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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局法制室民警演讲

    时间:2011年04月0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很高兴有机会站在这里跟大家交流思想,今天我结合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谈一下自己的看法,我的题目是《扬一身正气、护一方平安》。

        从小,妈妈就教育我们,如果碰到坏人,就去找警察叔叔。如果迷了路,就去问警察叔叔。长大了,知道如果有困难,可以求助于警察。从小,在孩子眼中警察代表的是“好”人,是可以信赖的人,于是慢慢长大,在这个物质和欲望的社会,对警察的信赖还根深蒂固的存在。在这个和平年代,警察,正义的化身,捍卫国家的安定团结,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在无形中成为了“英雄”的职业之一。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警察的形象遭到越来越多的质疑:有人说警察是英雄卫士;有人说是警匪一家;有人说警察辛苦艰难;有人说警察是名利场上的大赢家。警察的背后有闪耀的光环但肩上也有不被理解的重负。在一些人眼中,我们人民警察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社会安定与人民幸福已视而不见,少数低素质警察的凶狠、蛮横、乱收滥罚、刑讯逼供等恶劣行径倒是被人们挂在嘴边,警察被人们批驳得一无是处。

        黄金无足赤,白璧有微瑕,试问哪一个人能做到堂堂正正一无瑕疵,哪个行业没有腐化堕落的蛀虫?只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作为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的公务员,你的一言一行都在人民群众的掌握之中,要得到人民的认同,就必须做到自身的完美。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首先就要正确把握警察的职业定位:公安民警应该在明确自己是执法者和管理者的同时,也要明确自己是社会的服务者,是人民群众的公仆。我们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清正廉洁、淡薄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代廉吏于成龙从知县、知府,巡抚到官至两江总督,却没有因官职的升迁,地位的显赫而丝毫改变自己清廉的为官品德和操行,布衣粗食终其一生。家人并没有因为他是身居要职的高官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对这个清廉天下第一的于成龙辞世,百姓罢市停业聚哭,家家绘像尊祭,表达了众百姓的真实情感,体现了黎民们的怀念之情。这说明了一个道理:“有的人死了却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却死了。”

        周恩来总理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人民的总理人民爱,人民的总理爱人民。总理和人民同甘苦,人民和总理心连心。这是人民的共同心声,这是周总理廉洁勤政,情系百姓,受到人民爱戴的真实写照。

        任长霞,坚持从严治警、竭诚为民、严惩罪犯、确保平安,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和拥戴,也一度成为我们学习的楷模。

        综观他们的社会活动,尽管时代不同,社会性质不同,官职不同,风貌各异,但基本特性是相同的。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廉洁自律,淡薄名利,勤政为民,情系百姓,心系社稷。他们的实践活动因而不同程度地获得了百姓的拥戴。廉洁作为一种美好的品德操行,作为为官的道德准则,作为一种内涵的精神力量,支配着他们在社会各个方面的活动,表现在他们个人活动中则是淡薄名利、志行修洁、自奉简约、固守清俭、以廉为本,起到了净化社会的作用。

        千帆竞渡,百舸争流,虽为千百之数,亦无非两舟之实:一舟载名,一舟载利。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名利之场,孰不涉足?大人有大名,小人有小名,大人有大利,小人有小利,名利因人而异,却无法摆脱干系。谁不计较我们在别人眼中的形象、背后的名声以及自己的利益?然而我们人民警察又获得怎样的名与利呢?再也没有比牺牲小家为大家,献出了生命保民安的奉献美名被我们内部一些人的不良行为所败坏而痛心疾首的了。

        理想是现实的影子,总离我们不远却又总是可望而不可及。

        但路在自己的脚下,我们没有能力改变整个世界,但我们能够改变一个人或一个地方,我想这就足够了。

        “人民警察热爱人民,八条规范牢记在心: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秉公执法、清正廉明……”一首《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之歌》在耳边回荡,不由得我热血沸腾:无论做一名人民警察的个人名利在何处体现,我都会坚定自己的信念:投身警营、无怨无悔!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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