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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当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模式创新的调查思考

    时间:2011年05月17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员涌入**县投资兴业、务工经商。为确保投资商等外来人员在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积极作用,*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把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管理与服务并举的原则,建立完善各类制度措施,强化管理服务工作,保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服务管理机制相对滞后,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因此,必须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新模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我市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当前流动人口特点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 *市现有人口**余万人,其中流动人口*万余人,其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等地。通过对近几年我市流动人口的基础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人员来源广泛,从事职业多样化。我市的流动人口来自全*20多个省市(自治区),其中来自本省流动人口数量占流动人口总数的70%以上。从他们的职业分布来看,其从事的大多是本地人不愿干的苦、脏、累、险行业工作,大致可以可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单位用工,包括企事业单位合同工、临时工,如清洁工、保安员等,这类人组织化程度高,易于管理;第二类是建筑用工,如泥工、装修工等;第三类是社会用工,如外地来的保姆、餐饮娱乐服务员等;第四类是游动人口,如拾荒者、小商贩、无业人员等,这类人的组织化程度低,最难管理。

        (二)居住地方分散,生活环境恶劣化。从居住结构来看,我市流动人口居住地方分散,除少数人员居住在企业职工宿舍外,其余大都散居在在个体小旅店、施工工地的工棚、居民出租房屋内。此外,流动人口地域化现象突出,表现为以行业为中心,以聚居区为落脚点,以家庭为纽带,相同流出地的人相对集中在某一地域。居住的外来人员大都是吃、住在一起,屋内煤炉、液化气随处乱放,私拉乱接电线现象普遍,安全事故隐患较多,生活环境较为恶劣,对我市的平安创建工作构成了严重威胁。

        (三)文化素质不高,劳动技能单一化。由于流动人口大都来源于文化教育不发达的农村地区、经济落后的边远地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大多数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低文化群体,劳动力素质和劳动技能都较为单一,而过低的文化素质给流动人口的劳动培训和弹性就业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大多从事的是技术含量较低的体力劳动或知识成分较低的商业活动等,因此,客观上存在被城市边缘化的可能。

        (四)治安隐患较大,犯罪特点复杂化。由于流动人口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许多人处于文盲加法盲的程度,外来流动人口聚集地区,赌博、嫖宿、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频繁发生,给我市的社会治安带来许多新问题。同时,随着流动人口的激增,他们以地缘或亲缘为纽带结成团伙,这种独特的流动方式,使流动人口带有浓厚的地域性和乡土观念,具有好抱团、排外的心理。常常利用同村、同乡、同县的较为有利的地缘、亲缘关系,拉帮结派组成团伙进行犯罪,形成诸如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手段来危害社会,形成盗、窝、销“一条龙”的有组织犯罪,对社会危害极大。

        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是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一个薄弱环节,管理服务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流动人员基本保障无法落实,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呈上升态势,多数流动人口属于城市中的弱势群体。造成这种不利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意识不强,管理服务上思想松垮。从目前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现状来看,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还是重视不够,意识不强,管理服务上思想松垮。一是重视不够。有关部门领导认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事,所以在工作上安排得少、过问得少、关注得少,没有把流动人口管理纳入相关部门的管理范围,合力监管措施不够。二是意识不强。有些用工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甚至带有抵触情绪,不支持甚至逃避正常工作的检查,造成相关管理部门对用工单位的流动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三是情绪不高。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决定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复杂性,这一特性使承担主要管理工作的民警存在畏难情绪,缺乏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加之一些民警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掌握的不全面、不透彻,对如何做好管理工作不理解、不明确,对流动人口登记、发证、查验、注销工作衔接不到位。

        (二)体制不全,管理服务上缺乏保障。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我县建立了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小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缺乏有效的队伍管理机制。基层派出所普遍警力少、警务区(驻村)民警工作量偏大,形成不了统一的专职管理队伍,对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基本处于应付状态,在实际管理方法上还是停留在发证、登记的层面,没有形成系统有效的管理方法,很难对流动人口做到心中有数、动态管理,制约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缺乏统一的协调配合机制。流动人口管理涉及公安、工商、劳动、*、民政、计划生育等许多部门,由于政出多门,各自为政、权责不清,缺乏相应的协调和联动机制,造成资源信息不能共享,综合治理效能不好,管理基本处于分割状态,没有形成管理合力。三是缺乏正确的考核考评机制。当前制订的考核激励措施仍然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问题,在目标管理考核分值中基础工作分低、打击处理分高,对基层派出所工作造成一定的误导,大多都追求片面的打击力度,淡化了服务性工作,很少把时间、精力投入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上。

        (三)措施不力,管理服务上出现漏洞。由于工作措施的不力,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上一定程度地存在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一是工作重心偏移。在工作对象上,往往偏重于对相对稳定型的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即注重对暂住一个月以上,有相对稳定职业、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而忽视对暂住一个月以下尤其是尚无稳定职业或流动频繁、管理难度大的流动人员的管理,出现了对这类人员的漏管现象。二是工作方法简单。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目的不明确,为登记而登记,为办证而办证,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和审查比对,工作流于形式,发现犯罪的能力不高。工作中重点不突出,眉毛胡子一把抓,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好人往往能发现得了、登记得上,那些真正可能实施犯罪的人,反而发现不了、登记不上、控制不住。三是工作措施滞后。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系统还没有完全建立使用,数据少,质量低,信息分散,查询不便,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不利于快速发现打击犯罪。此外,在日常的管理服务工作中,对新的工作措施、好的工作经验没有及时的去总结,提炼,造成工作措施“天天一个样”的不利局面。

        三、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创新模式探析

        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全面推进公安“三项重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创新思路——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提供导向

        针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探索新思路,研究新举措,积极推行“人性化”和“亲情化”管理,积极为流动人员工作和生活提供一个有利的环境。

        一是强管理、重服务,齐头并进护民利。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寓维权于管理,以服务促管理。在办证、检查、调解纠纷等具体工作中,对流动人员与本地居民平等相待,杜绝随意扣押身份证、乱收费等错误做法,摒弃简单粗暴的“大呼隆”清查的扰民方式。通过下村走访、上门服务等形式为流动人员提供登记办证、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信息咨询和服务,坚决打击侵犯流动人员人身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查源头、抓重点,以点带面保民安。要积极以“学周”信息采集工作为契机,对出租房、企业住宿楼进行逐户清查,逐户逐人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底数、分布情况及可疑人员。根据流动人员违法犯罪可疑情况及生活、工作情况,分重点管理对象和放心人员,明确责任区民警的管理责任。同时,大力加强流动人口中的隐蔽力量建设,以便及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线索,找准突破口,攻坚破案。

        三是常培训、广教育,全面铺开帮民困。根据辖区实际制订针对性强的流动人口教育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教育培训时间,因地制宜地开展劳动培训、技能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依据《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暂住证申领办法》等户政管理法规,充分利用广播、传单、板报等新闻传媒手段,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届、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参与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切实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二)创新机制——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保障

        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社会化工程,管理服务好流动人口,在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积极探索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是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在齐抓共管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组织和协调的能力,按照“各方参与、综合管理”的原则,建立以户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重点、劳动管理为抓手、其它管理相配合的联动机制,理顺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体系,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和服务系统,明确公安、民政、劳动、计生、建设、工商各部门的职能,落实工作任务,建立起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联合检查等制度。同时,发挥企业、社区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有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着力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平台,促进流动人口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二是健全公共服务机制,在关注民生上下功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流动人口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流动人口生存发展新空间。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逐步取消对流动人口在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的限制,走流动人口本地化、固定化道路。同时,加强对生活困难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救助,不断扩大流动人口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为流动人口的工作、生活等提供保障,减少流动人口因生活所迫而违法犯罪的机率。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在考评实效上下功夫。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机制,制订一整套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中,实行月抽查、季考核、半年评比、年终总评排序考评责任制,加大责任倒查力度,落实工作职责,落实奖惩措施,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同时,每季度对辖区旅馆业主、出租房主进行考查,对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并协助公安机关工作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不具备租房条件及不履行治安责任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三)创新举措——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基础

        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没有一套固定的管理模式,必须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不断地进行探索,采取超常规的管理方式和办法,才能进行有效管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才能有新的突破。

        一是牵住“牛鼻子”,强化“以房管人”法。紧紧抓住出租房屋、企业宿舍及工地工棚这一直接关系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牛鼻子”,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登记备案制度,全面与房主或委托机构(人)、矿点工地负责人签订《治安责任书》,落实业主管理责任,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加强对出租房屋、小旅店、建筑工地、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主要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经常性治安检查,适时组织清理整顿,及时发现和打击隐藏其中的流窜犯、在逃犯和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此外,对所有出租房屋实行“旅店管理”,以出租房的“不变”应对承租人的“万变”,对动态的暂住人口实行静态管理,实现“以静制动”。

        二是安装“千里眼”,强化“以网管人”法。充分利用网络载体,安装“千里眼”信息系统,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网上人口在线跟踪管理、实时预警和综合研判,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录入、更新、注销和研判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摸清流动人员的姓名、嗜好、体貌特征、前科劣迹、服务处所、主要交往人、收入与开销、居住地和家庭情况等,有选择地列出一批有可能违法犯罪的流动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加强旅店业信息系统建设推广,积极依托旅馆业综合信息系统,强化入住流动人员网上管理,做到入住有登记,退房有记录。

        三是配备“跟踪器”,强化“以人管人”法。根据流动人员违法犯罪可疑情况及生活、工作情况,将流动人口划分为“重点人员”、“不放心人员”、“放心人员”三类,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区民警、出租房主及用工单位的管理责任。根据重点流动人口数量,规定责任区民警管理人数,对无身份证件、来历不明、形迹可疑的流动人员进行跟踪管理;根据出租房主管理能力和承租流动人员的实际表现,把出租房分为重点户、不放心户和放心户进行分类管理,落实管理职责。重点户由责任区民警管理,不放心户由村委会管理,放心户由房东管理,做到重点户每星期检查一次,不放心户每半月检查一次,实现由“粗放式管理”向有重点的“精细化管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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