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的思考
全国公安第二十次会议将执法为民作为公安机关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方略,确立为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公安机关作为一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国家的一个重要执法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担负着十分重大的历史使命。公安机关如何能顺应时代潮流,如何能履行好这一职责,如何确保执法为民思想的有效落实,笔者认为其关键之关键是怎样尽快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的问题。具体地说就是完善国家法律体系、法制体制和提高广大公安民警法制观念、法律素质的问题。如果各项公安工作都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广大公安民警都能依法有效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公安机关就能保证完成使命任务,就能有效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如果法律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公安机关不认真履行职能,民警滥用职权,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这样不仅会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人民的利益,而且使广大人民丧失社会正义、法律公正的依赖性和信任感。
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依法行政的准确性、公正性、时效性,即办案、办事,进行行政管理的合法程度,是公安机关综合战斗力的集中反映。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公安法制建设也在日臻完善,广大公安民警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普遍增强,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公安机关已经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公安机关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中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执法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公安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诸如部分民警法律素质低、政治工作责任感不强,公安机关执法机制不够健全、经费保障不足等因素影响和制约着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甚至一些公安机关存在的腐败问题和纪律作风问题,大多也发生在执法环节上。因此,当前公安机关应把提高公安执法水平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使影响和制约执法水平提高的诸因素形成良性互动的执法体系,实现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最终目标。 笔者认为,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应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加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解决民警政治和工作责任感不强的问题 从周恩来总理早在****年提出“政治工作是红军的生命线”到****年江泽民主席提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等国家领导人的英明论断,科学论述了思想政治工作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据此,加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也就毋庸置疑了。它是解决当前公安队伍中部分民警经不起市场经济大潮冲击,抵不住“权、钱、情、色”诱惑,滋生出极端个人主义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不负工作责任,不讲职业道德的最根本的途径和手段。当前,全面加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要搞好“四个结合教育:一是要坚持理想信念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相结合,教育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祖国、爱人民、爱事业,做到自尊、自爱、自强、自励。二是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结合,引导民警正确认识思想政治工作是完成业务工作的根本保证,业务工作是检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标志。三是坚持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针对广大民警在思想方面呈现出开放性,在接受教育方面呈现出排它性,在爱岗敬业方面呈现出不稳定性,在追求物质利益方面呈现出无忌性的现象,引导民警既要理直气壮地讲大道理,也要情理交融地讲小道理,合理满足民警政治、经济方面的正当要求,积极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四是要坚持弘扬正气与惩处腐败相结合,对立功创模者要予以大力表彰奖励,对徇私枉法者要予以严厉处罚,形成好人好事有人夸,歪事邪风有人抓的良好风气。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解决民执法意识不浓的问题 提高民警的执法意识是提高公安执法水平重要的一环。古人云:“法之善者,乃有用法之人,敬非其人,徒法而已”。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观念改革的特殊性,树立“法”大于“权”的观念,变人治观为法治观,把法律作为行玫管理、办案、办事的权威依据,真正使行政和司法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真正使法律成为衡量善恶丑的标尺。同时,要加大对民警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护法的教育培训力度,以原有的三级警察培基地为依托,分层次、分警种、分业务展开多种方式的培训,特别要搞好民警对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和基础业务的培训,实行民警执法资格培训与实际执法行为负积分考核机制。实行民警执法资格培训与实际执法行为负积分考核是指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培训考核制度,对所有执法者的执法过错责任采取量化扣分的办法,进行跟踪考核,当扣分积累到一个限度时,责成停职培训学习,期间所有费用自负,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后又扣分在原扣分值上继续累积,当又累积到一个限度时,立即吊销执法资格,按规定追究其行政的、经济的责任后待岗重新参加逐级执法资格考试,考试不合格的,除不能参与执法办案外,不得享受公安待岗待遇及晋职晋衔等,直至清除出公安队伍。 三、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解决执法监督不严的问题 执法监督是保证执法公正的灵魂。当前,公安机关已经健全了如执法责任制、案件审核监督制、执法质量考评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系列监督制度,这些制度看似较为完善,但真正落到实处、起到实效的较少,究其原因是到最后受到追究的责任者往往是一线的办案民警,领导追究不到多大责任,甚至不负责任,导致这些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地方甚至形同虚设。笔者认为应尽快建立健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执法监督无为责任追究制,追究责任时应先从领导追起,并且要从重给予处罚,这样领导重视了,将执法工作抓得紧了,过问的多了,就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氛围,势必将最大限度地纠正和减少民警随意执法,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同时实行个案微机程序化管理,使执法各项措施行为都在公安专网上反映,将执法工作进一步透明化,使执法监督工作更加便捷、明了。这样不仅可以使执法过失过错大大减少,而且可以使执法工作效率和执法监督成效大力提高。 四、加强公安资源保障,解决公安机关经费不足的问题 公安资源保障是警力、经费、装备的供应,是保证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基础。多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保障不力不仅会影响执法的公正性,而且易滋生执法腐败,纵容犯罪,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加强公安资源保障刻不容缓。首先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与刑事犯罪的趋势和特点,将公安管理体制逐步实现由“条块结合”向“以条为主”的转变,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警用装备、办案经费等纳入国家建设总体规划,逐步解决公安机关面临的工作任务与警力、装备、经费供给不足的予盾。其次要彻底解决公安机关吃“皇粮”问题,以*公安局为例,如果“皇粮”得不到保障,“杂粮”又断了,对于一个国贫旗来说,旗财政收入在连保障工资都有困难的情况下,****年度给公安局**.**万元的办公办案经费还是给予特殊的照顾。在实际工作中****年度我局的办公办案经费总支出是**.**万元,赤字**.*万元,这怎么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呢?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