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公安纪检督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局党委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督察工作形势进行分析,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公安纪检督察的几项重要工作。刚才,**分局政委**介绍了《四大机制助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县公安局纪委书记**介绍了《以查办案件为切入点,全面从严治警各项措施》,**市局督察队长**介绍了《围绕中心强督察,多措并举抓落实》的好经验、好作法,讲的都很好,上述三个单位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做法具有较强指导性和示范性,很值得学习和借鉴,希望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向他们学习,立足本职岗位,抓好纪检督察工作。一会儿,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路明同志还要代表市局党委做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当前公安纪检督察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公安纪检督察工作面临的形势
2009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和督察部门围绕市局党委确定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有力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可谓开局良好。一是研究部署了2009年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向市局党委递交了《廉洁自律承诺书》。二是建立公安机关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初步对各部门和各岗位进行了廉政风险评估和等级划分。三是民主评议活动深入开展。市局就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向社会进行了九项公开承诺;市局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先后三次走进《清晨行风热线》直播间,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一些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四是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展顺利。清理公安机关评比达标表彰项目**项;清理审核公安行政许可项目**项;缩短**项公安消防审批和收费项目办理时限,降低一项检测收费标准;清理**项年检审项目;清理收费项目**项;对**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进行了流程再造;**项行政职权全部在网上公开。五是紧密结合队伍实际,在全市公安机关进行了一次为期一周纪律作风整顿,围绕不放心的人、不放心的事,深入查摆整改队伍隐患。排查“不放心隐患”**处,市局梳理归纳了六个方面**个问题,并进行了整改通报;排查“不放心民警”**名,逐人落实了帮教措施和责任领导。六是围绕“两节、两会”安全保卫、“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等重大警务部署和公安机关勤务管理进行现场督察,取得明显成效。紧闭违规民警**人,停止执行职务**人。七是群众投诉受理核查和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强。今年1至3月份市局纪委、督察受理的**起投诉举报线索办结**起。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起 **人。八是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公安机关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信息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
2009年公安纪检督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大事多,难事多,标准高,要求严。今年是全省“干部作风建设年”、市委“项目攻坚年”和“企业服务年”,是省厅党委实现*公安“对接、并轨”战略目标的关键年,是打造“民生警务”的开局之年,也是扎实推进中央确定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重要一年,各级公安机关面临着建国60年大庆安全保卫和处置随时可能出现的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等艰巨繁重任务。但是,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在一些单位或部门,涉法上访案件居高不下,民警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公安监督工作相对滞后,纪检监察、督察机构不健全、人员缺乏、装备落后;民警队伍的精神状态和整体素质难以承担起当前繁重任务。这就为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和督察部门要转变作风,创新思路,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有效监督保证队伍的纯洁和战斗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公安纪检督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前不久召开的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已经对今年反腐败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涉及到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在这里不再重复,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当前及近几个月,公安纪检督察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
1、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年初,按照《邯郸市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暂行办法》要求,市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进行了自评申报,但申报的岗位职责不明确,风险点找的不准,防控措施不具体,自报风险等级偏低。这项工作年底前要全部完成。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6月底前,市局确定治安支队、刑警支队、交警支队为试点单位,建立公安机关廉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标准,下半年逐步向全市推开。
2、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一是要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对应公开的行政权力进行网上公开;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消减和管理工作。对上级公布取消、下放的审批项目,坚决做到全部取消和下放,完成行政职权与省、市对接。严禁擅自设立行政审批事项、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和标准之外的其他限制、无正当理由对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不受理或不在法定期限做出行政审批决定等问题。对我市投资在建和新开工的重大工程项目,涉及公安机关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上门服务,特事特办,办快办好;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检查和纠正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或无法律依据擅自执法、擅自设立行政收费和处罚项目、违规下达行政处罚指标、超标准处罚等违规违纪和违法问题;四是对一些重大事故、事件、案件的处理,按照“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解决问题的渠道,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处理结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高处理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消除因群众不知情、不理解而引发的上访问题。
3、继续深化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结合“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以落实省厅、市局“服务发展便民利民十项措施”和“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一要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领导。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把民主评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责任制,把行风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下级单位行风建设的督导和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要扎实开展各个阶段的活动。要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按照省、市规定步骤,扎扎实实地抓好阳光服务、热线电话、公开承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践诺公示等各个阶段的活动,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三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拓宽监督渠道,主动邀请评议代表、警风警纪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听证质询等活动。市局已设立了社会公开服务电话(110)和社会公开监督电话(3228110),24小时受理社会群众报警、求助、咨询和投诉、举报,同时设立了政风行风热线(3025991-3602)。各单位也要利用聘请监督员、设立举报箱、开通热线电话、召开听证质询会、开展问卷测评等多种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监督改进。四要加强监督检查。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交警、治安、户政、出入境、消防等“窗口”服务单位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对待群众办事冷横硬推拖吃拿卡要罚等问题,认真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及户口、办证、办照等“小事”。五要主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局拟于近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对依法经营的企业、合法经营的项目、为扩大内需而投资的在建重大项目,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拿出整改措施,对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各单位各部门也要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密切警企警民关系。
4、深入开展纠风工作和专项治理。按照“**”全*、省、市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十条措施”,大力查纠公安机关存在的行业不正之风。一是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二是深入开展政务警务公开工作;三是认真抓好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工作,重点抓好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集资、保证金和摊派行为的清理规范工作;四是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规范涉路涉车执法执收行为和执收执罚收支脱钩规定,全面推行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罚款和停车场暂存车辆免收停车费的作法,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平安畅通。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重点线路、重点路段,实施重点监控。对顶风违纪搞“三乱”的,严肃查处。对因领导不力、导致公路“三乱”问题严重反弹,或者发生重大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五是毫不放松地抓好“三项治理”和“两整顿两规范”。主要治理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等职务违法违纪问题;整顿违规办理取保候审、整顿监管场所秩序和规范交通技术监控、规范公务用枪。通过治理和整顿,进一步规范和约束民警执法执纪行为,努力提高保障和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对乱收费、乱罚款开展专项治理。主要对公安机关基层窗口单位在申领出国出境护照、办理户口、二代身份证、机动车上牌、车辆年检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进行治理;七是加大纠正“冷、硬、横、推”等不正之风的力度。认真纠正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特别是少数民警在执法、服务过程中语言不文明、不规范,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的问题;八是治理警用车辆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整顿违反警车使用规定,装备私用,乱鸣警报,开特权车等问题,严格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九是围绕公安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审核验收、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督等执法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和治理。坚决纠正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十是做好协勤人员的清理规范工作。加强协勤人员管理,严格岗位限制,严禁从事执法活动。按照省厅要求,从现在起一律停止招录新的协勤人员。对现有的协勤人员,一律不得穿着警服、佩戴警用标志,不得配备和使用武器警械。协勤人员不得参与公安机关涉及行政处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刑事侦查、执行强制措施的执法工作,不得参与调查取证、制作和使用法律文书、审讯和看管犯罪嫌疑人、刑事技术鉴定、消防监督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由人民警察担任的工作。同时,协勤人员不得作为刑事特情、治安耳目使用。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将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5、加强信访受理和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今年要在信访投诉受理和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上有所突破。一是建立日常信访接待登记制度。各级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和督察部门对来信来访的每一起案件都要逐案进行登记造册,责任到人,明确办案单位、主管领导、主办民警、督办民警。二是实行信访案件实行每季度通报制度,对办理的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的数量、进度进行通报。实行重大案件通报制度,落实“一案双报告、双建议”制度,今后,每起案件上报调查处理报告的同时,要附带案件剖析分析报告。三是坚持领导接访制度,要按照“五个亲历亲为”要求,领导干部要亲自接访,督导检查信访案件办理和落实情况。四是实行重点信访案件限时办理和督办要账制度。上级批转市局的要结果案件和市局批转县(市)区、各分局、各直属单位的要结果案件,要明确案件主办责任人和办理时限,按时办结并上报结果,因案件情况复杂不能按时办结的,要说明情况,上报调查进度。初核案件要在接到案件之日起1个月内报结果;立案查处的案件要在接到案件3个月内报结果。对上级交办要结果的案件、线索,各级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和督察部门要组织力量直接查办,不要层层下转,真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五是坚持违法违纪案件报告制度,凡发生公安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上报。凡违反规定迟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六是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按时办结上级交办、督办要结果案件或因查处不力导致到市赴省进京上访量大的责任单位要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纪检监察、督察评先资格;对人为包庇袒护、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矛盾激化形成新的上访问题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6、大力推进公安纪检督察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管理和使用,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2009年接到的群众投诉和来信来访,按照规定全部及时录入系统;二是2008年未录入系统的群众投诉和来信来访和办结的信访案件要全部补录;三是对已经录入系统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提高信息质量。在此基础上,根据省厅《关于加强公安监督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学习借鉴石家庄市和沙河市公安局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公安机关纪检督察工作实际,制定启动时间表,做好筹建准备。
7、围绕市局党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整合督察力量,建立健全督察工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警令畅通,确保市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重点抓好五个方面专项检查:一是围绕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进行专项督察,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二是围绕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情况开展专项督察;三是围绕“五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专项督察,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四是围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开展专项督察,推进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五是围绕国庆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开展专项督察,确保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到位。
8、加强纪检监察、督察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机构人员配置、业务技能培训和问责机制建设三项工作。一是没有纪检监察、督察专门机构的单位或一人机构,要主动向本单位党组织和主要领导请示,取得支持,解决机构不全和人员缺乏问题。全市公安纪检监察、督察机构、人员今年5月20日前要全部理顺、到位。今天会上印发了关于配齐配强纪委、督察人员的两个文件,希望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政委、纪委书记、督察长要主动向单位一把手汇报工作,尽快解决。同时,要解决没有办案督察车辆、照相、录像、微机、测酒仪等必备的工作装备等问题。二是按照纪检监察、督察干部队伍正规化建设要求,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加大培训力度,加强相互交流学习,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特别是要提高应用信息化的技能。6月底前,要对县(市)区公安局、各分局的纪检监察、督察干部和基层所、队的纪检监察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纪检监察、督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解决不会干、不能干、干不好的问题。三是建立纪检监察、督察干部履职问责机制,对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力,效能低下以及不作为等问题实施问责追究。
三、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公安纪检督察工作任务目标已经明确,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落实。全市各级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和督察部门要进一步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将各项公安监督任务完成好。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全市各级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和督察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亲自抓工作落实。
二是细化任务指标。对上述8项重点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任务推进时间表和任务书,每一项工作要逐一量化、细化,明确具体承办单位、承办人、完成时限和标准,切实做到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是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要建立调度检查制度,市局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集中听取各单位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建立适时通报制度,市局每季度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纪检监察机关和督察部门要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同志们,今年时间已过去三分之一,各项工作才刚刚起步,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和督察部门和广大民警要振奋精神,再鼓干劲,开拓进取,顽强拼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向前发展,以实际行动向建国60周年献礼!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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