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打击经济犯罪四大工作机制
新形势下,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如何用科学发展观研究分析经济犯罪面临的新问题和新规律,更有效地做好防范和打击工作,切实维护经济秩序稳定,需要我们在建立完善打击经济犯罪主动进攻、情报信息、综合防控、办案协作“四大”机制上狠下功夫。
一、建立完善经济犯罪主动进攻工作机制。在公安机关所有业务工作中,经侦工作与经济建设联系最紧密、最直接。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是减少经济社会生活中不和谐因素的有效手段,也是公安机关服从服务于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举措。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必须不断完善主动进攻侦查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对经济犯罪规律特点、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对各类经济犯罪的主动进攻机制,落实好主动进攻的各项措施,全面提升主动进攻能力,确保利用情报主动发现、主动经营、主动出击的破案数逐渐上升。要全面强化预警防控机制,注重剖析经济犯罪的特点规律,及时揭露经济犯罪手段,进行超前预警;注意发现监管部门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风险提示;严密阵地控制,将经济犯罪高发、易发部位全部纳入经侦部门的阵地控制范围,大力提升防控经济犯罪水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完善由政府牵头,公安机关主导,相关行政执法、司法机关及行业监管、经济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紧密结合协调会商机制在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严格落实协调会商形成的各项决议,推动协调会商机制不断完善和发展。
二、建立完善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经侦部门必须把情报信息置于经侦工作基础性、先导性位置来抓,树立以信息情报为主导的侦查理念。一要加强经侦情报队伍建设和情报信息网络建设,设立专门情报机构,配齐配强专业人员,设置专职情报员。市局经侦情报信息部门要加强指导,把经侦情报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派出所,利用派出所工作的优势,收集各类经侦情报信息。二要提高经侦民警的情报意识,健全预警通报制度。信息主导警务必须以大量基础性的信息为基础,以科技手段特别是计算机的应用为支撑,各级经侦部门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营造人人关注情报、人人重视情报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传媒途径,公开经侦警务工作,建立面向基层的信息发布制度、面向行业的预警通报制度、面向企业的防范建议制度、面向社会的警方提示制度。三要加强对经侦情报信息的综合应用,增强“主动发现、主动出击”能力,开展案件串并侦查,提升情报导侦工作水平。要加强对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通过对经济犯罪的作案手段及其规律、特点的分析,不断增强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经侦信息系统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加强对经济犯罪案件的动态掌控,提升实战能力。
三、建立完善经济犯罪综合防控机制。建立防控机制是服务企业的重要内容,不能人为地要求防控体系的“大”与“小”,只能以科学有效作为衡量标准,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立意要高,布局要实。一要深化服务防控,进一步强化对企事业单位防范管理工作的指导。受经济犯罪直接侵害最大的是企事业单位,为此,要在重点企业单位建设安全示范点,把在当地影响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划分为若干责任区,分别与每一名经侦民警挂钩,实行捆绑贴近式服务。经侦民警至少每月要上门一次,了解企业情况和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先期预警、安全防范指导、法律援助、打击经济犯罪等服务。二要广泛开展宣传防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作用,不断宣传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决心和重大战果。要以“心防”宣传为主导,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发案趋势预测等,为有关单位和公民提出预警信息、防范指导建议和警方服务提示,警示群众自觉防控,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的危害和损失。
四、建立完善经济犯罪办案协作机制。在经侦协作上,要做到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协调高效。一要加强公安机关内部之间的协作。全市经侦部门要坚决克服狭隘的利己主义,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积极开展办案协作和串并案工作以及经侦信息交流等活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涉案有关省、市、区在调查取证、追缴赃款赃物和缉捕逃犯等方面的配合与协作,最大限度地节省经侦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与此同时,还要加强经侦部门与行动技术、刑侦、治安等部门及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和协作,充分发挥各警种的业务特点和优势,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二要加强与外部单位的协作。要按照“联系密切、配合有力,重点突出、各有侧重”的原则,积极建立与工商、质检、人行等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工作室、联络员制度,不断健全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案件协查、案件移送及相配套的监督制约、责任追究制度,联手开展打击整治行动,逐步实现部门间协作从以个案协作为主到以共同防控犯罪为主的转变,形成打击经济犯罪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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