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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森林公安民警大轮训计划

    时间:2011年02月20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根据**省林业厅森林公安局《关于印发<****-****年**省森林公安民警大轮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森公〔****〕**号)精神,为提高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开展森林公安大轮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林业改革和发展大局,以打造一支适应现代林业建设任务需要的具有较高素质的森林公安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增强实战技能为重点,以构建符合森林公安实际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为保障,以组织开展民警普遍轮训、重点集训、加强考核监督为手段,全面提升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训练有素、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森林公安队伍,努力为保护生态安全、林区稳定和林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开展大轮训工作,是对近年来全警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的系统概括和深化完善,核心是着力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综合素质执法水平和实战本领。要紧紧围绕国家林业局党组关于提高森林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总体部署和公安部提出的公安民警“三懂五会三能”( 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会计算机应用;机关民警站着能讲、坐着能写、下基层能抓)的要求,用发展的视野来分析公安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状况,用改革的精神来找准教育培训中存在的体制、机制和保障性问题,用创新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实施规范化、精细化、现代化管理,大力拓展教育培训的广度、深度和精度,经过三年的努力,建立起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重实效的培训体系;形成以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为主体的,以需求为导向,按计划调训与民警自主参训相结合的民警教育训练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科技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实战本领。

        三、任务分工

        市级森林公安机关承担的任务:负责制定本市森林公安机关民警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建立市级森林公安教官队伍;组织实施本市森林公安民警警衔衔级内(如:三司晋二司,三督晋升二督)的晋升培训;抓好一线民警的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工作,对县(市、区)森林公安机关的大轮训工作进行指导。

        县(市、区)级森林公安机关承担的任务:负责制定本县(市、区)森林公安机关民警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一线民警的岗位练兵和实战训练工作,对年度内未参加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各类训练的民警全部集中组织不少于**天的警务实战技能强化训练;每年度组织一次体能技能达标测试活动。

        领导干部首任、新录用民警初任和司晋督培训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统一培训计划执行。参加了省局以上单位组织**天以上专业集中训练的,可替代当年的中、初级警衔晋升训练(一级警司晋升三级警督除外);参加了市组织的**天以上的专业集中训练,可替代民警当年的初级警衔晋升训练。多次参加其它短期专业训练的,以累计训练时间的方式进行衔接,即在警衔晋升期限内,参加专业训练时间累计达到**天以上的,可视为完成初级警衔晋升训练;累计达到**天以上的,视为完成了中级警衔晋升训练(一级警司晋升三级警督除外)。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

        结合森林消防工作任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五月份以后,每年组织一期森林公安民警警衔衔级内(如:三司晋二司,三督晋升二督)的晋升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市级森林公安教官队伍培训和一线民警业务骨干的岗位练兵、实战训练。

        五、教员队伍建设

        从**区、*县、*市、*县森林公安机关各抽调一名民警业务骨干,组成市级森林公安机关兼职教官。适时对森林公安系统内的教官、小教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能力。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大轮训工作,是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长远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措施,努力构建符合我市实际、具有森林公安特色的大轮训工作体系。

        2、加强组织领导。大轮训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加强对大轮训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由森林公安局局长廖清荣同志任组长,韦俊伟、张耀辉、刘智仕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大轮训”的日常工作。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方案,落实明确的措施,切实抓好“大轮训”工作。

        3、做好调查。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做好在职民警的调查,对民警警衔衔级内(如:三司晋二司,三督晋升二督)的晋升人员在每年的三月底前报市森林公安局,业务工作薄弱方面,要及时报市森林公安局,使培训有针对性。

        4、注重检查监督。要以“三个必训”制度为主要抓手,完善“逢进必训、晋升必训”的工作机制,促进教育培训与民警的年度考评、立功受奖、晋升使用等紧密结合。通过奖优罚劣,对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落后的单位和个人批评训诫。要分级建立教育培训质量督导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各地贯彻大轮训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了解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大轮训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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