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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户政中心女民警某某

    时间:2011年11月18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中心女民警*,虽然年纪不大,却已经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户籍民警了。她负责户籍咨询窗口工作,没有惊天动地,没有轰轰烈烈,每天无论是电话咨询,还是当面询问,她都详细解答,直到问题解决为止。*每天的工作就是这样琐碎庞杂,她用她的细心和诚心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咨询群众让她放心不下

        ****年*月,*一位群众来电咨询有关入户申请,*作了详细解答。按有关政策,这位咨询的群众并未达到办理申报户籍的条件,咨询后的群众无奈地在电话里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群众那种无助的情绪让*感觉不要轻易地下定论,这位群众一定很需要帮助。

        *马上和咨询群众所在的辖区派出所户籍民警、社区民警分别取得了联系,了解事情的原因。原来,*区新青派出所辖区居民陈某于****年捡养一名女弃婴并抚养至今。因一直生活在农村,他们没有意识到户口的重要性。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陈家日益体会到孩子无户口的难处。女孩现已**岁,就读白藤湖中学,因无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没法报考中考。因此,陈某多次到当地派出所咨询申请女孩收养入户的问题。

        了解情况后她感到身上责任重大

        因该女孩年龄已超过**周岁,经咨询民政部门已无法办理《收养证》,没有收养证明就不能按收养条件办理入户,也就意味着孩子无法继续读书,今后的生活也将面临诸多麻烦。

        *和派出所民警进行了沟通,希望能通过最好的途径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她了解到陈某周围邻里都知道这个女孩一直由其抚养长大的情况,而女孩的亲身父母已经无法查找到,陈某对该女孩已经基本形成了事实收养。考虑到这些情况,特别是女孩没有户籍将给她带来的学习和生活问题,作为一名户籍民警,她马上将情况向户政中心领导做了汇报。中心领导经过研究,认为要以国家有关收养婴幼儿政策为前提,本着以人为本和尊重历史的实事求是态度,可以根据对方提供的资料情况审查是否符合国家五部委关于私自收养子女的政策来解决入户问题,但是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特别是收养情况,不仅要求当地村镇给予必要的材料证明,并且还要做有关笔录材料,之后要做相关的公证。

        深入民家她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鉴于材料的严谨性,*担心陈某不明白材料该如何准备,怕在电话里说不清,她决定去陈家当面交代一些材料准备的要求和细节。当*在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赶到陈家后,陈某非常感动。他说,周警官的到来,让他充分感受到了公安民警的诚意和细心。作为普通老百姓,他钦佩*公安的为民作风,为有这样的好警察而感到幸福!

        谈到做户籍咨询岗位的体会,*常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面对群众的咨询,我们不能简单地回答可以办理还是不能办理。”今天正是她这个“不简单”的工作作风和与群众情同一家的工作理念,让陈某多年纠结在心的、复杂而困难的事情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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