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安机关作风建设
公安作风建设是党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公安机关的形象,事关公安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公安队伍的纯洁稳定,必须常抓不懈。前不久在深入各单位检查了解贯彻落实省厅、市局作风建设要求时,深切体会到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这不仅有利于澄清我们对作风建设上的模糊认识,增强信心和决心,同时启示我们开展作风建设要高点定位,狠抓落实,以作风带政风,以实干树形象,扎实推进公安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在思想认识上,要进一步克服“三种障碍”
省厅、市局作风建设动员部署后,各单位都迅速行动起来,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树好公安形象。但从检查的情况看,单位之间发展还不平衡,有的是热火朝天,有的是“涛声依旧”,个别的还是冷锅冷灶。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力度和变化的速度。因此,要进一步克服以下思想障碍:
一是克服“抓不抓都一个样”的无所谓思想。这是一种畏难思想,是对本单位作风建设缺乏信心的表现。有的同志认为“作风建设年年抓、老一套”,自觉性、主动性不高,存在厌烦情绪;有的认为作风建设的根子在于大环境对我们不利,公安工作面广、量大、接触的矛盾多,抓得了一时抓不了长久,露出畏难情绪;还有的认为,眼下作风建设概念太广,内容太多,即使下大力抓了效果也不会太理想,存在无用情绪。这些认识上的偏差,如果任其发展,必然导致行动上的迟缓,不仅不利于作风建设,相反会助长不良风气的蔓延。人们常说:一项工作抓与不抓不一样,抓了不一定有效果,但不抓肯定没有效果。只要我们努力去做,对影响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每个环节,要有看法,敢拿办法,付出努力,体现诚心,即使短时间看不出效果,但假以时日,抓与不抓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大,也就越来越不一样。
二是克服“作风可硬可软”的低标准思想。这是认知上的盲人摸象现象,对作风的内涵和外延认识模糊。作风既是一种形象和资源,更是一种生产力和软实力。它是一个单位和部门建设的“风向标”,群众反映最敏感,也最具有导向性和影响力。作风建设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虚多实少,它是以各项工作为支撑,以群众满意为基础,以成绩成果来反馈。过去,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之所以久治不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单位在执行中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究其根源,是一些部门为了追求局部利益,对问题的处理不敢动真碰硬,从而影响了整体形象。实践告诉我们,重视作风建设,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就强,工作就主动;忽视作风建设,队伍就涣散,工作就被动。因此,必须提升抓作风建设的起点和层次,把“软指标”变为“硬任务”。
三是克服“责任不在我”的与己无关思想。这是一种不管门前雪的推诿扯皮现象。作风建设,人人有责,优良作风,人人尽责。现在有的同志认为,影响我们作风形象的关键还是出在少数部门和单位,他们不改我们改了也白改,更何况少数人生病大家跟着吃药没有必要。现实工作中,围绕作风建设的有些责任为什么落实不好、落实不了?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同志自己照镜子,孤芳自赏,自我感觉良好,把自己划在责任圈外,不当“主人”,甘当“客人”。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刑事司法力量和政府组成机构,担负着重要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是一个特别强调团队意识的纪律部队,处处是窗口,人人是形象,每一位同志都有责任去参与、关心和投身作风建设,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二、在工作要求上,要进一步严格“四项标准”
加强作风建设既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准确把握机关作风建设的方向性、规律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明晰思路、创新套路,齐抓共管、常抓不懈。
一是责任意识要强。责任重于泰山,使命高于生命,这是执政为民的基本原则,是公安机关职责使然,更是“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政治任务。能否把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基层来说,重要的是干。只有实干才能把目标变为现实,既不能光喊在口头上,讲的头头是道,计划无懈可击,缺乏实干精神;也不能自己愿干就干,不愿意干就不干,见效快的就干,见效慢的就放弃。各级领导机关必须心无旁骛谋发展,主动想大事、抓大事、干实事,把功夫下在谋划和推进公安事业发展上,多一点埋头苦干,少一点迎来送往,既当“评论员”,还要当“运动员”,既做“指挥员”,更要做“战斗员”。要有一股“狠”劲和“韧”劲,一着不让、一步不退、一刻不松,牢牢抓住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带倾向性、根本性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容易反复的“老大难”问题要盯住不放,变被动等待为主动作为,直到最终解决,使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检验,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
二是服务观念要牢。公安机关不仅仅是执法机关,更是为民机关、服务机关。现在,老百姓对公安机关的需求除了打击、震慑犯罪外,更多的是需要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热情的服务。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新期待,坚持把以人为本贯穿始终,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靠优质的服务来赢得民意。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从人民群众最期盼、最紧迫、最急需的事情做起,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涉及切身利益的小事、难事,把小事做细、实事做实、好事做好,在一点一滴中体现公安机关实实在在的为民之心、爱民之情,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尤其是各窗口警种要进一步推出服务举措,简化办事程序,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温暖,感受到公安机关的真情实意。
三是内部风气要好。内部风气的好坏直接体现在工作效能、精神状态上,又通过它们展现在群众面前。家和万事兴。风气好,大家干劲就足,服务群众就优,责任感就强。要以内部的和谐来带动外部的和谐,树立良好的公安外部形象,着力在营造团结向上的内部环境上多下功夫。领导干部要处事公道、关心部属、敢负责任、模范带头;部属要尊重领导、支持领导、善于为领导分忧解难;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做到好事多推让、难事少扯皮,上下一条心、全局一盘棋,用真功,使实劲,形成合心、合力、合拍,充分发挥团队整体效能,努力形成爱岗敬业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公道正派的风气,开拓进取的风气,真正打造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公安队伍,确保这支队伍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组织保障。
四是廉洁自律要严。公安机关是行政执法机关,大家手中或多或少都掌握一定权力。要充分认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是个人的“私权”,权大一份,责大一倍。坚持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顶得住诱惑,抗得住腐蚀,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各级领导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所肩负的重要职责,带头加强学习,带头严于律己,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严下先严上,严基层先严机关。凡是要求普通民警做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规定普通民警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始终保持一身正气,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广大民警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利益观,实行阳光工资后,个人业绩不再与工资挂钩,有的同志跟以往比收入还少了,这就更需要强化奉献意识,正确对待得失,将个人的言行与整个公安机关的行业作风联系起来,做忠诚敬业、顾全大局的表率,公正执法、勤政为民的表率,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在推动建设上,要进一步处理“五个关系”
作风建设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因此,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加强作风建设,需要凝聚共识,统筹兼顾,努力形成推动机关作风转变的强大合力。
一是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公安是个大系统,工作岗位有多种,而每个岗位都是构成这个系统的子系统。只有每个子系统完全发挥特定的功能和应有的作用,才能使这个大系统发挥最大的效益,保证系统的完整性。如果哪个单位任务要求不落实,必然会影响到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因此,无论什么单位、什么岗位都要有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不能局限于小圈子做工作,自觉做到眼界非常开阔,胸襟非常开阔,最大限度地克服部门利益的羁绊,从局部意识中解放出来,强化一盘棋思想,树牢服务大局的理念,正确处理好部门与整体、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把局部的资源转化为全局的资源,把局部的优势转化为全局的胜势,努力营造公安机关文明和谐新风尚。
二是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个常讲常新的课题,特别是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作风建设不断有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实践的需要就是我们的选择。各单位要在继承原有好作风、好做法的基础上,更需要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创新。要敢于打破常规、奋力作为,善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科学方法的指导下,着力加强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以民主监督、群众评议、考核奖惩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让各种标本兼治的方法和措施相互配套,形成合力,通过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培育符合时代要求的公安新作风,在推进镇江发展新跨越中积极作为。
三是机关和基层的关系。方法论告诉我们,抓工作务必讲究科学。作风建设也不例外,必须坚持“两手抓”、“抓重点”,防止和克服出现“两张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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