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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森林公安局201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工作总结

    时间:2011年08月22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县森林公安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我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活动,努力推进建设学习型机关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察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狠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狠抓学习教育活动,以学习促工作,促进森林公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组织学习党内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党员、民警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加大学习贯彻力度,不断用政治理论武装头脑。二是加大对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六条警规”贯彻落实力度。认真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公安厅“六条警规”的学习教育,加大日常工作督察力度,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学习教育,剖析典型案例,组织收看正、反面警示教育专题片,保持高度的警醒,杜绝党员、民警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三是组织开展红色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开展一次廉政教育、一次主题演讲、一次红色教育、一次党员宣誓、一次时事政治教育培训、一次反腐倡廉征文、一次唱红歌活动等“七个一”活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促使党员、民警有进一步的认识、提高。

        二、强化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年初制定下发了《*县森林公安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局主要领导与全体党员、民警签订了《*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责任部门*个,落实责任*人,并对*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完善了《*县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年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加强激励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明确了“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森林公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落实议事规则,严格规范领导行为。规范领导班子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和推进党风廉政监督和社会行风监督的有效形式,不断规范领导干部工作行为、决策行为,促使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自觉规范领导的决策行为。

        3、全力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一是认真开展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在全局机关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行政成本控制制度、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大力开展学习型机关,努力建立廉洁、高效、务实、为民的服务型机关,把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同时,重点抓了党政议事规则、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档案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警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党员创先争优承诺等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教育防范前移,注重超前预防。认真贯彻省州县委关于严禁婚丧事大操大办和严禁公车私用的有关规定,加大监督防范力度,并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开展宣传,在党员领导干部子女、亲属结婚向纪委报告,提醒党员干部不要借操办婚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用公车接亲等。严禁两节期间借各种理由发放奖金和纪念品,认真抓好“两车”专项治理工作,抓好民警日常行为规范,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做到预防教育常抓不放松。

        三、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治理

        加强机制建设,不断加大源头治腐力度。一是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完善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多数党员意见办事,形成民主化、科学化的决策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作用。二是建立健全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约束机制,着力抓好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建立源头治腐的长效机制,把源头治理腐败工作坚定不移地推向深入。坚决贯彻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真正把源头治腐工作纳入森林公安各项工作的整体格局中,通盘考虑,统一部署,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体现到森林公安各项制度之中,落实到森林公安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

        四、开展廉政载体活动,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监督

        1、以廉政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结合干部廉政考核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廉政活动的开展。一是开展廉政承诺。“一把手”通过采取在县政务网就廉政工作向社会公开承诺。实职副科级领导干部在本机关网站上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二是检查督廉。会同县纪委监察局、县林业局纪委和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党政主要领导践行廉政承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个人述廉。建立廉政档案,收录述廉报告。在单位推行领导干部述廉述职工作,实行重大事项报告、礼金登记、出国(境)登记等报告制度。四是组织考廉。采取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单位主要领导的廉政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以廉政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一是开展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强党建促队伍正规化建设活动,加强示范教育,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二是加强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强化廉政意识;三是加强法纪教育,促进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法纪法规,改进工作作风。四是开展四查活动。开展查执法查思想查纪律查作风整顿教育活动。通过采取廉政教育方式,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

        五、存在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时事政策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不够。二是在工作中对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落实不够。三是森林公安执法与上级纪检监察执法结合不够。四是学习教育形式单一。五是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流于形势。

        六、*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贯彻中纪委、省、州、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本机关学习贯彻落实力度。

        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各项法律、法规工作,规范领导干部从政、从警行为。

        三是继续加大森林公安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力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行为。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领域。认真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是继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和完善协调机制,从而更加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因失职、渎职而引起的重大损失、事故要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六是继续加大对内部重点单位、重点执法岗位的执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政工监督、法制部门、督察部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努力为*县创建良好的森林公安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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