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构建和谐督察理念
公安部党委提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把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作为公安机关最大的政绩。警务督察部门作为公安机关内部一个特殊的监督部门,承担着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重要历史使命,和谐督察理念必然成为建设和谐警营的重要前提。用和谐的理念来衡量和指导警务督察工作,从和谐的视角来审视警务督察工作,用促进警营和谐和警民关系和谐的实际成效来检验警务督察工作。本文就如何构建和谐督察理念发表一下浅显的见解。
一、和谐督察的内涵及构建和谐督察理念的意义
所谓和谐督察,指的是以纠防并举,预防为主的认识为理念,以督察部门的公信力、执行力、协作力为基础,通过督察与民警交流互动,群策群力,共防共建,在公安队伍中形成自觉抵制违法违纪问题思想侵害和苗头蔓延的防线,从而进一步发挥督察效能,加强队伍建设的一种督察模式。和谐督察强调的是将和谐的理念渗透于督察工作的全过程,其意义在于:
(一)构建和谐督察是警务督察工作发展的要求。在我们党不断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一直把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和谐社会概念的提出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旋律,给公安工作尤其是警务督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契机,也为我们改进督察工作方法,构建和谐督察提供了崭新的思路。
(二)构建和谐督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要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就离不开对社会的管控和治理,离不开公安机关公正、公平、文明执法,要保证和促进公安机关及其广大民警做到严格执法,执法为民,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就离不开警务督察的监督和服务,离不开和谐督察。
(三)构建和谐督察是做好公安工作的要求。警务督察制度是公安机关独有的监督制度,督察岗位是抓落实的岗位,督察队伍是抓落实的队伍,警务督察部门作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力量,要在公安机关实现最大政绩的过程中发挥督察职能作用,把确保公安机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与和谐社会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作为督察工作的最大政绩,促进公安机关公平公正、严格执法,维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形象。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条件下,警务督察部门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公安工作全局,结合督察工作实践,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督察监督、服务职能作用,解决民警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对做好公安工作意义重大,也是做好公安工作的内在要求。
二、如何构建和谐督察的理念
和谐督察的理念指导我们构建和谐的警营关系,和谐的警队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在这个过程当中传导和谐、传导关爱,形成一种相互鼓舞和追求的动力,这是构建和谐的重要途径。所谓和谐督察,就是要身怀爱警之心,善谋爱警之策,多做爱警之事。
(一)更新督察理念,是构建和谐督察的前提。理论指导实践,理念的更新促进了实践的发展。种种与和谐督察不相适应的陈旧督察理念的存在,必然使和谐督察成为走形式、喊口号,无法达到应有的效果。只有把督察自身根置于广大民警之中,对队伍建设和执法执勤中存在的问题和苗头,见之急,防之初,抓小、抓早、抓防范,预警在先,未雨绸缪,真正地静下心来求深入,警督联合搞共建,脚踏实地谋发展,才能把和谐督察落到实处。
(二)完善督察机制,是构建和谐督察的基础。和谐督察的机制建设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拓展督察领域。要改变以往只注重执法执勤和队伍管理的督察,针对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不同情况,把对民警产生深刻影响的工作环境、社会交往、后勤保障等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进行督察,把与公安民警发生关系的因素最大限度地纳入督察视线。二是更新督察方法。杜绝单一查纠式的督察,把谈心、教育、宣传等方法作为督察工作的主流,形成督察与民警的互动,帮助民警形成自觉抵制不良因素侵害的防线。三是系统督察工作。督察工作的切入点不能单单是浮于面上的具体问题,要从违法违纪问题逐步形成的各个环节出发,建立起对问题诱因、传播发展、最终形成等环节全方位、多层次的系统化督察机制,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弊端。四是加强督察自身建设。警务督察部门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门,社会的和谐离不开警营的和谐,警营的和谐更离不开督察的和谐。构建和谐督察,督察民警必须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过硬的业务技能,这就要求督察民警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工作中规范使用督察文明用语,保持良好的警容警姿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言行举止、外在形象做到庄重威严,为广大民警做出表率。督察部门在自身“三基”工程建设中,不仅要注重业务练兵,不断提高督察民警的执法执纪能力,还要重视思想练兵,克服特权思想,严明纪律作风,严格内部管理,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可亲、可信、可敬的督察队伍。
(三)树立督察权威,是构建和谐督察的保障。督察权威是督察公信力、协作力、执行力的统称,也是和谐督察模式的重要标志和开展和谐督察的重要保障。《管子》云:卿相不得众,国之危也;兵主不足畏,国之危也。由此可见,树立督察权威,对和谐督察工作的开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公信力不强、执行力不够、协作力缺失,和谐督察便没有根基,更无法取得实际效果。督察在处理与民警关系时,要以人文的关怀加以引导,让民警“心服口服”,防止“不得众、不足畏”的不利局面出现。
(四)形成民警与督察互动,是构建和谐督察的关键。在一切管理要素中,人是最根本的要素,也是最活跃的要素,先“人和”而后能“政通”,解决好“人和”的问题,是构建和谐督察的关键所在。我们提倡和谐督察理念,并非说不要督察的锋芒,削减警务督察工作的力度。而是警务督察工作要在充分体现监督关爱的本质上创新思路,多想办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人性化督察,确保执法执纪活动既“严到位”,也“爱到位”。督察与民警,是同志、兄弟、手足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督察必须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工作,时刻体会民警的酸甜苦辣,体贴民警的不容易,像亲兄弟一样心贴心地帮助民警,为广大民警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和维护好正当执法权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构建和谐督察理念并不等于不讲政治,不讲原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问题降格处理,而是带着深厚的感情去感化、关爱民警,使民警从内心深处配合支持督察工作,从内心深处消除对督察工作的逆反心理,充分认识督察工作和其他公安工作目标的一致性,目的的共同性,努力减少对立性,提高自觉性,增强和谐性,全面促进公安工作。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