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州公安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州公安局长会议,目的是总结上半年工作,了解各地对全州政法工作会议和年初公安局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帮助各地进一步科学判断形势、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改进措施、找准存在的问题、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今后工作奋斗目标、切实推动公安工作。 上午,各县公安局汇报了各地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了上半年公安工作的形势,谈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特布藏同志代表州公安局党委就当前我州公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谈了很好的意见,州局纪委书记*部署了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完全同意。下面我代表州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和客观评价公安工作 近年来,我州经济快速、稳定、健康的发展,各项事业不断取得进步,这与公安部门的艰辛工作是分不开的。特别是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果洛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正在发生着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的每一步历史性变革中,无不凝聚着公安队伍的心血和汗水。实践证明,果洛州公安队伍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是在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靠得住的队伍。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效维护了全州的社会稳定。从隐蔽战线斗争情报信息工作和阵地控制工作不断加强,反渗透、反分裂、反破坏的斗争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确保了州内重大庆典、重大政治活动的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保持了全州治安大局的平稳。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在全省来讲处于较低位,外来人员进入果洛采挖虫草的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如果把警力、装备及执法保障条件,特别是自然环境、服务半径、办案成本等诸多因素综合起来评价,我州与兄弟州、地相比,以现有的警务、装备及执法保障条件,能做到这一步实属不易。 三是队伍建设从整体上得到加强。公安机关在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特别是在制度管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对队伍建设的整体状况州委、州政府是肯定的;特别是贯彻落实“五条禁令”、“五项规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县公安局和基层派出所民警在办公、住房条件非常简陋,有的甚至按月领不上工资,出差费报销不了、加班费、执勤费一点没有的情况下,仍然保持着旺盛的斗志和良好的精神状态,这种品质和境界值得大家学习。 二、清醒认识当前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认识我州公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必须立足果洛州情。果洛州情的突出特点是,地广人稀、山大沟深,自然条件和生存环境恶劣,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事业的发展还将受到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社会治安的艰巨性、复杂性、严峻性不容我们有丝毫的松劲、麻痹和懈怠。 一是达赖集团的“藏独”分裂活动始终是我州必须面对的现实挑战。达赖“宗教领袖”的身份在果洛的欺骗性和影响力相当深厚,部分干部群众对达赖在政治上的反动性和宗教上的虚伪性认识不足,达赖集团的策反、勾联图谋在果洛地区极具危害,境外渗透与境内主动迎合的问题,若明若暗,时隐时现,散布“藏独”言论和散发“藏独”宣传品案件时有发生。个别寺庙和部分僧俗为达赖健康祈祷祝福,悬挂达赖画像等现象也较为普遍。特别是随着“后达赖时期”的到来,其内部“安全部”、“藏青会”、“藏妇会”等激进势力抬头,以暴力手段进行破坏活动的危险性增大。如果应对不力、处置不当,极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引发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是封建部落势力有所抬头,赔偿“命价”、“血价”现象屡禁不止,执法环境堪忧。在部分地区,封建部落势力的影响根深蒂固,具体表现在: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肇事和一般民事纠纷中,索“命价”、赔“血价”、聚众闹事、动辄“出兵”抗法的现象屡屡发生,严重干扰案件查处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专政机关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基层政权建设受到严重威胁,全民法制意识亟待提高,执法环境亟待改善。 三是基层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问题相当突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从整体上看,整个青南地区,包括我州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但相对省内其他地区而言,我州公安机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伍,本来就很有限的刑事技术手段,由于缺少办公用房和专业技术人员,至今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积极性的发挥和战斗力的提升,严重制约公安工作的发展。 四是队伍建设还不适应日益发展变化的执法实践需要。这中间有警力不足、疲于奔命、队伍长期得不到休整培训的原因。但更重要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主动学习的风气不浓,有相当数量的民警安于现状,缺乏进取精神,公安业务工作仍处于应付局面和低水平运作的状态。另一方面是执法为民的思想还未牢固树立起来,少数单位和少数民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正确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工作中方法简单、态度生硬、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违法,以及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的现象屡禁不止。加之部分协警员和无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办案,有时适用法律错误,违反办案程序问题的存在,从而引发了一些不该发生的问题,严重影响了警民关系和人民警察整体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新形势和新任务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州各级公安机关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和贯彻落实全州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公安局长会议的基本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我州公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大家知道,去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在解决公安机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迈出了一些实质性步伐。譬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基层组织整顿、基层治安组织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和协调周边地区建立治安联防机制等,努力为做好公安工作创造条件。州委为提高公安干警待遇,给州公安局增加非领导职数,州政府专门批转了《关于切实加强公安民警健康保护意见》,州级公安行政经费每人达到2000元。部分县还注意解决拖欠民警工资、出差费、医疗费、为基层公安机关解决办公用房、取消罚没款指标等等。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对基层公安工作给予前所未有的支持,配发车辆30余台,配发计算机、数码相机各20台、部。公安机关要立足现实,立足本职,积极努力把维护稳定的工作做得更好,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更加安定和谐的治安环境,以实际行动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重大问题。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定不移地坚持落实“两个绝不允许”工作要求,即:“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和阵地控制工作,提高对敌斗争的策略、本领和艺术,以“发现得了,控制得住”,“敌动我知、未动先知”为工作目标,坚决同达赖集团的渗透、分裂、破坏活动作斗争,严防各类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同时,要高度重视民族宗教问题,密切关注破坏、影响民族团结的苗头性倾向,对借口宗教问题故意挑起事端的动向,要及早向党委、政府报告,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早谋对策,避免不稳定因素坐大成势,造成危害。 (二)要坚持打防结合,切实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要紧密结合果洛实际,对本地较为突出的杀人、持枪抢劫、盗抢牲畜、盗抢机动车等严重刑事犯罪进行严厉打击,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八类严重刑事犯罪和季节性偷牛盗马犯罪案件连续发生的势头。在坚持严打整治的同时,要认真研究刑事犯罪的特点、规律,分析突出治安问题形成的原因,从根本上探讨防范打击的针对性措施。近期,我州玛沁、久治、班玛三相继县发生了杀人、抢劫及一系列盗窃案,手段之恶劣,让我们不寒而栗,我作为分管的一名副州长,确实无法向各级领导交待,案子破不了,不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各位局长怎样向人民、向受害者交待。有些县上半年就发了几起案件,但竟然连一起都破不掉,能说得过去吗。下半年要定出一个指标,刑事破案率要突破70%,命案侦破达到100%,追逃率达到50%以上;各县局要向州局立军令状,将侦查破案率与局长的年度工作考核责任制联系起来。完不成任务,达不到指标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侦查破案的每个民警也要实行责任制,并认真兑现奖罚。对重特大案件,要强化督促检查环节,州、县局领导要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实行上级督办、领导联点、包案到人等责任制。对破案有功人员要实行重奖。对一些重特大案件要继续挂牌督办,限期破案。 (三)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密切关注社情动态,对危害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早发现、早预防,特别群体性械斗事件上升的趋势要引起高度重视。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法规范进行,坚持“三个慎用”原则,维护民族团结,妥善化解纠纷。对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和煽动、策划、组织的骨干分子,要及时发现、及时揭露、及时固定证据,坚决予以打击。公安干警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要依法办案、文明执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严防因措施不当而扩大事态,激化矛盾。 (四)下大气力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一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隐蔽斗争能否争取主动,做到敌动我知,未动先知,关键要靠情报信息的支撑。而及时准确的情报信息,又依赖于秘密力量建设和公开的调查研判。因此,要主动与民宗、统战、安全部门协调配合,坚持公开隐蔽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要积极推行牧区治安联防建设。牧区地广人稀,要以乡或牧业社为单位,建立基层治保组织和治安联防组织,坚持巡山护牧、防盗抢机动车、防偷牛盗马、防矛盾纠纷激化,维护联防辖区牧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三要加强城镇治安联防建设。城镇人口相对集中,在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上,要以人防、物防为主,逐步加大技术防范的含量。要加强单位内部的治保力量,在县城和重要集镇积极探索实行交巡警合一,警民联防的路子,对街面、路面加大治安巡逻,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维护好城乡治安秩序。四要在优化整合派出所机构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将有限的警力向中心派出所集结,彻底解决“一所一人”的问题,真正发挥派出所的根基和桥梁纽带作用。五要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近年来的道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人员流动加快,车流量加大,随之而来的是超速超载和无证驾驶等新的交通安全隐患也进一步增加。州、县两级政府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管理力度,努力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重要路口要增加必要的交通标志、信号灯,险要路段、事故多发路段要加大整治力度,加固防护设施,增设标牌提示等,要注意将交通安全工作向乡村延伸,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隐患。要高度重视消防工作,重点防范草原火灾、寺院火灾和牲畜草饲料火灾。 (五)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指明了新形势下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近年来,我州各级公安机关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必须正视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抓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我州公安工作的当务之急。一是要全面加强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关键,要协助各级党委严格对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切实按照《条例》的规定要求,选好配强各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的一把手。主要领导强了,才能带好班子,领导班子强了,才能带好队伍;基层所队的一把手强了,做好基层工作才有保证。对领导不力,工作不称职的要果断予以调整。二是要加强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目前我州公安民警的整体文化水平偏低,综合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技能与工作实践的差距仍然很大。要按照大练兵活动“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要求,督促干警刻苦勤奋地学文化、学法律、学业务、学技能,使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尽快得到提高。州局也要主动争取,多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或送出去一些有培养前途的同志,重点培养一批业务技术骨干和实用人才。三是要坚持“从严治长、”“从严治警”。关键是要“从严治长”,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就是民警的表率,有什么样的领导就会带出什么样的队伍。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要切实提高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综合分析判研形势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同时,对队伍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不正之风要下决心整治,对仍然违反“五条禁令”、“五项规定”的民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一个县甚至一个民警发生问题,影响的是全州公安队伍,我们要对近几年队伍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反思,汲取教训,警钟常鸣,自觉维护全州公安队伍的形象。 (六)按照省、州部署,组织开展打击制贩枪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一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主力军作用,由州公安局统一指挥,各警种密切配合,集中时间,集中警力,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贩枪支违法犯罪活动。通过集中打击行动,破获一批制贩枪支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使“枪患”问题得到基本治理、基本解决。各县要尽快成立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落实好工作。二是明确职责,掌握好工作重点。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地区为玛沁县、达日县、玛多县、久治县。其中玛多和久治两县,要利用与玉树、四川接壤的有利条件,认真清查外来人员,严防从公路渠道将枪支贩运到我州境内。玛沁、达日两县要加大查缴和案件侦破工作力度,力争破获一批涉枪案件。专项行动要以捣毁贩枪窝点、查明枪支及子弹来源、抓获非法制贩枪支犯罪嫌疑人为工作重点。甘德、班玛两县要密切配合重点地区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公安局要加大对社会面的控制力度,在公共复杂场所、暂住人员居住集中、流动人员、治安环境复杂地区布建刑事特情,打掉浮在社会面上的枪支销售黑市;要建立治安检查站,堵住由外省、州、县流入自制枪支、主要零部件及子弹流入的渠道和流出的通道;三是要充分认识我州非法贩卖枪支犯罪活动的严峻形势和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七)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治活动。根据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关于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工作环节薄弱就重点加强哪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全州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不满意的问题,将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确定为整改重点,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确保取得实效。真正达到公安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满意程度有较大提高的目的。州公安局要适时组织检查组,深入各县公安局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州局要根据省公安厅制定的专项整改活动的验收标准,把执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情况纳入局机关和各县公安局本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在专项整改活动期间,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检查,并通过问卷调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向检察院、法院征求意见等形式逐项督促整改任务的落实。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对发现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不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在查清事实后,要严肃追究责任。同志们: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稳定是和谐的前提。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为此,我们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和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五公”精神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公安工作力度,为我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及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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