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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县公安局党建工作要点(二)

    时间:2011年03月2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各党支部: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八届七次、市委七届七次、县委十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提升工业,突破三产,调优农业,做靓城市,构建和谐,加强党建”的工作思路,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以科学制度保障、以科学方法推进县局党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四化四促” (即年度工作目标化,促工作落实;个人岗位责任化,促作用发挥;工作推进机制化,促管理民主;服务中心绩效化,促科学发展)为载体,大力拓展“168”党建工作模式,建立“一岗双责、互促互动”机制,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长效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党的建设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促进“平安*县”创建工作,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发挥“三个作用”、建设“三个一流”、实现“三个走前头”。即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实现党的工作走前头、党员走前头、公安工作走前头。

        三、工作要点

        (一)着眼提升党员民警能力素质,大力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1. 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日常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抓好机关民警理论学习组织工作,切实通过改进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制定学习目标,构建学习平台,健全学习机制,全面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落实。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等创新理论,增强民警的政治意识和忠诚本色,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群众路线、形势政策和宗旨等专题教育。

        2.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化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积极履行各支部职责,按照县局党委的部署,及时研究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搜集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和情况上报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善和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中心组学习“六有”要求,把中心组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能力水平的重要载体来抓,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健全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党委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为党员上一次党课,局党委成员应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活动,或以党课的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党委中心组成员和各支部每年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1—2篇调研文章,自觉把学习、研究、思考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发展、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

        3.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2009-2013年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县直机关党工委的部署安排,认真落实党员教育骨干、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营造先行先试的浓厚氛围。同时,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按照责任分工,分批次组织开展党员轮训,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知识水平。进一步深入学习*总书记在*考察时的讲话精神,组织开展“解放思想破难题、服务发展当先锋”主题教育活动。

        4.广泛开展党员读书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广泛开展学理论、学经济、学业务、学科学活动,各支部每年至少组织党员阅读一本书,撰写一篇读书心得(各支部上报1篇优秀心得体会)。每月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有针对性地跟踪理论学习热点;各单位要根据条件建立学习专栏、网上学习阵地,定期举办学习交流会。局党委将通过党建网站及时做好学习书目推荐,并开设学习心得交流、学习心得评选、学习资料库等栏目,切实为党员的学习创造有利条件。

        (二)推行“168”党建工作模式,增强基层组织活力

        5.确定活动载体,全面推进党的工作。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学习借鉴“168”党建工作模式,按照局党委的部署,在各支部中开展“亮岗履职比奉献,完善机制争先锋”活动,对照党建工作责任书内容,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落实“领导机制、责任机制、推进机制、激励机制”,把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同单位的业务工作目标同制定、同考核、同落实,进一步推动“一岗双责、互促互动”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党组织党建工作长效建设。

        6.激活基层党组织活力,增强服务发展水平。按照“六个先行”的要求,围绕大局,服务中心,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在突出发展上主动作为;深化“三明发展我先行”、“建设海西,公安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围绕落实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工作职能,以“公安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主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打击效能,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和谐警民情,平安你我心活动”,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以开展亮岗履职活动为契机,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四个不让”和“五比”竞赛活动结合起来;二是与深化党建工作“三级联创”和“四围绕、三创建、树新风”活动结合起来;三是与深入推进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四是与持续推进“警务信息化、维稳机制化、侦查专业化、防控网络化、执法程序化、队伍正规化”建设结合起来;五是与努力打造一流治安环境、建设一流公安队伍结合起来;将推进发展的职责落实在每个党支部和每位党员身上,使党组织在服务发展中有任务、有目标、有措施,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7.党员亮岗履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亮岗履职比奉献  完善机制争先锋”活动中,各支部应对每个党员的职责进行量化细化,明确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时限,并进行公开,填写“党员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要建立完善党员履责登记、述职报告、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履责的日常管理。注重履行职责的考评工作,并把履行职责的考评工作与年度公务员考核、党员民主评议、创建“党员先锋岗”和“文明所、队、室、中心”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在履行岗位职责中表现突出的在职党员,应作为年度评先评优人选。对作用发挥好、群众公认的党员可授予“党员先锋岗”、“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对履行职责较差的党员,要在党员大会上做出解释和说明,党支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8.深化“联建共创”活动,促进新农村建设。把“联建共创”活动作为单位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继续落实“六个一”工作措施,重点抓好互帮互助和党组织指导挂包村“八个方面作用”的发挥,推动城乡组织资源融合,促进城乡党员和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帮助挂包村全面推行“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把城乡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引向深入,进一步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三)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9.积极推进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党组织抓思想作风建设的职能作用,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抓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党员评议等各项制度,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检查。

        10.深化“五比”竞赛活动。深入开展“比服务、比效率、比质量、比作风、比形象”为主题的“五比”竞赛活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突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升形象的要求,着力解决机关存在的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的问题,推动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尽心尽责、为民服务,促进“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要求的落实,积极争创“五比”竞赛先进单位。

        11.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作风工作推进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开展“学先进、创品牌、树形象”活动,通过学习典型和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导向作用,弘扬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同时,深化开展遵守内务条令夺标竞赛活动,加强对落实条令的检查领导,进一步严肃警容风纪,推进内务管理规范统一、整洁有序。各支部每半年要开展一次作风点评,由支部书记就业务水平、责任意识、履职情况、作风建设进行点评,加大治懒治庸力度,促进党建工作落实和作风转变。

        (四)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打牢工作基础

        12.建立健全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内容、程序和形式,定期向党务干部通报党内相关情况,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积极构筑党员民主参与工作平台,畅通和拓宽党内交流沟通和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13、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指导支部党建工作职责,完善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为支部党建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14.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党务干部队伍,选拔优秀人才从事党务工作,切实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他们做好党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党务干部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明确党务干部职责及奖惩。重视专职党务干部的选拔、配备,把对党忠诚、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充实到党务干部队伍中来。重视对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与党务干部的沟通联系,激励党务干部想干、爱干、会干党的工作。

        (五)注重惩治和预防相结合,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5.建立工作问责制。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市县局有关问责规定,对承诺事项没有按时完成、下属单位关民警发生严重问题、因工作作风原因导致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事故、党员民警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视情节轻重给予打招呼、谈话、告诫、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确保政令畅通。

        16.深化机关文化建设。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宣传教育,落实文化带动,继续推广“单位有精神、科室有理念、个人有航标”的做法,规范廉政文化内容,推出廉政文化建设典型,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将廉政文化建设从八小时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开展唱廉政歌、制度座位牌廉政格言、撰写廉政诗文和廉政书画等活动。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对《来自身边的警示》进行认真学习,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准则,自觉维护准则。

        17.严肃查处违纪案件。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惩处利用执法权、审批权、分配权谋私的行为。探索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配合机制,抓好“一案一整改”工作,发挥查办案件在教育警示、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六)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营造文明和谐氛围

        18.深化警营建设建设,落实文化带动。按照每年突出一个文化主题建设的要求,今年突出和谐文化建设主题,营造和谐警营氛围。注重党员民警的业余生活,培养党员民警健康的生活情趣,充分发挥各类文体兴趣小组的作用,鼓励广大党员民警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提高素质,健全心智,抵御不健康文化侵蚀。组织各类文体比赛活动,进一步活跃警营、振奋精神、凝聚合力。要进一步加强公安统战工作,提高对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支持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要进一步加强对文明、综治、计生等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争创工作。

        19.广泛开展文明创建,培育先进典型。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党员的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引导党组织在文明创建中走前头、作表率。扎实做好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激发党员民警工作热情,营造和谐向上的警营氛围。深化 “学先进、创品牌、树形象”活动,加大“好人建设”力度,将崇高理想的落实与平凡实践结合起来,用身边的人和事激励机关干部先行先试,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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