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森林公安局长、政委会议上的讲话(二)
同志们:
每一年的全市森林公安局长、政委会议,只要我在*,我都会来参加。为什么我这么重视森林公安,是因为森林公安依林而生、因林而兴,是林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部门的一支重要执法力量。作为市林业局长,我时刻在关注全市森林公安的发展,也希望森林公安能为林业改革发展作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以有为争有位、以创新谋发展,在林区维稳、机构设置、五化建设等主要工作方面,继续保持在全省的领先优势,市森林公安局在全省设区市森林公安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名列第一名。在此,我谨代表市林业局党委向全市森林公安干警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会上受到通报表彰的先进单位及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刚才,*局长已全面总结了2010年度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同时就今年工作作了很好的部署,我都赞同,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充分肯定森林公安在林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实践证明,森林公安是一支政治合格、战斗力很强的队伍,是一支作风过硬、可亲可敬的队伍,也是一支不畏艰险、勇于开拓创新的队伍。近年来,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始终围绕大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履职尽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森林公安的重要作用也在实践中得到了有效体现。 一是服务林业改革发展,先锋作用得到了有效体现。针对“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的实施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主动应对,全面落实打防结合措施,积极服务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改制,做到了“站位排队有身影、服务保障有动作、教管打击有效果”,为加快我市林业改革发展、构建和谐林区提供了重要保障,森林公安在生态文明保护中的先锋作用得到了有效体现。 二是强化涉林犯罪打击,卫士作用得到了有效体现。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坚持严打方针,积极开展“绿色旋风行动”、“绿剑行动”、“绿盾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和“冬季行动”、“春季行动”等阶段性严打,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着力解决林区治安突出问题,破解林区社会管理难题,有效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森林公安在保护森林资源中的卫士作用得到了有效体现。 三是落实创新争先精神,主体作用得到了有效体现。近年来,我市森林公安在全省、全国都争得了荣誉,产生了很大影响,全省乃至全国很多做法和经验都是从*走出去的,这很不容易。2009年,我市在“三基”工程建设中全省第一,2010年市森林公安局在年度工作综合考评中又名列全省第一名。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各级党政领导的关怀和省、市林业、公安部门的关心,但也与森林公安系统多年的创新争先、奋力拼搏分不开,森林公安的自身主体作用从这些成绩中得到了有效体现。 二、清醒认识森林公安在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应当说,在过去的几年,我市森林公安系统总体发展态势良好,森林公安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自身建设有了显著进步,比如车子好了,房子大了,待遇高了,机构升格了。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深层次的问题解决了。我觉得现在我们最大的问题不是房子、车子等“硬件”问题,制约森林公安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在于纪律、责任等“软件”问题。 一是存在纪律不严、作风涣散问题。据省、市森林公安督察结果看,有部分县森林公安局特别是个别派出所人员违反“五条禁令”情况时有发生,队伍管理松懈、内务卫生脏乱差、警容风纪不严整成为常态,甚至还存在个别干警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认真办理、上班时间脱岗打麻将现象。 二是存在履职不够、责任缺失问题。突出表现在一些干警对林区治安基本面掌握的情况不多、掌控力度不够,甚至有的直到出了事也还是麻木不仁。比如这次媒体广泛报道、市委书记市长高度关注的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盗伐滥伐林木案,近两年的时间,周边的干部群众都知道了而你们就一点也没察觉?群众向你们举报了没有?为什么不举报、不相信你们?这些问题我们都要好好反思。 三是存在执法不公、形象败坏问题。在具体办案过程中,有部分干警执法不公,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对普通群众极尽恐吓之能事,而对于“穿皮鞋”的、关系好的网开一面,甚至还有个别领导、干警与涉林犯罪分子关系暧昧,充当违法犯罪的“保护伞”。正是有这样的“害群之马”存在,导致我们的森林公安在一些老百姓眼中形象恶劣,不受信任,又间接导致了我们难以掌握林区治安形势,形成恶性循环,重大涉林案件不断发生。导致形象败坏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有部分单位和干警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总是人为地把刑事案件办成行政案件,在群众中间形成“违法犯罪没什么,有钱就可摆平”的恶劣印象。 四是存在定位不准、骄纵自大问题。一些地方森林公安局受双重管理的影响,无法准确进行自我定位,特别是在一系列待遇得到提高后,更是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总是要闹独立、搞分离、比大小、分高下,弄得林业、公安两不象。表面上看处于强势,实际上却失掉了和谐的发展环境,失掉了宝贵的人脉资源,失掉了有力的外部支持,总有一天工作上要处于被动。 上面提到的这些问题虽然不是普遍现象,但它肯定存在。希望全市森林公安系统引起高度重视,在做好基层基础建设、公安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同时,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不光严打涉林违法犯罪,也要随时对我们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严打”,重塑全市森林公安形象,从而提高执行力、操作力,为林业改革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扎实做好2011年及“十二五”期间全市森林公安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篇布局年,也是全面推进森林公安整体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要统筹兼顾,全面落实四种意识,努力改进存在的各种问题,扎实做好2011年及“十二五”期间全市森林公安工作。 1、牢固树立使命意识,着力服务林业中心工作。森林公安既是林业改革发展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也是林业改革发展的服务者和保护者。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肩负的重大责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使命意识,围绕全国全省的形势作判断、围绕省委市委的决策去谋划、围绕全市林业的发展抓落实,把思想统一到市林业局的决策部署上来,谋划好工作,落实好责任,完成好任务,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具体来说,要突出“林区矛盾化解、林区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服务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等林业中心工作,做好林区治安形势防控、打击涉林犯罪,全力做好在林区保平安、保稳定、促发展、促和谐的各项工作,促进全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在服务林业中心工作中实现新的更大作为。 2、牢固树立危机意识,突出抓好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个老话题,但却让人不得不时时提起,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森林公安的形象和地位,轻则让你摘帽子,重则决定了森林公安的荣辱兴衰。要树立危机意识,从三个方面努力搞好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警风警纪整顿力度,提高队伍公信力。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法治教育,开展警风警纪专项整顿活动,强化森林公安民警对“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的执行力度,促使民警纪律作风良好养成,在森林公安内部形成风清气正、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把执法依据、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置于人民群众的严格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公信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力度,提高队伍执行力。制订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是防止权力滥用、提高队伍执行力的重要保证。对省、市制定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要结合实际细化分解,量化落实,提高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坚决防止不讲原则、不讲规矩、随心所欲、胡乱作为现象。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战斗力。针对森林公安人才缺乏、干警年龄老化的问题,除了努力引进新生力量外,更重要的是要高起点、高标准、高强度地精心组织公安业务和科技知识的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训练工作机制,并把民警参训和考试考核情况作为任职、晋衔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从而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战斗力,努力适应林区新的形势对森林公安提出的新要求。 3、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继续争做全省排头兵。争得荣誉不容易,保住更不容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只有继续发扬创新争先精神,争当全省排头兵,才能实现森林公安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2011年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找准抓手求发展。要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和落脚点,及时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扎实推进争先创优活动和“发展提升年”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推动森林公安工作保持永久不衰的活力。二是抓住关键求实效。要善于抓牛鼻子,做出亮点,提升工作成效。一方面要全面加强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当然这不仅仅是做好“配全电脑、开通金盾网、新建网络主页”等一些简单、基础性的事情,更重要的是要充分收集有用的信息资源,做到快速共享、为警所用,切实发挥其“规范执法、提高效率、节约成本”的实效。另一方面要重点侦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敏感性,密切关注林区动态,靠前配置警力,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林区防控工作。要下大力气突破一批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森林案件,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和猎捕候鸟、红豆杉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三是打造亮点求突破。要想争先进位,除了做好大家都在做的重点工作外,还要不断创新,着力打造新的亮点。比如,自2008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今年起,我们又将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市森林公安局鄱阳湖直属分局按照“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模式实行合署办公。这样不仅有利于解决林业多头执法及执法标准不一的问题,更有利于缩短行政初查后转变为刑事执法的移交期,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节约办案成本。这就是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做的一个新的尝试,当然这也是一个不断探索、努力寻求最佳的过程。希望市森林公安局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教训,各县(市、区)森林公安局要积极配合,从而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执法模式,不断打造*森林公安工作亮点。 4、牢固树立协调意识,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多数森林公安的同志都有丰富的经验,办案能力也不错。但一旦遇到困难,该寻求横向和纵向支持时,所表现出的统一协调性则明显不够,强大的合力效应无法形成,很多难案、要案和重要工作也因此被迫搁置。针对这种情况,要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注重树立协调意识,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真正做到工作上一盘棋、领导上一体化、事业上一条心,感情上一家人,从而进一步形成抓中心、保中心、促发展的强大合力。一是处理好内部关系。主要是要分工明确,奖罚分明,各项制度要坚持落实到位。特别是领导要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在单位内部形成健康的工作机制、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处理好与两个主管局的关系。我们鼓励森林公安队伍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大张旗鼓地争红旗、争地位,但要求大家必须找准自己的位置,不能忘记自己林业人的本质。要摆正位置,发挥好双重领导的优势,按照业务范围自觉接受两个主管局的领导和指导,经常作好沟通,遇事主动汇报和请示。两个主管局关系处理好了,就获得了最强大的后盾,有了最重要的支持。三是处理与社会面的关系。一方面要优化环境,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着力打造便民利民的办事环境;另一方面要多做好唱功,做好舆论宣传,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取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 同志们,面对新形势,立足新起点,让我们牢记责任,不忘使命,开拓创新,奋力争先,为创造*森林公安工作的新辉煌,为建设绿色生态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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