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应注重“四个结合”
交通安全宣传是交通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交通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安全,才能回家”,社会对交通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大众的法规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创造一个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社会交通秩序,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树立以人为本的交通管理理念,我们必须认识到交通安全宣传作为交通管理基础性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广大交通管理宣传工作者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心任务,在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公安文化和典型宣传中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很多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树立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与新时期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相比,公安宣传思想工作在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方式、工作作风、工作质量等方面都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笔者认为,要做好新时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必须加强“四个结合”。
一、坚持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工作与镇、村、社区建设结合起来。要克服交通安全社会宣传教育“难组织、难管理、难协调”的现象。应依托村镇、社区组织,通过“综合治理办公室”,在各村镇、社区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事机构,设立专职或兼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构建以村镇、社区积极分子为主体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列入村镇、社区工作议事日程,进行定期研究、部署、检查。通过层层签定责任书,构筑以村党支部书记、村民组长、学校校长、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网络。应找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切入点,把宣传工作做实、做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应结合村镇、社区的特点,以区域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为切入点,从广大村民、居民和单位的共同利益、共同要求出发,把安全村镇、社区建设融入综合治理工作中,使宣传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坚持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工作与日常交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车管、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中。在秩序管理中,把纠正违章与交通法规宣传相结合,对严重违章以及频繁违章驾驶员实行学习培训考核制度,降低驾驶员违章率。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建立交通事故教训警示卡制度,紧紧抓住交通事故对当事人教育的大好时机开展“以案说法”。每一起事故处理结束时,民警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结合相关法规条文,制作交通事故教训警示卡,发给当事人,有针对地指出当事人错在何处,如何安全行车、安全走路。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与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在一定时期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肇事驾驶员实行定期学习培训考核制度。
三、坚持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工作与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特点结合起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机制的初步建立以及我国加入WTO,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思想意识发生了诸多变化,因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在教育方式、内容上也应随之发生变化。应针对参加驾驶员培训的学员成份多样化、文化素质越来越高的特点,采取“启发式”、“参与式”以及其它方式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进行宣传教育。在教育内容上,应增设新的培训内容,在继续强化学员驾驶技术培训的同时,开展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结合法规条文学习开展警示教育、还应强化学员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和事故现场救护知识的学习培训等新内容,在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下功夫。对青少年教育要结合青少年学生的特点,把交通安全知识、法规编入中小学常识、法制课的内容进行学习考核。采取开辟青少年交通事故宣传专栏、开展知识竞赛以及文娱表演活动、开辟交通安全宣传网站等措施,使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宣传教育应根据广大农村地区特点,以图片、录相、电视等形式宣传,以发生在其身边的事故为主要宣传内容。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警民共建活动,使宣传工作深入人心。
四、坚持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工作与服务群众,密切警民关系结合起来。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除对群众遇到的不解、困惑,要认真耐心解释疏导外,同时,把开展警民共建活动与开展扶贫助学帮困等活动结合起来,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密切警民关系,使更多的群众投入到宣传教育的行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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