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系统内部人才市场建设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肩负着维护稳定重任的公安机关,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全力打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时代赋予的使命和必然要求。建设强大的公安队伍,必须走人才强警、人才兴警之路。
本文作者立足本地实际并借鉴*市公安局人才市场建设经验,试从建设公安机关内部人才市场,打破人才樊篱,开发人才资源潜力,使有才能的人找到合适的位置,实现适才适用方面作些初步探讨。 一、建立公安人才市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聚、事业举;人才兴、事业旺。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核心要素。建设强大公安队伍的关键在人才,如何吸引和招揽人才、使用和留住人才,充分发挥队伍中人才作用,是推动公安现代化建设必须深入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1、建立公安人才市场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盘活用好人才资源的需要。要圆满完成新世纪的公安保卫任务,必须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与新的形势、任务相适应,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队伍管理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安队伍。目前,全市公安总警力已达到*万人,这是一支庞大的队伍,也是蕴藏着无限创造力的人才宝库。就当前普遍反映的问题看,很多单位都提出了人才需求的问题。仅仅靠扩大编制,从外部录入或引进现成人才是不够的。实际上在队伍中尚潜在着相当数量的各类专业人才。据了解,懂计算机专业知识的民警(包括自学和毕业于专业院校的)多达成百上千,但实际在计算机岗位上工作的并不多。可以说,目前各单位急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与队伍中潜在着的计算机、外语、痕迹(文字)检验、摄影、生物、法化等专业人才的用非所长形成了强烈反差。过去,我们常常只强调民警在现岗位尽职尽责,而没有注意他们所具有的能力与专长,人才潜力得不到利用,特长无处发挥,导致“守着人才找人才”。因此,我们急需创造一个平台,使有才能的同志能够找到一个更有利于发挥自己专长的位置。通过人才市场的调剂功能,盘活全局人才资源,实现任人唯才,才尽其用,用在其时。 2、建立公安人才市场是释放人才潜能,实现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化的需要。传统的人事管理思维方式,喜欢管死,害怕放活,片面强调民警服从分配,忽略了民警特长。党的十六大关于“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崭新论述,关于“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要求,使各级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看到了新的工作坐标和立足点。以人为本的人事管理理念和人性化队伍管理思路,强烈地撞击着传统的人事管理和思维方式。建立局内人才市场,打破人才管理樊篱,促进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的转化,将使人才被动式安置与单位被动式接受的传统人事工作方式发生根本转变。建立局内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管理使用上,更注重于人性化,更加注意人才潜能的发挥释放,在全局范围公开选拔人才,就有可能尽快找到合适人选。 3、建立公安人才市场是完善队伍管理机制,优化警力配置的需要。在相同警力资源的情况下,谁能对现有人员加以合理开发利用,谁就增加了警力。建立公安内部人才市场,让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既是优化警力配置的重要手段,也是激励和调动民警积极性,落实从优待警的实际措施。通过人才市场,引进活的用警工作机制,促进人才资源管理使用和综合能力的提高,实现科学调配警力,以最低限度的人才成本产出最大的效益,促进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公安人才市场的实质是用人机制的开放激活,形成完善的队伍人力资源管理机制。通过这一平台,在一定范围内使人才的供求双方直接见面,增加了用人的透明度,使基层用人单位能够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找到需要的人才,不再被动地依靠上级部门调派警力。这既有利于民警素质提高,又有利于帮助民警以正确的态度、平稳的心态来接受组织的挑选,参与平等的竞争。 二、如何建立公安内部人才市场 公安人才市场是在组织宏观调控下,通过运用市场调节手段,合理配置警力,实现民警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通过人才市场的作用,引入以人为本的人事管理理念,尊重民警择岗权利,为组织选人和个人择岗拓宽渠道,从而使人才资源合理流动,优化队伍结构,实现组织获得德才兼备人才与个人最大限度发挥自身才能的有机统一,达到让大多数民警适才适用的最佳效果。 1、确定适用范围。公安人才市场适用范围,包括全*各级公安机关的省、市、县(区)局,所有有用人需求的单位和有调动岗位要求的公安民警。进入各级局内人才市场的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具有空缺编制,且人才需求得到主管政工部门的审核同意。在具体操作上,首先是各单位根据需求情况向主管政工部门提出需求请示,并填写《人才需求申报表》,提出需求岗位名称、需求人数、资格条件、具备的工作能力和时间要求等,经审核同意后,由主管政工部门负责将需求信息在内部公安报或公安信息网人才市场网页上发布(为方便民警网上报名及了解人才市场信息情况,各级公安人才市场应该专门开设“局内人才市场网页”,及时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民警可用信函或通过网上报名。进入局内人才市场的民警,应为参加公安工作满2年,在基层工作满*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具有现岗位所必需的任职资格证书或具有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或特长。然后由需求单位通过面试、考核确定名单,再按干部调配管理权限报批,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2、试岗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在办理人才调动手续后,可能会发现有些调动的民警与面试时的表现有所差距,甚至不适合新的工作岗位,因此,有必要确定试岗试用期制度。即民警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前须试岗*个月,*个月后,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适合用人单位工作的民警,由用人单位正式办理调动手续。试岗期间,民警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对个别不合适的民警,用人单位可与其原单位进行协商,将其退回。但是,各用人单位在挑选人才时,一定要认真谨慎地确定调动人选,尽可能地减少退回的情况。因为调动民警被退回原单位后,在工作、人际关系等方面将会遇到很多问题,对其他要求调动人员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3、保护限制措施。因为我们建立的人才市场,是在各级公安局政工部门组织指导下的人才市场,实行有组织指导下的人才有序流动,因此,有必要对警力的流向加以控制引导,对一些警力紧缺、工作环境相对艰苦的单位加以保护,在人员进入局内人才市场的资格条件上加以一定的限制,确保这些单位各项工作能正常运转,促进市局机关的精干高效。因此,在同等条件下,用人单位在确定调动人选时应优先考虑由市局流动到区、县(市)局的民警,由市区流动到城郊或郊区的民警,本单位内流动的民警,从实职领导岗位上下来的民警。同时,由郊区流向城区,由分、县(市)局流向市局,由警力紧缺单位流向警力相对宽裕单位,由条件相对差的单位流向条件相对好的单位也要实行一定控制。 三、建立公安人才市场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建立公安人才市场是公安机关改革人事管理工作的一次大胆探索,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警力配置,提高人才使用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长期以来实行的用警体制的重大改革。为使其健康顺利发展,还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对建立公安人才市场工作的认识是公安人才市场能否建立启动运行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做到重视人才,首先是要提高对人才的认识。全*公安民警中副科长以上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还有长期工作在组织人事、调研、宣传、侦查、治安、交通、监管、科研等各个方面的各类专业人员都属于人才,民警从事的岗位都有其专业性,不是其他人员不学就能做的。为此,必须重视公安队伍人才,真正使所有人才都找到适应自己的位置,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2、加强管理、规范运作。要积极引导、严格管理、规范操作,要有一定的组织保障,把人才市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同时,还要积极开展调研,做一些过细的配套工作,使之不断完善。由于人才市场是组织指导下的民警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又是流动机制,因此,不能简单把人才市场作为人员调动手段,也不是民警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说了算,政工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对操作上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适时进行通报,及时给予纠正,使人才市场健康正常运转。各级领导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尊重民警合理的需求,积极支持全局范围内民警合理有序的流动,为民警创造实现自我价值的空间。 3、定期搞好人才需求调研。建立公安人才市场,目的有两个:一是为民警提供一个空间,一个平台,通过这一中介,找到自己适合、喜欢的岗位,真正做到适才适用;二是促使各单位领导深入调查研究,了解队伍情况,挖掘现有潜力,调动积极性,使人尽其用。因此,各单位在上报人才需求时,除了要填写人才需求申报表外,每年还要有一份队伍情况分析报告,用事实、数据证明确实需要引进人才,引进何种人才,而且各单位对各部门提出人才需求时,也应要求各部门在对队伍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需求,既做到情况明,不埋没现有人才,又可使引进的人才适才适用,政工主管部门在审核人才分析需求报告后,再核定需求信息,予以公布。 4、树立大局意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要树立人才全局所有的观念,支持局内人才市场的运作。提倡协商调动的原则,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查阅档案时,调出单位应给予支持。在民警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后,用人单位要在正式调动之前,与调出单位进行协商。双方意见一致时,再正式办理调动手续。凡属于用人单位紧缺或急需的人才,调出后又不会对调出单位的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希望调出单位要给予支持。如果用人和调出单位协商意见不一致时,可以报政工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后认为确实需要调动的,可直接发出调令,调出单位应该服从。人才市场一运作,肯定会造成不同单位、岗位之间人员流动,但如果单位、部门领导都眼睛向内、向下,充分挖掘队伍潜力,创造好用人环境,用事业留人,感情留人,不仅不会人才流失,反而会吸引人才,这就是建立人才市场带来的联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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