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作风建设经验交流(二)
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新形势下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要引领晋城公安各项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推动“125”战略工程和“八个十”工作目标的实现,最迫切、最紧要的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全市上下大力弘扬和倡导学习之风、和谐之风、奉献之风、亲民之风、创新之风、清廉之风“六种作风”,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正规化、现代化的人民警察队伍。
一、大力倡导“学习”之风,打造知识型公安队伍
学习是人一生中永恒的主题,是提高个人素养的不竭动力。一个人的能力并不是天生的,而是靠不断学习得来的。知识就是力量。在当今知识经济日新月异的时代,离开了知识的支持,将一事无成。知识从哪里来?其中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学习。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才能用科学的眼光和全局的观点去观察事物、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才能提高驾驭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一是多读书,二是善思考,三是勤践行。此外,学习还必须掌握一定的方法和技巧。当前,蛮学、简单学、粗浅学、僵硬学、为学而学的现象在民警中大量存在。我们既要向书本学,又要向实践学,还要虚心向身边的同志学,向人民群众学;要带着问题学,突出重点学,联系实际学;坚持好学、多学、恒学,要学业务、学政策、学法律,做到学以立身、学以增智、学以致用。
二、大力倡导“和谐”之风,打造团结型公安队伍
中华民族“和”的思想源远流长,和谐的境界是一种理想的境界。和谐团结,不仅会带来班子的心齐风正、民警的情同手足,更会带来朝气蓬勃的活力,健康向上的动力。实践证明,一个集体、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工作干得好与不好,和团结有很大关系。有的单位,和谐融洽,蓬勃向上,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断开创新局面;而有的单位,“各吹各的号,各弹各的调”,互不信任,关系紧张,很难干成什么事。团结出智慧、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在团结问题上,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党性,也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行。懂团结和谐是大智慧,会团结和谐是大本事,真团结和谐是大境界。一是领导班子之间要心理相容,二是领导和民警之间要沟通交流,三是民警之间要尊重欣赏。
三、大力倡导“奉献”之风,打造敬业型公安队伍
敬业和奉献,是民警实现自我价值的两大构成要件,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敬业是奉献的前提和基础,一个人只有热爱他所从事的事业,才会在岗位上奉献自己的一切,甚至包括生命。也就是说,奉献的前提必须是爱岗的、敬业的;奉献是敬业的升华,是对职业责任、职业荣誉的进一步深刻理解和认识。“人生的价值在于奉献”。只有奉献,才能提高人的需要层次和水平,才能使自我价值在更高的程度上得以实现,才能得到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一个人的生命长度是有限的,其厚度和宽度却可以无限扩展,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人生精彩。同样,一个人一生的工作时间也是非常有限的,在本职岗位上碌碌无为,浪费生命,还是有所作为,体现价值,完全取决于个人的选择。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民警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职业认同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我认为,当前,要激发公安队伍的活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首要的也是最根本的是要从提升广大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入手,通过有效的形式和途径,教育和引导民警树立坚定的职业信念,唤起民警认同职业、快乐工作、奉献公安的意识。首先要爱业,其次要敬业,第三要乐业。各级领导要加大对民警的感情投入,注重培养民警的“阳光心态”,为民警搭建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干事创业的平台,使每位民警的个性得到张扬,潜力得到挖掘,特长得到发挥,业绩得到体现,自身价值得到实现。
四、大力倡导“亲民”之风,打造服务型公安队伍
“人民公安为人民”。人民公安来自人民,根在百姓,与百姓血脉相连。亲民是公安工作的不竭动力。与群众关系搞好了,公安工作就会如鱼得水;与群众关系搞僵了,公安工作就会如履薄冰。离开了人民群众,我们的公安工作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树立“亲民”意识,打造“服务”公安,当前,要着力解决好三方面问题:一是感情问题,二是态度问题,三是能力问题。我想,我们每一位民警把这三个问题认真解决好了,晋城公安的警民关系就会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境界。
五、大力倡导“创新”之风,打造“干事型”公安队伍
创新问题,说到底是一个精神状态的问题,是一个理想信念、思想境界和生活态度的问题。能否做出一流工作,创出一流业绩,很重要的一条,要看我们有没有斗志昂扬、勇争一流的精神,有没有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有没有攻坚克难、锲而不舍的精神。实践永无止境,思想解放永无止境,创新也永无止境。时代在变,人民群众的呼唤和期望值也在不断提高,我们的工作标准不能停留在一个水平线上。要坚持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严要求,坚决克服自我满足心理,克服消极颓废情绪,克服无所作为倾向,始终保持敢为人先、不甘落后的发展意识。首先要“想干”,其次要“肯干”,第三要“会干”,最后要快干。今年,市局党委将对2009年重点工作目标实行“追踪问效”,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进展落实,对定了不干、拖着不办的将严肃问责。
六、大力倡导“清廉”之风,打造廉洁型公安队伍
所谓“清廉”,即清正、廉洁。清正是为官之德,廉洁是民心所向。“清廉”是做好各项工作最基本的要求,是公安民警应该达到的一种很高的境界。有了“清廉”,工作才不会偏离正确的方向。那么,如何才能做到“清廉”、保持“清廉”呢?首先,一定要守得住底线,一要正确对待权力,二要正确对待金钱,三要正确对待监督。其次,一定要踩准基准线。第三,一定不要碰“高压线”。对我们来讲,公安部“五条禁令”、“五个严禁”、省公安厅“六条警规”和市局“双十条”就是工作的“高压线”。我们不仅要学会用制度管人管事,更要学会用制度管好自己。前一段时间,省厅对各地贯彻落实“六条警规”进行了专项督察,有接警不出警、接处警不及时的问题;有个别看守所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有警用车辆管理使用混乱的问题;有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有执法办案不规范的问题;还有队伍纪律作风松弛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在我们市局机关和基层单位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加以整改。对顶风违反“六条警规”的案件,要抓住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一件一件查清楚,一件一件有交代;对顶风违规违纪的民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坚决清理出公安队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努力为全市公安机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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