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如何立足本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当前是公安机关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是我们交通警察如何构建长久、牢固的和谐警民关系,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感和满意度,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方面去做:
一是要持续强化正面宣传力度。正面宣传是展示交通警察良好形象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在宣传力度上下点功夫,充分运用传统和现代的手段深入社区、农村借助各乡镇会议,行政村组会议,有条件的利用电视、专刊、专栏、标语、传单等形式把交警工作的热点亮点、闪光点进行宣传,树样板,抓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逐步把群众法制观念,确立在法制之上的主导地位。 二是要不断创新互动交流的平台。单方面的宣传难以形成和谐共振,必须要与群众互动交流,在心理上与群众贴近,虽然我们建立了一些交安村,交安学校并利用这个平台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安全感,但还是远远不够的,只能是以此为依托,再把我们交警工作再进一步深入到居民的家中、庭院、田间地头,厂房车间、商业店铺……等等与群众保持零距离,在给群众服务方便上达到心与心的贴近。如果我们能在社会、乡镇设立公安交通管理服务站或代办点,定期上门为群众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降低准驾车型、补证、损毁换证、驾驶证变更等业务,制证后将上门返还群众,再利用此机会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提供违法信息查询等业务,不断拓宽了了解民生、民意、民情的渠道,而且还能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也实实在在的为群众排扰解难。更重要的是要让群众对我们交警做一点事实的认可。 三是要人性化处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交警要牢固树立“民本警务”理念,常怀为民之心,常怀为人之事,常兴为民之策,提升亲民力,要认真推行陕西公安厅交警总队规定交通管理九条便民利民措施,如未带驾证、行驶证、未放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变通车道等轻微违法行为,我们交警一定给以温馨提示,警告、教育后给予放行。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用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来检验交警工作的成效。 四是要改进自身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首先我们交通警察在执法工作中要给群众心目中留下一个好印象,作为交通警察,警服就是我们警察的形象,是树立警察良好外表形象的代言,着装仪表和言行举止非常重要,衣帽端庄,举止规范,言语和气,佩戴齐全这是每个民警基本礼仪行为的规范。如果指手画脚,言语粗爆、衣帽不整,举止不规范不标准那么就失去公安的威信。因此交警不仅在着装上要规范,执法程序上要规范,案件处理上要规范,特别是在处理交通事故办案进展上要推行“三个一”、“五公开”既简易案件一天内查结,复杂案件一周内查结,疑难案件一个月查结“五公开”,即公开办案民警和责任人,公开办案法律法规,公开办案时限,公开办案程序,公开办案结果等。做到具体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五个环节、每一个执法活动的规范,增加个案查处、行政操作的透明度,行政业务办理的公正,增强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中体现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感和满意度,人细微之处为群众做一点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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