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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如何推进消防工作发展

    时间:2011年09月03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危险与安全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一个永恒的话题,保险与消防是现代社会预防和减少危险损害主要的社会化防灾机制,危险是保险与消防存在发展的前提,商业保险通过危险财务转移获取商业利润,消防通过危险控制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发生,都是为了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可是当前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的改善却远远滞后于保险业的发展步伐,未能形成良性互动机制。据统计,全国保费年收入*年的*亿元到*年入*亿元,人均保费(保险密度)*元,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保险深度)为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亿元,保险公司总资产从*年的*亿元,仅两年就达到了*亿元。保险业成为增长最快的行业,获取得了最大的利润。

        同样作为危险管理手段,保险与消防如何形成良性互动,均衡发展,特别是如何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发展,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焦点。本文认为,要通过以下五个方面的途径来实现。

        一、 国家应当征收消防*, 为消防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目前,我国消防经费完全由国家和地方政府预算拨款,政府负担很重,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队伍建设等严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这已成为不争的现实,缺少经费是根本原因之一。而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许多发达国家除了政府拨款外,都向保险企业和个人征收消防*,消防经费充足,社会消防安全保障程度很高。

        作为朝阳产业,我国保险市场潜力巨大,按照现行*法,国家在*收方面给予了保险企业的各种优惠,对保险业主要征收营业*和企业所得*两大*种,同时征收城市维护*、印花*等小*种,并不征收消防*。“洋保险”即将以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技术手段和运作方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可以预见:“洋保险”不但会抢占保险市场份额,还将获得高额利润。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按照目前的财政*收政策,这些利润很大程度上是在消防等部门危险控制管理下取得的,实质上是“洋保险”利用国家财政资金经营风险获得的,这种结果对国家、对内资保险企业都是不公平的,对整天忙于防火灭火,时刻与危险战斗的消防部门来说,更是无法接受的。

        我国应当调整*收政策,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向商业保险企业征收消防*,*收收入专门用于补充消防经费。方法之一可以根据保险企业固定资产增长迅猛的实际,将消防*作为固定资产*种之一,加以征收。办法之二是改革目前国家实行的33%的单一企业所得*率,进一步细化所得*率,统一中外保险企业*率,征收保险企业所得*,其中包含消防*或者消防附加*。方法之三是对火灾保险险种收入征收消防*(属于营业**种),适用单独的*率。通过上述办法,完全能够逐步解决国家消防经费的困窘。

        二、商业保险企业要进行产品创新,实现保险产品保障无缝隙。

        产品创新是推进、培育和繁荣保险市场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保险产品创新过程中,要牢牢把握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这个核心,针对消防工作的重点,开发新的火灾险种。

        我国目前举办的财产保险是传统的火灾保险及其附加险组成的综合保险,把火灾及火灾以外的风险直接列入保险基本责任范围。也可以考虑设立单独的火灾保险险种,将火灾以外的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第三者责任险、水渍险等危险列为火灾保险的附加险,保险责任虽然相差无多,但在险种经营上会更灵活,投保人可针对自己需要选择保险产品。

        在西方国家公众责任险已经成为企业、个人乃至政府部门都不可缺少的危险保障工具和各国保险企业的主要业务种类,很多国家对责任保险推行强制保险制度,如:汽车责任保险。但在我国,公众责任险特别是场所公众责任险发展缓慢,很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条件简陋,所有者或者经营管理者不投保或者不愿投保,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往往无力赔偿,受害人权益得不到保护,不但影响社会稳定,也大大加重政府灾害救济的负担。近几年来发生的新疆克拉玛依友谊宫、*天堂歌舞厅、焦作上,*蓝极速网吧等特大火灾事故,足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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