机制的效能。对各种违法违纪问题,我们将坚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在这里我要和大家一起重温周永康同志“四个坚决”的要求,即坚决杜绝再次发生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恶性案件;坚决纠正一切违法侵占群众利益的滥收滥罚政策和指标;坚决制止一切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侮辱人格的事件的发生;坚决撤出参与经营的娱乐场所。请大家时刻牢记在心,警种长鸣。
(三)关注民生,落实责任,形成公安信访工作新格局。信访工作是疏导警民关系的重要手段。涉及公安工作的信访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不少涉法上访问题是我们工作没有到位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的。我们要教育我们的民警认识到,公安信访问题对我们来说,或许只是一起案件、一起事故,但对当事群众来说却是天塌下来的大事。我们也许只是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群众却是百分之百的伤害,也许只是我们一时的疏忽,给当事群众带来的则是多年的痛苦。因此,我们一定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办案。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哪怕只有百之一的道理,我们也要百分之百去努力解决。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做好信访工作,必须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局长接待日制度。各级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都要开门接待上访群众,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亲自解决他们所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县、分局局长及领导班子成员每月接待群众不少于两次。建立各警种与部门间协调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制度,完善领导阅批转办、督办和包案制度,重要信访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一抓到底。对重大信访问题,要做到有一名专门牵头处理的领导,有一套解决问题的方案,有一支解决问题的队伍,保证不扯皮、不落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一时难以解决或无法解决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走访、约见、接待信访人,坦诚相见,加强沟通,取得信访人的理解。对一些无法解决而又不听劝阻的上访户,除做好思想工作外,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有上访倾向的人员稳控在当地,严防非正常进京上访问题的发生。特别是一些特殊时期,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非正常进京上访的,主要负责人要向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其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资格。对于一些受破案条件、时间跨度限制,短期内难于破案的,要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列出解决问题的时间表,获得投诉人的信任。对诉求确实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不折不扣地兑现到位;对目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界限不明确但合情合理的,在不引起攀比和不产生新的矛盾前提下,可以给予适当变通解决。二是切实做好信访苗头排查化解工作。解决涉法信访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超前工作、超前处置,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积极开展“无越级上访”活动,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的信访苗头排查机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分类建档、逐一落实包案领导、逐一妥善处理。三是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对生活中确实存有实际困难的,要及时向政府汇报,和有关部门协商,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促其息诉停访。对于要求明显过高,通过说服教育仍然坚持上访的,要组织听证会加以解决。对屡教不改、组织串联以及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的,要加强调查取证,及时、坚决地依法进行处理。处理时,准确定性,注重证据,确保办成铁案,不留后遗症。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并向上访人做好说明。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为纪检监察督察信访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都要牢固树立“不抓队伍就是失职、抓不好队伍就是不称职”的观念。一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督察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问题,分析原因、把握方向、制定对策。必要时亲自参与、指挥部署,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大案件亲自督办。二要进一步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经常深入主要警种和基层所队调查了解情况,前移监督预防关口。三要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督察信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始终做他们的坚强后盾。四要重视对纪检监察督察信访干部的培养使用,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要重用。对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要实实在在地帮助解决,为纪检监察督察信访部门营造能够“拴心留人”、汇聚人才的环境和氛围,使纪检监察督察信访部门的同志能够集中精力投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督察信访部门的同志要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的思想,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强化作风、求真务实,切实履行职责。市局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和各警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既要重视业务工作,又要重视队伍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对警种和部门工作进行考核时,不仅看业务工作搞得如何,还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硬指标进行综合考核,不断推动新余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新跨越。
同志们,公安纪检监察督察信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开创新余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