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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全市公安局长政委与媒体沟通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1年09月29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的会议是今年第二个公安局长政委会,也是第二个与媒体的沟通交流会。会议专门利用半天时间组织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局长政委和市局主要警种、分局的负责人与各位媒体朋友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体现了市局党委对加强公安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充分说明加强公安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请各位局长政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此外,去年年底以来,从市局到各个县市区(分)局都经历了一系列危机事件,在这些危机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媒体在很多方面给予了公安机关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使得一些危机事件得以成功的化解,没有引发大的炒作,没有引发群体性事件。在此,我代表市局党委对各位媒体朋友对宜春公安工作的高度关心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次与媒体的沟通交流会,既是我们加强公安宣传工作,提高全市公安机关舆论引导能力的一个重大举措,同时也是请各位媒体的领导和朋友对我们进行的一次培训,是加强沟通、密切媒体与公安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关系的一个有效的形式。切实加强公安机关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实现公安机关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对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是非常重要。今年以来,中央、省驻宜春媒体和宜春的各个主流媒体对宜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宣传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其中有几个典型的宣传事例,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如黄启才先进事迹的宣传,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里,从新华社、人民公安报到江西日报、江西卫视以及各大网站、宜春的各大媒体发稿***余篇,形成了一种轰炸式的强大宣传效应,黄启才这个“无名英雄”,在短时间内一下成为闻名全国的先进人物,应该说在宜春公安宣传史上都是罕见的,黄启才这个典型不光得到上级领导和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更重要的是得到广大群众的充分认可,公安系统的典型能够成为群众家喻户晓的典型非常不容易,媒体在其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今年以来,公安部、省公安厅对舆论引导工作高度重视,前段时间,公安部专门举办了一个舆论引导培训班,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专门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长舒晓琴同志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在每一次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都要千叮咛万嘱咐要防止媒体炒作。在当今信息高度发达的形势下,应对媒体、应对危机的能力是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一个很重要的能力。公安机关加强公安宣传工作,一方面要善于正面“炒作”,另一方面要避免负面炒作。媒体对公安机关而言是把“双刃剑”,把握得好可以帮助公安机关宣传公安队伍的正气,树立公安机关良好的形象,把握得不好,就会对公安机关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足以让一个警察团队的形象一年乃至几年的辛劳付出付之东流,*“躲猫猫”事件、瓮安“俯卧撑”事件以及我市樟树“*.**”事件等,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下面,我想就公安机关加强与媒体沟通交流工作谈点个人的观点。

        一、要善于借助媒体的优势,大力宣传公安队伍正气,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

        充分利用大众媒体的优势,大力宣传公安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反映公安工作成效,对于弘扬队伍的正气,增强队伍的知名度,树立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都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宜春公安工作各方面都不错,但是外面了解的不多,群众也知道的不多,这就是宣传不够,很多很好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不为群众知晓,很多很实的行动战果、工作成效不为群众知晓,一旦出现负面影响,对宜春公安队伍的形象损害就会很大。同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是新形势下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行之有效的方法。而要培养典型,不借助媒体的力量是不行的,黄启才这一典型和上高县公安局抓队伍建设、抓信息化建设、抓平安创建等经验做法的宣传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所以加强公安队伍和形象建设,一定要借助媒体的优势,大力加强公安宣传工作。我想宜春市在今年上半年全省公众安全感的测评排在全省第二,除本身我们工作成效明显的原因外,深入开展爱民大走访实践活动,密切警民关系,宣传工作在其中也是个很重要的因素。

        二、要善于借助媒体的威力,大力宣传公安机关的主业,增强人们群众的安全感

        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的安宁幸福是公安机关的主业,我们破了很多案件、抓了很多犯罪分子,但往往“群众不买帐”,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发了案就会给人们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案件侦破后如果不注意加强宣传,公安机关所做的工作就会被淹没,群众的安全感得不到保障,同时也就震慑不了犯罪。所以,我们要善于借助媒体的威力,大力宣传与公安机关主业,通过媒体及时宣传案件的侦办情况,可以起到很好的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可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今年,高安市连环杀人案件发生后,宜春中心城区发生了几起案件,传言在宜春有歹徒专门针对穿红衣服的女孩子进行袭击,造成人心惶惶,市局通过媒体主动辟谣,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人民群众的恐慌心理也得到有效消除;又如,前段时间,中心城区连续发生*起伤害夜行单身女性的抢劫案,案件告破后,公安机关及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通报,起到了很好的震慑犯罪的作用。同时,今年市局将一些重大的警情通过媒体通报给社会,一些县市区(分)局也将一些侦破的案件情况通过媒体进行宣传,在实践中都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可见,媒体的威力是非常大的,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这一点,要认识到媒体的威力在一定时候远远大于我们手中的武器,今天是拿“枪”的和拿“笔”的坐在一起沟通,“笔”有时比“枪”还厉害,“书法”有时比“枪法”更有效。对此,公安局长政委们要有全新的认识,要善于借助媒体的威力,宣传公安工作,增强工作的实际效果。最近我到宜丰县局调研时发现,宜丰的公众安全感和治安好转率今年有了大的进步,迈入了全省的前列,但是宜丰发案比往年还多,原因在哪里呢?我认为就在于案件侦破后,宜丰县局在与媒体的沟通、与公众的互动上操作的很好,有效争取了公众的支持和理解。一个地方的公众安全感,不完全在于破了多少案、抓了多少犯罪分子,很大程度在于公众的安全感和认可度,而公众的安全感和认可度,一方面在于平时的警民关系,另一方面在于媒体的宣传,群众的感受。所以,公安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一定要以一种开放、大气、包容的心态来应对媒体。

        三、要善于借助媒体的平台,来加强与媒体的互动,增强警民的互信,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推进警察的公共关系建设

        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树立和强化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理念,围绕如何充分借助媒体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互动,促进与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新途径、新内容。要通过各种媒体及时准确地向人民群众提供治安信息与便民服务,加大法律知识、公共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禁毒知识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公安工作、理解公安工作、支持公安工作。在刚才的沟通交流中,一些媒体朋友提出希望能够尽早报道一些重大案件侦办和重大警情情况以及随警作战等问题,我想在条件许可,能确保安全,又不影响案件侦办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借助媒体的平台加强公安宣传非常重要。比如市局与《宜春日报》合作开辟了每月两次的宣传专版,一些县市区(分)局在电视台也开设了专栏节目,这种与媒体的互动方式和效果非常好。近期,市局准备开展评选“首届十佳爱警市民”活动,这在全省还是首创。之所以要开展这个活动,是因为在新形势下,警察是媒体关注的焦点,我们要通过这个活动来增进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形成一个警爱民、民拥警的警民互助、互动的良好警民关系。同时,这个活动需要媒体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宣传,欢迎广大媒体积极参与进来。下一步,我们将在报纸等媒体上公布这些爱警市民的照片和事迹,届时,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民警主动走村串户,将报纸分发给群众进行投票评选,同时,注重将其作为密切警民关系的载体,建立良好互动警民关系,把评选的过程作为密切警民关系的过程,促进公安工作。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握开展评选“十佳爱警市民”活动深层次的意义和作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媒体的大力支持下,开展好这项活动,并以此推定全市公安机关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不断深入。

        四、要善于借助媒体的话语权,化被动为主动,有效应对和化解警察形象危机,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尽力避免恶意炒作给公安机关乃至党委政府造成的负面影响

        当前,做好涉警舆情危机处置,是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领导同志面临的一项躲不开、绕不过的严峻挑战。孟部长提出“舆情”就是“警情”,舒书记指示高度重视舆情引导工作,市委谢书记做出“摆平就是水平”的理念非常值得我们思考和重视。在处置舆情危机过程中,关键是要积极主动,掌握“话语权”,而我们的话语权握在媒体的“笔杆子”上。所以,公安机关要善于借助媒体的话语权,化被动为主动,有效的应对和化解警察形象危机,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的程度,尽力避免恶意炒作对公安机关乃至党委政府的造成的负面影响。可以说,宜春包括省属媒体对宜春公安非常支持,今年我市发生的几起涉警群体性事件都没有被炒作,包括樟树“*.**”事件,除了个别网站外,省、市媒体都没有进行负面报道。另外,在一些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感谢媒体第一时间跟我们沟通,避免了恶意炒作。刚才,一些局长提出了希望媒体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一些发生的事件的意见建议,这方面,确实存在有些事件的家属、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捏造事实,把一些不实的消息提供给媒体的情况,如果媒体不加甄别,不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报道出来的负面影响将是无法挽回的。在“*.**”、“*.**”两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媒体帮助公安机关进行了正面宣传,没有形成炒作,“*.**”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迅速召开现场会,第一时间向媒体通报情况,并对交警派出“临时妈妈”悉心照顾幸免于难的一个小孩子的事迹,进行了很好的宣传报道,使孩子的亲人很受感动,为整个交通事故的处理赢得了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所以,充分借助媒体的话语权,对于争取涉警舆情危机处置工作的主动权非常重要。

        五、要善于借助媒体的智力,加强公安宣传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大力提高公安宣传工作水平

        实事求是的说,公安机关宣传工作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表现在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公安宣传队伍的能力素质还存在差距。前段时间,市局党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安宣传工作的意见》,对各个县市区局、分局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这一《意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一方面要扎实工作,将公安工作成效更多地体现在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和促进民生上,展示公安机关良好的形象;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媒体的智力加强公安宣传工作,如借助媒体专业化知识和技能帮助和指导培养公安专业骨干宣传队伍,特聘特邀一些记者帮助公安机关开展宣传工作等等,这方面,请大家可以开动脑筋,要舍得花钱,敢于创新,加强公安宣传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大力提高公安宣传工作水平。

        六、要主动接受媒体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

        加强舆论监督既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推进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纠正公安工作中的失误和队伍中的不正之风,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要。媒体获取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存在的问题的信息时,希望能够及时与各地公安局长政委沟通,尽可能通过内部渠道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很多时候媒体获取的信息比公安机关要早要快,这些信息有真实的,也有不真实的,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调查了解进行甄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或解决问题,避免不良炒作和不良事件的发生。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要积极主动地与新闻媒体加强沟通,与媒体交上朋友,对媒体发现的公安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事实,及时将调查情况向媒体反馈,自觉接受媒体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安队伍建设。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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