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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公安局警营文化建设三年规划

    时间:2011年12月01日 来源:其他 点击:收藏此文 字体:

        为了进一步增强警营文化的软实力,凝聚警心提高队伍战斗力,推动全县公安工作取得新的发展,根据市局构建“四警一化”现代警务机制的总要求,结合*人文特点,县局决定从现在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局范围内大力加强警营文化建设。为取得实效,特制定警营文化建设三年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建设目标

        根据孟建柱部长强调要“大力加强公安文化建设,积极构建和谐的警营文化”的要求,秉承“文化育警”、“文化兴警”的理念,紧贴县局民警队伍建设的实际,逐步建立灵活有效的警营文化建设机制;紧跟时代发展的主旋律,结合*人文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警营文化活动,寓教于乐、于美、于智,逐步形成*警营文化的特色品牌,营造浓厚的警营文化氛围;牢牢抓住提升队伍综合素质这条主线,充分运用各类文化资源,逐步培育和构建民警的共同价值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对内提高整体素质、构建和谐警营,对外树立良好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更好地履行公安职能提供坚强的队伍保证和广泛的社会支持。

        二、主要任务

        1、加强统筹规划,确保警营文化建设的连续性。一是制定警营文化基础建设三年规划,确定长期发展思路。二是明确警营文化建设负责人和具体实施者。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警营文化建设和提升办法。

        2、紧扣职业特点,体现警营文化建设的针对性。一是征集意见,提炼确定具有*公安特色的核心文化价值观。二是开展职业忠诚教育等活动,不断增强民警使命感、神圣感。三是以廉政文化不断丰富警营文化,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鲜活力和感染力。

        3、完善关爱机制,提高警营文化建设的亲和力。一是进一步完善岗位需求和民警意向结合的人员流动机制(局内人才市场)。二是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动态跟踪评估机制,健全民警褒扬及青年干部推优制度。三是建立完善民警合法权益保护机制,以多元激励方式消减民警的职业倦怠。五是建立人性化的体恤民警并延伸至民警家庭的有关制度,强化民警对组织的归属感。

        4、注重全面发展,强化警营文化建设的实效性。一是组织集体性文体活动,强健体魄、磨练意志,培养精诚合作的团体精神。二是以生动活泼的理论学习形成扎根民警的思想阵地,促进“学习型”警营建设。三是以执法办案、信息应用、群众工作为重点,通过练兵比武等鲜活形式强化技能素质,提高岗位核心能力。四是设立公安调研笔社等团队,提高民警文化素养、提升队伍软实力。

        5、改善公共关系,提升警营文化建设的互动性。一是拓展公安对外宣传空间,传播警营文化。二是开展共建联谊,营造和谐环境。三是开展警民互动活动,定期开放警营。

        三、阶段性推进计划

        推进*警营文化建设必须坚持“理论指导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本着“立足现有,挖掘潜能;创新发展,逐步推进”的思想认识,有序推进警营文化建设。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年

        阶段目标:普及“警营文化”理念,梳理现有的警营文化建设项目并加以充实,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建立警营文化建设阵地,初步建成警营文化工作机制。

        工作重点:

        1、制定规划。在全面调研、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县公安局警营文化建设三年规划》和2009年推进实施方案。

        2、加强警营文化网站建设。开设“我爱我局”网站,提供平台,发动广大民警参与,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加强沟通。突出重点,宣传警营文化,展示民警优秀作品,形成建设氛围。

        3、充实和建立文体团队。对现有的篮球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执法探讨等团队进行充实,建立制度,使活动正常化、规范化。同时,各基层所队要分别从实际出发,成立基层文体团队,开展好经常活动,做到上下联动、点面结合。

        4、举办“警察生日”活动。定于每年的5月20日,举行“警察生日”活动,邀请全局参加公安工作满1年、10年、20年、30年和年内将退休的民警参加,重温入警时的庄重承诺,观看介绍县局基本情况的专题片,切实提高民警职业荣誉感。

        5、举办第二届警体运动会。在全局范围内举行第二届警体运动会,开展篮球、乒乓球、羽毛球、长跑、射击、棋牌等比赛,采取形式多样的群体活动,全面提高全局民警的体质。同时,通过比赛促进日常的训练。

        6、加大对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创新公安宣传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年度十大有影响的人和事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抢险救灾等工作中付出的重大牺牲和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公安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7、积极拓展对外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综合运用*110、一村一社区警务报、社区(村)黑板报、街面和社区(村)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建设,同时有重点分阶段地组织策划大篇幅、系列性的深度报道,扩大公安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8、加强警民共建联谊互动。与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等结成共建单位,每个单位不少于一个。通过召开交流会,举办联谊会,深入辖区开展文化共建,不断增强警营文化的辐射力和渗透力。开展“警民恳谈•问计于民”、“警民相约警务室”、 “联村挂企进万家”等各类亲民、爱民、为民活动,积极搭建警民零距离沟通平台,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9、进行民警心理健康辅导。为有效维护民警的身心健康,县局设立民警心理咨询信箱和开通电话服务热线。聘请专家进行咨询服务,解答民警的心理困惑,培育民警健康心理,提高民警心理素质。

        10、举行队列会操比武和警察文明礼仪大赛。各单位要按照每周不少于一次队列训练的要求,扎实开展队列训练,着力提升民警的职业素养。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窗口服务礼仪、文明用语、警务实战技能等内容训练,拓展活动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队列会操比武和警察文明礼仪大赛,切实提高训练效果。

        第二阶段:2010年

        阶段目标:完善警营文化建设阵地,硬件设施得到有效利用,阵地不断扩大,建立健全警营文化运作机制,形成良好的警营文化氛围。

        工作重点:

        1、提炼*公安精神。围绕“责任、激情、创新”和“警察、正气、荣誉”的要求广泛征集意见,进一步提炼具有鲜明特色的*公安精神。县局各单位根据警种的不同特点,挖掘警营文化工作的增长点和着力点,提炼出体现不同警种、不同单位的作风、气质、风格、形象的文化口号,使广大民警在人文素质建设上有所追求。

        2、加强警营文化的机制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建立完善警营文化的工作运行、投入保障等机制和专业人才选拔培养、重大文化活动策划等制度,用机制保证警营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各文化团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形成行政主导、社团助推,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的工作格局。

        3、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注重条块结合,重视发挥共青团、工会、妇委会、离退休党支部等组织的积极作用,根据各自的特点,发挥自身的优势,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发动青年民警、女民警、离退休民警等警营文化建设。同时,深化“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加强公安队伍的精神文明和正规化建设。

        第三阶段:2011年

        阶段目标:实现“一警一爱好”的全警覆盖,形成有*特色、公安特点的*警营文化,民警的综合素质得以提升,警民关系得以改善,实现“和谐警营、警民和谐”的目标。

        工作重点:

        1、实现民警爱好的全员覆盖。通过培养和引导,使全局民警每人至少有一个以上的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每人至少参加一个文体团队,团队活动制度化、日常化,民警积极主动地参加团队活动,实现民警情趣高雅,警营内文化人才辈出的局面。

        2、完善“温暖警心”工程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公安局关爱民警若干意见》,建立关爱民警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力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优化民警的执法环境,坚决支持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谈心家访、探病慰问、定期体检、疗养休假等制度,通过合理安排民警休假、建立民警健康档案、召开家属座谈会、对困难民警实行帮扶,组织未婚青年联谊等措施,尽力解决民警在婚恋家庭、子女教育、身心健康等现实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从而凝聚警心,增强干劲。

        3、形成民警“我爱我局”的良好局面。通过采取召开先进典型座谈会、主题演讲、开辟网上讨论平台、回顾从警之路、建立网上荣誉室、基层荣誉墙等方法,不断增强民警的职业使命感、神圣感,提升民警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激发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使县局的队伍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四、组织和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警营文化建设,关键在领导,关键在一把手。县局党委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局党委定期听取县局警营文化建设工作推进汇报,及时就警营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主管为本单位警营文化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要带头参加各项警营文化活动,对民警起到示范效应,从而带动和激励整个团队。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有利于文化活动长期坚持的规章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一系列警营文化活动,如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文体比赛,每两年组织一次优秀作品评比评选、表彰一批警营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等。

        3、加大资金投入。把所需的经费列入每年的预算予以保证,特别在基础建设时期,要对警营文化建设经费有所倾斜。同时也要量力而行,分清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最大程度地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充分发挥其效能。

        4、建立评估体系。将警营文化工作纳入队伍目标管理考核,围绕设施建设、活动开展、民警评价以及各类考试、比赛成绩等显性方面,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调动民警个人文化档案,设立多个项目和分值,但不设考核和硬件规定,按照每年每个人累计的分值,给予相应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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