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森林公安工作要点
2011年,全县森林公安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林业工作会议以及全州森林公安工作会议、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林业改革发展大局和“突出自身建设,强化基础保障,提升执法水平”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的发展进步,适应全县林业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森林公安工作的新要求。
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林业和公安工作的部署,全力促进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森林公安工作进步 1、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对林业和政法工作的部署。深刻把握中央对林业在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四个地位”的定位认识,在建设生态文明、发展现代林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的进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政法重点工作,在推进林业改革、打击涉林犯罪、维护生态安全、构建和谐林区中发挥更大作用。 2、深入贯彻州委、县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加快林业改革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认真领会深化林业改革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全力维护林区和谐,全力维护生态安全、全力推进林业改革发展。 3、积极服务林业改革发展。针对林改后林业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的新特点,以及林区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维护林区稳定、促进林区和谐的新对策,以促进林改主体、配套改革和中低产林改造、严管公益林为重点,推进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维护林权所有人合法权益,确保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4、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深入贯彻警力下沉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基层派出所、刑侦、治安一线警力,强化执法教育培训,促使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5、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认真总结县内外执法建设的成功经验,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制定执法各个环节和单元中最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行为规范,整理汇编执法手册。健全完善执法责任、执法检查、执法监督、执法保障等项制度,建立起一整套权责明确、规范有序、保障有力的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执法保障,从警力调配、技术支撑、经费支持、教育培训等各个方面保证执法工作的正常需要,并使之制度化、长期化。 6、开展执法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国家森林公安局《关于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实施意见》和省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试行)》的要求,结合队伍正规划建设、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发展、培养、创建执法示范单位,树立一批不同层次的执法先进典型,推进执法工作的全面规范。 三、构建林区治安打防控体系 7、持续开展严打整治行动。认真分析研究近年来涉林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制定有针对性和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以打击各类涉林突出犯罪为重点,始终保持对涉林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冬季严打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破坏程度大的大案要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损失,强化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根据林改后期部分地区出现的盗伐林木苗头,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措施,严防违法犯罪活动升级。 8、突出抓好森林火情、火灾案件侦破查处。全力投入抗旱救灾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健全责任机制,完善值班备勤和接处警登记制度,抓好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侦破,提高查处侦破率。抓好协调工作,在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中,做到快侦、快捕、快结。大力宣传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威慑一方。协调办案经费投入,积极创造火案查处有利条件。 9、继续抓好林区禁毒工作。广泛开展林区禁毒宣传、林区禁种铲毒,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认真组织林区通道涉毒犯罪查缉,扩大林区内毒品原植物“零种植”的范围,努力实现我县林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零产量”的目标,推动“无毒林区”的创建工作。 10、进一步整合警力,提高重点治安地区防控力。在重点林区和治安复杂地区部署优势警力,切实加大治安防控力度,进一步提高见警率。据实布局治安责任区,落实治安责任,根据实际需要在重点治安区派驻治安执勤室、警务室。加大对治安突出地区的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解决治安突出问题。加强对群众性护村、护林组织的治安防范指导,广泛动员林区群众,形成治安防控的强大合力。 11、完善基础业务,切实强化治安管理。深入开展“大练兵”、警务技能“大比武”,扎实推进基础业务建设。积极推行新型林区警务战略模式,全面加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提高治安防范力和精确打击率。总结推广森林公安介入林木采伐过程,实施管理监督一条龙服务的成功经验,防止伐区出现治安新问题。 12、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及时总结“大走访”活动经验,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群众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关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中低产林改造对森林公安执法工作带来的影响,做好涉林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动“平安林区”“和谐林区”创建,确保林区不出现重大突发性、群体性、社会性事件。 四、加强基础性保障 13、积极争取经费纳入新保障。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争取森林公安经费纳入新一轮政法经费保障。未纳入前,坚持按照原有保障标准实行全额保障。 14、强势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抓好已批准立项的县局业务用房建设,抓好派出所等级达标评定,更新配置基层所队办案车辆和微机,争取中央和上级投资单警装备的配备。配合县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十二五”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规划基层基础建设在内的各项重点工作,积极争取将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工程纳入林业、公安整体建设规划,争取配套资金和政策扶持。 15、切实加快警务信息化建设进程。积极争取资金投入硬件建设,做好“金盾二期”工程的统筹建设,更新设备,实施网络扩容,完成县局、派出所公安专网升级工作。加强对现有信息系统的管理使用,促使民警熟练掌握、自如应用。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推广应用刑事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网上办案水平和效力。 16、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大轮训”,扎实开展“大比武”,坚持政治练兵、业务练兵和岗位练兵相结合,全面开展对全县民警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技术技能的综合培训,积极开展具有实战特点的各类中小型培训,掀起教育训练热潮,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五、严格队伍教育和监督管理 17、进一步严格警纪警规。加大对“五条禁令”“六条警规”的贯彻执行力度,防止民警在车、枪、酒、赌方面出现问题。严格执行枪支领用审批制度,规范警车管理使用,维护森林公安整体良好形象。 18、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森林公安工作的整体格局,与各项森林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19、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做到行政督查与警务督察相结合,保证警令政令畅通,保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 六、建设森林公安警营文化 20、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促使宣传工作上新台阶。努力建设森林公安文化,促使森林公安文化凝聚警心、激励斗志、陶冶情操、彰显形象、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作用得以充分的发挥。积极营造浓厚的森林公安文化氛围,突出森林公安机关的性质和特点,围绕队伍建设、案件查处、林区维稳、“三基”工作、“三项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建设活动,形成活泼生动、丰富多彩的森林公安文化建设局面。 七、积极开展抗旱救灾保民生 21、继续发扬森林公安民警心系林区群众、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优良传统,把抗旱救灾保林作为森林公安机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来安排、部署,动员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警积极投入到抗旱救灾保林工作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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