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公安机关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二)
同志们:
这次全区公安机关电话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全国“二十公”、全区“十三公”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周永康部长来宁视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公安部*月**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在全区公安机关迅速开展大练兵活动。刚才,佘进军同志传达了周永康部长来宁视察时的重要讲话,李志荣同志宣读了《全区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实施意见》。全区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这次周永康部长在百忙之中,利用“五一”休假,来*视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公安部党委和周部长对我们*公安工作的关心和厚爱。在整个视察过程中,周部长对我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全国“二十公”会议精神,作了重要指示。周部长的重要指示,站位很高,立意深远,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全区公安机关、全体公安民警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握实质,抓好落实。为贯彻落实好周部长重要指示,公安厅党委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总的思路是“两抓一落实”:即“大抓练兵竞赛,大抓行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二十公’会议精神”。下面,我着重就开展大练兵活动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大练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 开展大练兵活动,是公安部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审时度势、把握全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今年以来,公安部党委特别是周永康部长十分重视大练兵活动。在*视察期间,周部长明确提出:“去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大讨论’活动,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明确了公安工作的发展方向。今年要开展‘大练兵’活动,解决‘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的问题,全面提高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正规化的公安队伍,确保公安机关切实担负起政治和社会责任。”可以说,周部长和公安部党委作出在全国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中开展大练兵活动的重大决策,抓住了公安工作的根本和公安队伍建设的要害,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着力抓好的一项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工作。对此,全区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开展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第一,开展大练兵活动,是贯彻落实全国“二十公”、全区“十三公”精神,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突破口。*总书记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全国“二十公”、全区“十三公”会议精神,都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奋斗目标,并提出了“三年轮训”、“三个必训”的要求。开展大练兵活动,就是贯彻落实全国“二十公”、全区“十三公”关于队伍建设要求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其目的是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目标,从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最基本的警务技能、最基本的执法行为抓起,大力推进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使民警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实现全国“二十公”、全区“十三公”确定的各项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开展大练兵活动,是推进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载体。公安行风建设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战斗力。去年全区公安机关行风排末,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来讲,还是我们这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战斗力不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力改行风落后面貌,提高群众的满意率,最根本的是要提高我们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虽然前一阶段纠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我们不能就此沾沾自喜、小胜即满。要巩固前一阶段的成果,进一步解决行风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就必须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大抓练兵活动,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练就执法为民的工作本领,展现执法为民的精神风貌,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从这个意义上讲,练兵和纠风都是执法为民这个实质的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不可偏废。 第三,开展大练兵活动,是忠实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的迫切需要。忠实履行“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是我们公安机关的神圣使命和第一要务。履行好这个神圣使命,不仅要政治可靠,还要业务精通,确实具备能打硬仗和克敌制胜的真功夫、硬本领。总的来说,全区公安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诸多的不适应。有的民警政治理论素养不过硬,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针一知半解;有的民警业务不熟,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不透;有的民警不学法甚至不懂法,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作斗争,滥用强制措施,搞刑讯逼供;有的民警体能素质差,没有一身克敌致胜的硬本领,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不该负伤的负伤了,不该牺牲的牺牲了。这方面的教训很多,也很惨痛。如何使我们这支队伍真正担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全面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自身挖潜,向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同时,开展大练兵活动也是保护我们这支队伍的一项重大举措。政治上的进步,业务上的提高,身体素质的增强,就是对我们这支队伍最大的爱护和保护。 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大练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周部长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掉皮掉肉不掉队,流血流汗不流泪”的顽强拼搏精神,以大练苦练、争创一流的决心和气魄,练出士气,练出本领,练出水平,真正让民警获得收益、基层尝到甜头、领导看到成效、群众看到变化,努力开创全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二、立足岗位,着眼实战,迅速掀起全警大练兵的热潮 对全区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公安厅已经制定了《实施意见》,总的要求是,叫响“一个口号”,突出“两个重点”,抓好“三项内容”,落实“四项机制”,努力实现“五个明显提高”。即:在全区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中叫响“大抓练兵竞赛、大抓行风建设、全面落实‘二十公’”的口号;突出“岗位练兵、基层练兵”两个重点;抓好“知识大学习、业务大训练、岗位大练兵”三项内容;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工作运行、考核考评、奖惩激励”四项保障机制;努力实现全区公安队伍“理论素养、执法水平、行风建设、科技应用、实战技能”五个方面的明显提高,更好地担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围绕上述总体要求和公安厅《实施意见》,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迅速在全区上下掀起大练兵活动,务求形成声势,抓出成效。 (一)要全警参与,迅速部署开展全区公安机关大练兵活动。这次大练兵活动,总的原则是:“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要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领会全国“二十公”、全区“十三公”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周部长的重要讲话,不断提高广大民警对开展大练兵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参与练兵比武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迅速形成大练兵的浓厚氛围。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厅《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按照以块为主、突出重点、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深入的组织开展大练兵活动。要切实抓好全员练兵,对不同层次的公安机关、不同警种、不同岗位、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不同身体状况的民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练兵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上有所区别,但必须做到全警参与,全员练兵,一个都不能少。只有是警察,从厅长到民警都要训练。形成人人动手,个个参与,普遍受到教育,普遍得到提高的良好局面。要把练兵的任务具体化,分解到每个基层单位、每个民警。每个单位、每个民警练什么,什么时间练,达到什么标准,都要规定得明明白白。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月**日前,必须搞好思想发动,制定出大练兵方案,全面启动大练兵活动,力争大练兵活动*月份初见成效,**月份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要立足岗位,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练兵活动。这次大练兵,主要目标是提高民警的政治、业务和体能三大素质。其中,政治素质是根本,业务素质是关键,体能素质是基础。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组织全体民警立足本职岗位,加强基本知识学习,强化技能体能训练,苦练实战本领。关于政治、业务、体能练兵的主要内容,公安厅《实施意见》中已做了详细说明,这里就不讲了。要从实战需要出发,坚持急用先学、急用先练,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突破,努力使广大民警人人适应岗位、人人精通本职、人人胜任职责,成为各个警种、岗位的“行家里手”。要把岗位大练兵与集中强化训练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大练兵活动的效果。一线实战单位要确定训练日,保证每周不少于半天的时间专门进行训练,并形成制度。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保证每个民警在大练兵活动中接受不少于两周的集中强化训练。城市公安分局和有条件的县公安局要积极采取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开展集中强化训练,做到边训边战,战训结合。 (三)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和一线民警的大练兵活动。大练兵活动要紧紧抓住基层和一线公安民警这一重点,以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和所队为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大练兵活动的主动性,扎扎实实从基层和一线单位民警抓起,达到加强基层、壮大基层、提高基层的目标。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自身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实战需要确定练兵的内容和项目,积极主动地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开展大练兵活动。上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切实做到重心下移,加强对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开展大练兵活动的组织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确保大练兵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要以赛促练,通过考核竞赛促进大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练兵竞赛是考核大练兵效果的重要形式,也是促进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措施,必须把练兵和竞赛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大练兵活动的要求,研究制定不同警种、岗位的具体、可行、科学、严格的考核标准,组织全体民警积极参加练兵达标竞赛活动,以赛促练、以练促战。公安厅准备在大练兵活动中举办理想信念和执法为民演讲比赛、队列会操、手枪射击、全区警体运动会等比武竞赛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厅的部署要求,在大练兵活动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比武竞赛活动。公安厅各部门特别是刑侦、治安、交警等部门要主动工作,发挥优势,以警务实战专业技能考核评比为主要内容,积极组织本警种、本系统的专业练兵考核竞赛活动。各地要密切配合,提供保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竞赛考核组织机制,通过竞赛比武,检验大练兵活动的实际成效,真正解决练与不练一个样的问题,促进大练兵活动层层推进,深入开展。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大练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大练兵活动,是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全区公安机关既要立足当前,强化措施,抓出成效;又要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常抓不懈,推动大练兵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一)要加强领导,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机制。为加强对大练兵活动的组织领导,公安厅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佘进军、王杰、魏兆庆同志任副组长,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帼文、乔恩成、汪敬,政治部主任李志荣、纪委书记何筱艾、副厅级侦察员高虹宁同志,副厅级侦察员陈建军,助理巡视员崔答相、康发亮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魏兆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志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同时,派出由五名厅领导带队的督导组分赴五市检查督导。各地要参照公安厅的做法,按照公安部的要求,由“一把手”负总责,尽快组建大练兵活动领导机构,抽调专人,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委一班人齐抓共管,各警种、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和责任机制。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包括各位厅领导,各市、县(区)公安局长、各警种领导,各所、队、科长,要带头学、带头练,练给民警看,带着民警练,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动全体民警积极参与大练兵活动。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练兵投入,加强练兵设施建设,切实为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盛夏即将来临,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在严格要求的同时,要关心民警的身心健康,讲究科学练兵,避免搞疲劳战,防止在练兵活动中发生事故和伤亡。 (二)要制定标准,建立大练兵考核考评机制。公安厅负责对全区大练兵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制定主要练兵内容和考核标准。对五市公安机关开展大练兵活动进行考核,对各地开展大练兵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市、县公安机关要按照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开展大练兵活动的方案和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研究制定严格、科学、公正的考核、考评办法,把考试、考查、考核结合起来,加强对广大民警和实战单位练兵效果的考核考评,建立民警练兵达标体系。理论、思想、作风、法律、业务、科技知识练兵内容的考试,要抓住民警应知应会的知识点进行分解。警务实战、业务技能、体能练兵内容的考核,要按照练兵内容标准,将其分解为单兵和团体,分别确定评分标准。 (三)要奖优罚劣,建立大练兵奖惩激励机制。在加强逐级检查指导考评的基础上,要狠抓奖惩兑现,与年度考核、立功受奖结合起来。对在大练兵活动组织工作和竞赛比武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大张旗鼓的予以表彰、奖励;凡完不成练兵任务和考试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不得参加评优活动,主要领导不能立功受奖、晋升职务。要建立民警参加练兵情况及竞赛成绩档案,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练兵或练兵考试、考核不及格的民警,不予晋升警衔和职务,不得立功受奖,经补训补考后仍不合格的应调离执法岗位。各地公安机关要在深入检查,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大练兵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以点促面,不断推动大练兵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要谋划长远,探索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在开展大练兵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建立政工部门牵头,业务部门配合,各尽其职、共谋练兵全局的组织制度,把练兵活动的每个环节、每项工作的具体任务落实到部门,与绩效考核、等级化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要建立实施民警“每日必学、每周必练、每月必考”的工作制度,保证民警每天有自学自练的时间,单位每周有集中组织业务讲座、专题研讨、警务实战和体能训练的时间,每月有组织检查考核的时间,形成固定制度,长期坚持下去。上级公安机关要对落实这一练兵制度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总结经验,督促落实,确保练兵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四、统筹兼顾,齐头并进,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当前,全区公安保卫任务繁重,头绪很多。能否达到大练兵活动的预期目的,实现全区公安工作的明显进步,关键是要抓纲带目,正确处理好开展大练兵活动与加强行风建设、贯彻“二十公”精神及当前各项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统筹兼顾,齐头并进。 (一)要正确处理好开展大练兵活动与加强行风建设的关系。各地要把大练兵活动和纠风工作作为全年抓好队伍建设的“两架车轮”,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目前,经过近三个月的不懈努力,全区公安纠风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特别是通过贯彻落实公安厅“十六条禁令”和规范交警车管工作的**条硬性规定等强有力的措施,有效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但是,纠风工作仍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个别地方对纠风工作部署一般化,督导检查不够有力;少数民警对开展纠风工作的信心不足,参与纠风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等等。对此,全区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通过开展大练兵活动,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对照检查前一阶段纠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再掀纠风工作的新高潮。要按照宣传教育要到位、落实责任要到位、执行纪律要到位、督导检查要到位、领导带头要到位的总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公安厅“十六条禁令”,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二)要正确处理好开展大练兵活动与贯彻全国“二十公”、全区“十三公”精神的关系。这次周部长来宁视察期间多次强调,贯彻“二十公”精神,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可以说,目前会议开了,文件发了,政策也有了。我们必须用好用足这些政策,抓住机遇,趁势而上,扎扎实实地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贯彻全国“二十公”、全区“十三公”精神,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此,近期厅党委正在加紧研究制定年内要抓好的十件大事。主要包括:组建公安厅和五市公安局国保机动侦察队,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建立因公受伤民警快速救治绿色通道,出台保护民警合法权益和解决非警务活动的办法;组建*警察职业学院,全力承担全区公安民警“三个必训”任务,等等。目前,一些工作已开始筹备,一些正在积极落实之中。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紧紧抓住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安工作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对全国“二十公”和全区“十三公”明确的目标任务,要确定重点,分解任务,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不等不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把全国“二十公”和全区“十三公”精神落到实处,力争短期内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安部拟于*月召开会议,检查各地 “二十公” 贯彻落实情况。公安厅也将组织对全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全国“二十公”、全区“十三公”情况进行检查。 (三)正确处理好开展大练兵活动与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元旦、春节,全国、全区“两会”和“五一”旅游黄金周安全保卫,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确保了全区社会政治和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在大局稳定的前提下,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等“法轮功”邪教组织敏感日即将来临,今年又是“六四”十五年,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很可能利用这些敏感日搞捣乱、破坏活动。二是群体性事件规模扩大。*至*月,全区共发生群体性事件***起,虽然同比下降了*.*%,但仅千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就发生*起,而去年同期没有发生千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三是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今年*至*月,全区共立刑事案件****起,虽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但各月刑事案件立案数以**.*%的平均增幅逐月上升。特别是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特大案件增幅较大。*至*月,全区共立八类主要刑事案件***起,比去年同期上升**.*%。令人堪忧。此外,重特大交通、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这些情况表明,目前,我区社会政治和治安形势依然相当严峻,引起自治区领导的关注。对此,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绝不能认为我们搞纠风工作,又开展大练兵活动,就可以放松甚至撒手不管业务工作,更不能把大练兵活动同业务工作对立起来。要通过开展大练兵活动,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战斗力,保障和推动各项业务工作深入发展;通过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检验和巩固大练兵活动的成效。当前,要进一步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及时掌握预警性情报信息,全面落实维护政治稳定的各项措施,确保我区政治稳定。要深入组织开展“夏季破案会战”,严厉打击爆炸、杀人、绑架、投毒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和系列性、团伙性重大盗窃、“两抢”、公交车辆扒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刹风压势,稳定治安,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切实加强治安防控工作,及时发现、打击各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遏止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确保社会面治安秩序平稳。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安全大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防范责任,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同志们,当前各项公安保卫任务十分繁重艰巨,各级公安机关要以这次动员大会为契机,统一思想,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迅速在全区公安机关掀起大练兵的热潮,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和综合实战能力,推动纠风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全国“二十公”和全区“十三公”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为实现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