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2011年工作计划
****年,我所将在局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治安管理工作信息化为引领,以大力加强制约治安管理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为突破口,以深化“一项改革”(深化人口管理制度改革)、强化“两项工作”(强化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群防群治工作)、突出“三项创新”(突出创新民爆等危险物品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推进“四项建设”(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派出所正规化建设、社区警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抓手,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不断提高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辖区治安管理工作实现大跨越。
一、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一)大力加强矛盾纠纷主动排查、先期化解机制建设。结合“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积极推广“矛盾化解进社区”工作经验,建立对各类矛盾纠纷主动排查、及早发现、迅速化解、逐级上报的工作机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推动解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机制、有人管、有经费”的问题,在群众中广泛建立治安信息员队伍,依靠群众及时收集社情动态和各类矛盾纠纷信息。部署广大民警主动“走出去”,进社区、进村庄、进单位、进家庭,紧紧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医患纠纷、涉法涉诉等矛盾易发领域,不间断地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滚动排查、积极调处,对不稳定因素加强研判预警,对矛盾激化、心怀不满、扬言报复社会等高危人员及时落实管控措施。
(二)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把工作着力点更多地放在掌握社情民意上,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建设,并报告党委、政府,通报有关部门,推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讲究政策策略,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要处置妥当,防止蔓延。按照《运城市公安局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经验教训,完善处置预案,大力推行扁平化指挥模式,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四)认真贯彻落实《*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风险等级评估管理制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主办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防发生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社会公共安全。
二、以民爆物品管理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重点打击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
(一)深入推进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全面深化大要案件攻坚、重点区域整治、缉捕在逃人员、查处涉网线索、打击边境走私、管控重点人员六项措施,大力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行动。突出抓好涉爆案件事故易发多发地区和非法制贩雷管、炸药重点问题的整治,实施挂牌整治和挂牌督办,坚决把案件、事故降下来。
(二)深入推进打击组织强迫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暗访侦查、精确打击,真正把工作重点转变为更加注重打击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全面规范娱乐场所日常化治安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对卖淫妇女的教育、挽救工作。
(三)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年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的成效进行“回头看”,重新排查确定一批整治效果不佳、治安问题反弹的重点地区和新生治安乱点进行集中整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完善重点地区常态化治安管控机制。
(四)深入推进治安重点人排查管控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人口调查,排查一批新的治安重点人员列入管控。加强各类治安重点人员信息库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与“大情报”平台联动,积极推广治安重点人员积分预警、风险评估、动态管控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建设,充实和完善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录入、查询、应用。建立重点人员管控责任倒查机制,对严重违法犯罪人员、重大滋事肇祸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情况逐一进行倒查。
(五)深入推进单位内部治安整治。突出抓好党政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共交通、金融单位、活动场所等重点单位和关系国计民生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整治“三电”治安秩序专项行动,适时组织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和单位财务室、保险柜治安隐患专项治理工作。
(六)全面加大打假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充分履打假职能,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农资、假食品、假药品三个重点领域,全面加强案件侦办工作、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强专业打击力量建设。根据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全面加强刑事案件工作,会同县、市刑侦部门搞好刑事案件打击工作。
(八)开展网上清查整治行动。会同网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建立情况通报平台,建立网上巡查监控与网下动态管理紧密衔接、网上发现处置与网下落地查处有效配合的工作机制,对涉枪、涉爆、涉黄、涉赌、涉假等所有涉及治安管理的信息,逐一落地核查、逐一倒查源头、逐一跟踪查处。开展网络打击赌博、出境赌博专项行动。
三、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建立健全“六张网”(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监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和“虚拟社会”防控网)。要积极争取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区警务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整体格局之中,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断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场所的防范控制,尽快建立健全治安防控“六张网”,实现对动态社会的全天候、全方位、无缝隙、立体化覆盖。
(二)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通过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切实形成社会治安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街面巡逻防控。健全巡防网络,建立完善警情监测,动态布警、专项巡控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建立监控室,加强与街面警力的联动应用。
(四)要积极推进完善环首都区域警务合作机制。按照“常态、共享、联动、共赢”的原则,以情报信息共享为基础,加强整体联动,强化协作配合,努力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
四、进一步深化治安系统社会管理创新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文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清理政策措施,在国家确定的基本户籍管理制度的原则和政策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积极稳妥的具体措施,按照国家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和统一部署,统筹规划,扎实推进。
(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委、省公安厅、省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创新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晋综治委[****]**号),在全市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四统一”管理模式,全面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要求,逐步推行居住证管理制度,积极推广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的做法,强化流动人口登记办证,落实出租房屋、中小旅店、建筑工地等房主、业主的治安责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管得住。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严密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根据公安部和省厅的安排部署,开展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在“六普”户口整顿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的清理整顿工作,着力解决户口登记管理不规范、不严密的问题。严厉打击买卖居民身份证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违法犯罪活动,落实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业务时的核查责任。在全面解决公民身份号码重号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建立防范重号再生长效机制。
(三)创新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模式,即以“不炸响,不流失,不私制”为工作目标;以“收要收得净、管要管得住、堵要堵得严、打要打得狠”为工作要求;采取“狠抓组织领导,狠抓宣传发动,狠抓防控排查,狠抓严格执法,狠抓督促检查”的工作措施;坚持“紧紧依靠基层组织,紧紧依靠相关职能部门,紧紧依靠法律武器,紧紧依靠科技手段,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创新工作手段,深化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民爆物品一体化服务模式建设。加强民爆、枪支信息化管理。发挥民爆、枪支信息在流向监管中的作用,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核查异常情况。要把枪爆重点人员信息和警务综合信息系统联网,加强预警工作,提高对涉爆、涉枪重点人员实时性、动态性监控能力;开展涉爆从业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加强对民爆物品从业单位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环节开展严格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涉爆单位落实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强化库房看守、流向监控和现场看管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限期整改,整改不彻底的,坚决停供民爆物品;开展排查收缴非法爆炸物品行动。依靠街道、乡镇,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以出租仓库、出租房、出租厂房,可能藏匿非法爆炸物品的非法矿点,可能使用非法爆炸物品的区域、场所为重点,一个不漏地入室登门,到点到矿,深入排查。对可疑场所采用搜爆犬、测爆仪重点排查,并建立房屋出租情况上报备案制度,落实长期监控措施。对非法制造、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窝点,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查处;开展重点人员的监控工作。开展严打涉爆犯罪行动。采取集中突查、设卡检查、线索核查等有力措施,严打涉爆犯罪活动。对查获的案件,坚决按“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涉爆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对以赢利为目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为组织非法生产活动而购买、储存、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在居民区、办公区、公共聚集区等危及公共安全场所和煤矿井下等危及安全生产场所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的,一律依法严惩;创新民爆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建立对爆炸物品制造企业突击检查制度,狠抓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从源头上切断危险物品流散社会的渠道。加强危险物品流向监控。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大力宣传贯彻公安部出台的《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和民爆物品库房“三个标准”;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民用爆物品安全知识和法制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举报涉爆违法行为,对举报涉爆犯罪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予以奖励,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创新重点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机制。会同邮政、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加强邮政寄递、物流行业治安管理专项工作。积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将各类容易滋生违法犯罪和公共安全隐患的新兴行业、复杂场所纳入治安管理视线,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管理措施。总结公共复杂场所等级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对行业、场所的治安状况评估标准,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五)进一步严密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根据省厅的安排部署,开展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户口登记管理不规范、不严密的问题。严厉打击买卖居民身份证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违法犯罪活动,落实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业务时的核查责任.在全面解决公民身份号码重号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建立防范重号再生长效机制。
(六)创新重大活动安全管理机制。认真总结交流*奥运会、国庆**周年、*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大型活动风险评估机制和背景审查标准、程序、运行机制,提高大型活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七)创新保安管理体制。深入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本着坚持中国特色、充分发扬传统、强化社会服务的原则,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依法、积极、稳妥地推进保安公司改制工作。
五、创新派出所警务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继续深化社区警务建设。大力加强重点社区、重点村庄警务室建设,推进社区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情报信息、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等各项基础工作。大力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同时,要把公安派出所的正规化建设、信息化应用、规范化管理贯穿工作的始终,不断创新管理,夯实基础。通过开展争创“零发案年”警务区活动,从警力保障、经费拨付、警务装备、内务规范、打防结合、常态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做实警务区,形成支撑警务区长效工作的有效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责任。重点围绕“警力下沉率、人口熟知率、发案下降率、打处提高率、有效管控率、整治有效率”等六大方面,严格推进绩效考核。同时,培植一批“警务区工作之星”,培养一批“创新型、科技型、实干型”警务区工作能手,全面打造警务区的良好形象,让警民关系更加亲近和谐。通过警务区民警的扎实工作,全面掌握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化解各类社会治安矛盾纠纷,达到争创派出所警务区“零发案年”的目的。
(二)大力推进“民调入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派出所治安调解工作的意见》,采取入驻式、派驻式、移送式、一体式等多种对接形式,建立健全派出所、社区警务室与同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实现公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紧密衔接、良性互动。
(三)强力推动信息化条件下的社区警务机制创。进一步推动社区民警深入社区开展基础工作,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全面熟悉警务区实有人口、房屋地址、行业场所、单位组织等基本情况,并随时随地录入各类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依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警务综合信息应用系统,建立完善社区警务信息工作平台,为社区民警建立直观便捷,功能齐全的工作界面,实现与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的无缝衔接。加强信息比对、研判,分析,及时向社区民警发布工作预警、提示,大力推行“信息化+重点走访”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以等级评定为抓手,大力推动派出所制度化、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派出所等级化管理日常监督指导工作规范》,加强派出所日常管理工作。
六、大力加强治安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建设
(一)全面提升我辖区人口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延伸人口信息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覆盖面,更好地服务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实现户口网上迁移,确保为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提供完整、准确、鲜活的数据。
(二)进一步完善民爆物品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实现涉爆重点人员的***%录入,完成重点人员信息与*警综平台的联网,实现***%比对预警,实时管控。进一步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警示、登记标识管理制度,建立危险物品流向全程监控手段。对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启动民用枪支、弹药数字化改造试点工作。加快枪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全面换发电子持枪证等工作。
(三)建设剧毒化学物品、烟花爆竹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剧毒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存储、使用实施流向的全程跟踪监管,绑定管理责任,确保剧毒化学物品、烟花爆竹的无缝隙管理。
(四)建设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公安部《全国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方案》(公金盾[****]**号)要求,实现对保安服务各类业务的网上监管,切实提高查询、比对、审核等日常工作水平,大力促进保安监管工作的规范化。
七、深入推进治安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开展“两个全面清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清理治安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治安管理工作的具体执法行为,对治安系统所有执法行为逐一制定,修订完善执法规范,制定涵盖治安系统各个执法领域、各个执法环节的执法大纲加大对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侦办工作。加大现行案件的侦破力度,多途经拓展案源,完成侦查破案任务,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加大现行案件、自立案件的侦破力度,加大部、省督办、信访案件的侦办力度,打击人民群众关注的刑事治安案件,加强治安基础工作,为侦查破案服务,做好案件信息、违法人员信息、在逃人员信息、指纹收集上报工作,并注意利用治安技术,情报资料信息破案,研究探索治安案件查处工作新思路。
(二)狠抓治安队伍执法培训。对全体执法岗位民警进行全员轮训,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理念、执法必须有利于化解矛盾的理念,健全完善治安调解工作制度,在执法办案中坚持教育为主、调解优先,将劝导当事人自觉守法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努力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
(三)进一步严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严格的执法监督机制,依托警务综合信息系统,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管理新机制,加强对治安民警执法工作的内外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四)加强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公通字[****]**号)的通知和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侯问室、讯问室、询问室、调解室、证据保管室、档案室等执法场所设置和管理规范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区改造和规范化建设。
(五)规范公安民警枪支管理使用。切实履行公安厅公务用枪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枪支使用规范、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枪支管理使用,开展实战训练,提高一线民警实战能力;按照既严格管理、又保证使用的要求,着力解决“刀枪入库”问题。
八、深入开展“阳光行动”,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一)主动服务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群众呼声指导新时期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广大民警进社区、进村庄、进单位,进家庭,并通过举办“警务室开放日”、“警务室咨询服务”、“警民恳谈会”和设立警民联系箱、发放警民联系卡、开展预约服务以及设立“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社区QQ群等形式,进一步拓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
(二)要主动接受监督。结合公安部部署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敞开大门、面向社会,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要把治安管理工作能够公开的内容全部无条件公开,能够在网上办理的相关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办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深入开展治安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治安管理服务工作的新期待,研究出台一批户籍管理、治安管理、行政审批等新的便民利民措施,以办户办证窗口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提高群众对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密切警民关系。
(四)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活动。按照省厅治安总队的部署,开展以“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教育,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严密纪律,整肃警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治安管理队伍。
(五)全面加强治安管理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量建设,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日常良好互动关系,广泛深入地宣传治安管理工作,涉及社会、公众的各项治安管理工作都要注重社会宣传,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治安管理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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