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的讲话
一、总结经验,查摆不足,在更高的起点上抓好公安机关作风建设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平安创建为总揽,以重点工作立项管理为抓手,以警务信息化、勤务标准化、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大力开展争创全省最佳办事单位活动,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以良好的工作作风促进了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协调发展,向全市人民和党委、市政府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去年,市局在市级机关93家单位参与的职能目标和作风建设综合考评中,以总分第三名的成绩再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最佳办事单位”。回顾几年来的作风建设工作,至少有以下几点应该认真总结,并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发扬:一是领导重视、高标定位,立足更高的平台狠抓作风建设。在推进作风建设的实践中,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巩固、提升、深化”的思路,始终坚持高标定位、攀高争先,以作风建设全省领先为目标,切实置于公安工作的重要位置抓住不放,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领导共同抓,一级抓一级,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局上下在高平台上凝心聚力推进作风建设的良好格局。二是团结拼搏、雷厉风行,靠前站位推进中心工作。近几年,全市公安工作大事新事多,各项任务重,工作要求高。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普遍以强烈的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带头贯彻落实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都较好地发扬了勇挑重担、通力协作、务求实效的精神,圆满地完成了市局确定的各项任务。在全市重大活动中,公安机关识大体、顾大局,追求卓越、严谨细致的优秀品格集中得以彰显,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三是抓住重点、改革创新,在转变职能中提高效能。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三基”工程建设和标准化体系建立为契机,积极创新警务机制,优化机关运行质态,工作效能有了新的提升。窗口单位大力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审批效率再度提高。各部门和单位内部普遍建立了全员岗位责任制,部门成员的工作绩效与评先评优等挂钩,进一步激发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四是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护短,动真碰硬抓整改。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切实了解和掌握群众的呼声,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回避、不护短,动真碰硬抓整改,广大人民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99%以上,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公安机关整体形象得到了全面提升。五是矢志不渝、瞄准最佳,全力争创“最佳办事单位”。对照先进性标准和“六最”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争先创优,比学赶超,进一步形成了“作风建设创最佳,职能工作争一流”的良好局面。全市公安机关的运行质态、治安局势的驾驭能力、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市局在命案侦破、科技强警、平安创建、交通管理、执法质量、基层基础、警务督察等16个方面的工作经验先后被省厅和公安部推广。
机关作风建设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真正满意的高标准,我们更应清醒地看到,全市公安机关的作风建设,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有些问题还很突出,群众反响还很强烈。特别是对照最佳办事单位的标准,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我们的差距还比较大。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实现公安机关作风建设的新飞跃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举世瞩目的*奥运年,也是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的收关年、南通公安发展的实效年。特别是在苏通大桥建成通车的情况下,能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通,对公安机关提出了新的命题和挑战。面对加速发展的新机遇、治安保卫的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全市公安机关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贴实现全面小康、推进全面腾飞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争创全省最佳治安环境、最佳办事环境的工作目标,强势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实效年”建设,着力在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群众满意上下功夫,把争创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全力确保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继续保持全省领先、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市局职能目标和作风建设考评继续争先进位、县(市)区局作风建设考评全部进入当地最佳行列,为推动南通公安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围绕这一总体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必须一着不让,全力以赴地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顺应群众期待,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随着机关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对作风好差的衡量和评价已从服务态度较好等表面的满足,上升为提高工作效率、关注价值创造。因此,全市公安机关要尽最大努力服务群众为宗旨,大力推进效能革命,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一要进一步简化程序,着力提升审批效能。本着“将方便留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行政管理的实体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的流程再造。今年上半年,市局机关有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按照全省“办事程序最简便、办事时间最短、办事成本最低廉”的要求,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切实做到应减尽减,应清尽清,能实行备案处理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全面推行“零距离”指导、“零关系”办事、“零停留”办公、“零利益”服务,确保窗口高效运作。对重大、急需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快捷通”,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跟踪服务。对重大投资项目要坚持做到项目投资到哪里,公安服务就到哪里,以最优的工作效能为投资者提供一流服务。
二要强化窗口建设,全面推进星级评定。认真贯彻“服务在先、管在其中”的要求,大力推进窗口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在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普遍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或进驻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办结,全面实行“一号窗口”集中受理疑难事项和投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优化窗口部门的服务形象,围绕服务流程、办事程序、服务质量和当事人满意程度,推行服务窗口星级评定制度,大力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化管理。加快构建电子审批平台,依托警务综合信息系统,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在数据安全的情况下,逐步探索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全面建立完善互联网公安服务综合平台,加快建立服务窗口电子监察系统,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实时视频监控。扎实抓好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的落实。
三要深化品牌打造,全力提升服务发展的实效。公安机关是政府部门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安全产品和服务的部门,因此,创造最佳的“治安环境”是公安机关的根本职责,“平安南通”就是公安机关必须全力打响的“优质服务品牌”。全市公安机关要按照《“平安南通”优质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抓好具体工作措施的落实,提升“平安南通”的品牌形象、品牌内涵及影响力。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的出入境、车管、110、户政等窗口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特点,通过创新工作制度、创新服务手段,从品牌名称、品牌文化、品牌形象、服务标准、保障制度等方面入手,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服务品牌,为“平安南通”这一全市公安机关大品牌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赋予更丰富的内涵、产生更广泛的影响。要在服务发展上谋新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破解发展难题,不断提高服务发展的实效。进一步完善警企联系制度,为企业提供预约服务、追踪服务、待办服务等项目。切实抓好“南通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计划”、“服务洋口港开发建设十项措施”的实施,将贯彻执行的责任逐项明确到各级、各部门,作为效能监督的重要内容,广泛公示,强力推动。要坚持从抓好社会评议意见、明查暗访反馈、自身排查问题的整改入手,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制、整改公示制、跟踪督办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治理“三滥”和“三乱”问题,坚决纠正与民争利等不正之风。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为民制度,完善帮扶社会弱势群体机制,继续抓好“春风行动”、结对帮扶特困职工、“四带四助”、社区共建等活动,动员和组织广大民警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投身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
(二)坚持执法为民,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全市公安机关要全面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和谐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真正把管理对象作为服务对象,依法尊重和保护执法相对人的应有地位、所有权利和正当权益,建立起执法者与相对人平等、互信、融洽的新型社会关系。
一要切实完善执法管理规范。法制部门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管理行为的各项制度,坚决整治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使各类行政执法和管理活动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合法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告知制、处罚终结帮扶制,加强对管理监督对象的行政指导和贴心服务。要深入推进警务公开,按照公开领域纵深化、公开内容明细化、公开监督立体化的要求,加大警务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推进网上警务公开,积极打造互动式的公开平台,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要正确把握执法管理尺度。坚持严格执法、区别对待和注重效果相结合,努力实现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的统一、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处罚规范与教育引导的统一。树立宽严相济的执法管理理念,认真制定和落实自由裁量权工作规范,明确各类行政处罚事项的处罚范围和适用标准,交巡警、治安等警种部门要协同法制部门共同研究,拿出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意见和考评办法,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三要不断强化执法管理监督。突出抓好对重点领域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过错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评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进一步健全落实网上监督制度,明晰案件流转各环节执法主体的执法责任、监督主体的把关责任,细化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和办法。除经领导批准的涉密案件以外,治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都必须全部实行网上流转。对基层和群众关于执法行为的有效投诉,要认真受理,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
(三)发挥骨干作用,不断提高处室(所队)效能。
处室处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是深化作风建设、优化办事环境的基本单元。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能否顺利完成,争创最佳办事环境的各项要求能否得到落实,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处室作风的优劣,取决于处室效能的高低,取决于处室建设的成效。
一要注重能力建设,提高处室效能。继续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全面建立集中训练与岗位自学相结合的经常性练兵机制,加强岗位主导技能的训练,重点加大政策水平、执法素质、科技素质、警体素质、执行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全面提高广大民警的综合能力。要抓好载体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以处室为基本单元的“岗位大练兵、争当排头兵”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有岗不在岗、在岗不在行、在行不在状态”的问题,大力倡导高效率、高质量、快节奏的工作作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处室评比活动,努力发挥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要建立和完善处室绩效管理机制,按照勤务、内务和绩效标准,依托队伍管理平台对每个单位、每位民警的勤务运行进行过程控制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单位和民警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形成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和动力层层传递的生动局面。
二要突出争先创优,提高处室效能。今年作风建设综合考评中,进一步强化了争先创优的导向,主要考评瞄准全省最佳、全面争先进位的情况,着重横向比较单项目标完成实绩在省内、国内所处的位次,综合分析部门绩效和创新成果的层次、影响、贡献等情况。市局的所有处室部门都要持续不断地推进标准化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强化全员绩效管理,保证作风建设的扎实推进。机关处室和县(市)区局每个季度,都要根据省厅和市局的各种业务统计报表,对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在全省排名情况进行客观的评估,瞄准全省最佳水平查摆差距,对先进指标要确保巩固、提高,对后进指标,要奋力赶超、缩小差距。同时,各业务部门要协同市局政治部、办公室、作风办加强与省厅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随时掌握业务条线的考核评比情况,力争将我市公安机关一些单项特色工作和首创经验做法推介出去。
三要突出养成教育,提高处室效能。进一步加强警队内涵建设,以良好的职业操守感染、带动管理对象和身边群众。深化警察职业意识的养成教育,将警察职业意识具体为职业操守和警务行为规范。积极开展“回应新期待、廉洁促和谐”主题教育活动、“两整顿一规范”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内务管理、规范警容风纪,强化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切实冷硬横问题,把窗口擦亮。要切实当好广大市民的示范和表率,倡导文明交通,厉行勤俭节约,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和节能减排工作,做文明交通的模范、节能减排的模范。在文明交通方面,全体民警要坚决做到“三不三延伸”,即不闯红灯、不随意超车、不违规停放,将良好的交通习惯向驾驶非机动车延伸、向步行走路延伸、向家属和亲朋好友延伸。市局重申:对民警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除依法处罚外,还要由督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所在单位领导要对其进行谈话教育,情节严重的要送入素质提高班培训。在节能减排方面,要坚持从节约“一滴水、一张纸、一度电、一升油、一粒米”做起,做到人走关灯、关水、关电脑、关空调。要创新节能减排的方式方法,大力推进文件网上发、审批网上走、案件网上办,实现资源节约、成本下降、效率提高。要努力实现四个下降,即办公用品下降、机关用电下降、交通用油下降、日常用水下降。要把节约资源的理念和要求向家庭、向社会延伸,成为亲属朋友共同的良好习惯。
三、只争朝夕,攻坚克难,迅速形成紧盯最佳、奋力拼搏的推进态势
全市公安机关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本单位的作风建设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要深化认识,明确职责。机关作风建设不是单一性的工作,而是贯穿公安各项业务的重要内容,事关全局中心工作和公安整体形象。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创建全省最佳办事环境,关键在领导,基础在部门,核心在于职责明确。要进一步落实创建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带头抓、负总责。要敢于动真碰硬,绝不能做老好人、怕得罪人,对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不护短、不遮掩,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公安形象的人和事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要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切实把压力传递到每一个干部和民警,保证人人重视形象,个个改进作风,只有这样,机关作风的整体面貌才会有显著改善,工作效率才会明显提高。对作风建设出现的问题不抓不管、放任自流,造成恶劣影响的,要逐级严肃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要严格奖惩,对作风建设工作出色的基层所队领导和民警该奖励的奖励,该立功授奖的立功授奖,该提拔重用的提拔重用;对问题突出、屡整屡犯的单位,要立项整改重点帮扶;对无所作为、整改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必要时派人驻点帮助整改,直至对领导班子调整。今年我们要按照市委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市局对处室考核结果也将按照褒奖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对全年收入分配适当拉开档次和差距。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市局党组确定的目标,强化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每一项工作在全省公安系统、全市各部门单位中位次前移,全面进入领先行列。
(二)要典型引路,强化宣传。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注意发现、培养、选树一批不同警种、不同层次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在作风建设和职能目标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特色经验,宣传争创最佳办事环境的工作亮点,积极营造作风建设的良好氛围。组教部门和作风办要深入基层单位,挖掘、总结先进经验,培植先进典型,及时编发内部刊物,并抄送市有关部门、特邀监察员、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代表,以便他们密切掌握公安机关推进作风建设的动态情况,也有利于及时获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要主动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向市行风评议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报告渠道,及时收集掌握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广大民警,尤其是派出所领导、社区民警,要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关心、了解群众的需求,在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和入户调查等社区工作中,不失时机地向广大群众宣传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对群众投诉、信访件、社会评议整改,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要统筹兼顾,整体联动。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从大局出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当前,要把作风建设与“岗位标准体系建设”、“三基”工程建设、苏通大桥通车典礼安保、奥运火炬接力安保,以及各项公安中心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用好的作风抓工作、抓落实,用好的成果来检验公安机关的好作风,做到统筹兼顾,整体联动。作风办要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负责好机关作风建设的领导、协调、督查、考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部门、单位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形成整体合力,要制定好处室作风建设计划和争创最佳办事环境指标体系,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今年,市考核办加强了日常考核的力度,突出了平时积累和日常明查暗访,因此,作风办要协同督察支队、政治部、纪检监察等部门,采取现场办公、跟踪督察、明查暗访等措施,检查了解机关作风建设的真实情况,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对待作风建设工作中的每一个具体环节,切实引导各级公安机关由“评时争先”向“平时争先”转变,不断提升全局争创最佳办事单位的整体运行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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