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廉政建设 构建和谐警营的思考
廉政文化建设已经成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管理模式之一,得到了各级公安机关的普遍认可和广泛实施。通过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仅提高了公安民警的文化素养,增强了队伍的战斗力,也大大提高了广大民警的拒腐防变能力,对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构建和谐警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正确认识廉政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所谓的廉政文化,就是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文化活动之中,通过歌颂廉政典型、创造廉政文艺作品、举办主题文化活动、设立文化景观和构筑教育平台等方式,说廉政事、议廉政理、唱廉政歌、演廉政戏,广泛传播反腐倡廉知识、要求和理论等价值取向,营造警营良好的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按照“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的总体部署,全省公安机关的廉政教育活动,在我局已初见成效。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今社会已进入由知识和智慧主导的知识经济时代,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由于接触社会阴暗面较多,公安民警产生腐败的问题也日趋多元化、复杂化。有的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颓废,意志衰退,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极易成为金钱和美色的俘虏;有的心里失衡,不能正确对待发生在身边的事物,横攀竖比,从自己的私利出发,没有原则、没有节制地比官职、比安逸、比富有,总认为自己付出的多得到的少,想方设法寻求机会弥补,从而陷入腐败的深渊;有的特权思想严重,不能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是维护法律尊严、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把权力私有化,为所欲为,执法犯法。面对这些腐败现象和违纪问题,单凭某一手段,难以遏制,加之教育作用很难具体化,容易导致各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教育的作用信心不足。而廉政文化作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通过新闻出版、文字艺术等宣传形式,寓教育于各种有益的文化活动之中,弘扬正气,鞭挞腐败,惩恶扬善,扶正祛邪,倡导廉洁奉公,歌颂廉洁从警的典型,谴责腐败行为,抨击腐败现象,声讨腐败分子,批评不正之风,可以起到其他教育手段无法替代的作用。俗话说:“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大力倡导和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可以在公安机关内部形成一种强大的舆论攻势和对腐败现象的高压态势,使受教育者在给他们带来快乐体验的活动中,不知不觉地受到感染和熏陶,有助于形成一种崇尚廉洁从警、贬斥腐败的社会评价,形成一种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和警营风尚,在赢得广大民警认同、支持的同时,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积极参与廉政建设,进而为拒腐防变、构建和谐警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围绕中心,创新载体,努力营造浓郁的廉政文化氛围
廉政文化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一种有效载体,在公安机关内部乃至全社会悄然兴起,已经成为广大民警的精神食粮,正在潜移默化地规范着民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使他们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美色所诱,不为歪理所惑,不为金钱所动,形成了强有力的自我监督约束机制和放松心情、滋润心灵的“润滑剂”和“减压阀”。目前,我局的廉政文化建设虽然处在起步阶段,但工作的实践也同样给了我们很多有益的尝试和深入的思考。
1、必须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把握廉政文化的方向性。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层公安机关思想道德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搭建了新的平台,开辟了新渠道,提供了新载体。在公安系统,只有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把握廉政文化的正确导向,深化廉政意识,有效地抵御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相反,如果荣辱观发生错位,是非混淆,美丑不辨、善恶不分,就根本谈不上廉政文化建设,必然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因此,坚持不懈地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既是基层公安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的中心内容,又是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方针。一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的“热爱祖国”、“服务人民”作为基层公安机关廉政文化的核心内容;二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所倡导的“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作为基层公安机关队伍勤政廉政的修养要则;三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所倡导的“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作为公安民警廉洁办事的行为准则,并以此来充分发挥融入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凝聚作用、约束作用,为基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和道德保障。
2、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廉政文化的融入性。廉政文化是为各项公安工作的完成和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障的,公安工作的中心是业务工作,公安工作的根本是队伍建设。廉政文化作为反腐倡廉的一种手段,是围绕中心、服务根本的,同时又影响中心,事关根本。一方面,必须把握好“结合点”,活动要到位。廉政文化的生命力在于结合、融入、渗透到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之中,提供支持、提供条件、提供保证。这就要求我们的纪检、政工等部门始终关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动态,善于在积极参与中寻找结合点,严格按照职责的要求,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办好每一件事,安排好每一项活动,既要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大力弘扬本地本部门的新风正气,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同时,赢得广大民警的拥护和支持。另一方面,必须把握“适度”原则,活动不越位。廉政文化决不能凌驾和超越公安中心工作和根本工作,这个“度”任何时都牢牢把握好。要始终强化中心意识和根本意识,要着眼全局,围绕全局,用全局眼光去审视和研究廉政文化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真正做到主动不越位,积极不偏位。
3、必须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突出廉政文化的时代性。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乃至一个机关永葆生机的源泉。时代的发展、变化,必然要求廉政文化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使之真正成为基层公安机关的催化剂,成为展现广大民警坚定理想信念、洋溢高昂激情的战斗精神和廉法勤政、执法为民的缩影。在内容上,廉政文化不能只是停留在偶尔组织一些简单的吹拉弹唱和写写画画等浅层次内容上,而要让廉政文化意识占领民警的精神世界,通过培养树立本系统和身边的先进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体现时代特点的主题实践活动等,用正确的价值观影响民警、激励民警、引导民警、改造民警,在深层次上展示新时期人民警察的精神面貌和良好形象。在形式上,要易于广大民警参与、喜闻乐见、灵活机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基层,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畅所欲言的交流平台、与日俱增的学习观念,带来的是基层公安机关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氛围,让民警们真正感受着一种宽松、和谐的廉政文化生活。在方法上,要力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陋就简地开展一些“重温党的誓词”、升挂国旗、举行授衔仪式、设置宣传栏、建立荣辱室、活动室、开展廉政文化网站、举办廉政文化书法、美术、摄影作品评选与展览等多种方式方法,开展启智健身的文化娱乐、读书成材活动,把理论育人、环境育人、知识育人、文艺育人紧密结合起来。
4、必须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时效性。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不仅仅是简单地解决机关文化生活问题,而是创造基层公安机关人本化管理理念,把广大民警作为公安机关最根本的元素,他们既是廉政文化教育的对象,也时廉政文化教育的主体。通过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的触角延伸到广大民警工作与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营造一种风清气正、人和业兴的良好氛围。为此,必须认真分析新形势下民警的思想状况,把握民警的思想脉搏,既要关注民警所处的社会关系、社会环境,又要关注他们所受教育的程度和心理需求,做到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分层次地不断充实新的内容,使廉政文化的各项活动更具有针对性,富有时效性。我们的政工、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认真听取民警的意见,找准他们普遍关注的话题,使廉政文化建设开展的每一项活动都能抓住人、吸引人。要尽可能从干警熟悉的身边人、身边事切入,把“大道理”与“人生哲理”、“生活常理”有机结合起来,使民警看得见、摸得着,有话可说。要充分运用民警身边的正反典型开展教育活动,引导大家在正反辩论中澄清是非,在对比分析中端正追求,使公安队伍始终保持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浩然正气和敢打敢拼、勇往直前、争创一流的士气。
5、必须建立机制、循序渐进,保持廉政文化建设的经常性。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艰苦细致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它贵在持久,重在落实,来不得半点虚假,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做官样文章,必须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切忌“一阵风”。为了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发展,作为基层公安机关要切实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发挥优势、广大民警积极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同时,要深入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在规律,认真策划教育活动的每一个细节,使整个活动环环相扣,层层推进,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反腐倡廉的自觉性经历一个由外在强制到内在自觉的过程,经历一个由外在他律向内在自律的转化过程,进而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大堤,逐步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从真正意义上杜绝腐败和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永远保持公安队伍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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