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扎实推进公安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监管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一线执法主体,如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建设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适应的新型执法体系,努力破解影响和制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制度性问题,是公安监管场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方向性课题。
一、充分认识公安监管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把端正执法思想摆在首要位置
长期以来,公安监管执法由于传统观念、管理模式的影响,存在哪些问题:如拿嫌疑人当“罪犯”,动辄打骂体罚、重罚轻教,等等。
这种监管方式造成的危害:事实证明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公安监管工作,在坚决摒弃的同时要更新执法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的减少对抗,把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理念贯穿于整个执法活动中,因人施教、因案而异,适时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转变执法模式、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现代执法理念是当前和今后公安监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一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安监管部门事故频发,给公安机关甚至是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由单纯管理型执法,逐渐转变为管教型执法;由粗放型执法,逐渐转变为规范化、人性化执法,是目前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夯实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才能端正执法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规执法或者是不规范执法现象。
二、切实加强执法主体素质建设,解决执法不规范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
近年来,公安监管场所羁押量呈现逐年增高之势,****年,*市公安监管场所羁押量比去年同比上升**.**%,被羁押人员中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智能犯罪者逐年增多。如果仍旧停留在“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状态,则无法应对当前复杂的羁押形式,作为监所执法主体的监管民警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和保证,因此要从夯实固本的角度,提升监管民警的整体素质。
****年公安部开展大练兵活动以来,公安监管部门不断强化了对监管民警进行培训,采取了岗位练兵、自学自练、集中强化训练、派讲师团讲课、跟班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练兵活动,但是随着公安监所羁押形式的不断严峻,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还要继续以深化“大练兵”活动为契机,拓宽培训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努力造就一批在政策法律、心理疏导、文化知识等多方面具有一定教育转化水平的专业人才,提高监管民警执勤执法的综合能力。管理教育在押人员的过程是法律、矛盾、情理、智慧的综合较量,只有在综合能力上超越被羁押人员,才能应付各种复杂问题,这些最终都要体现在日常的执法工作中去,通过不断培训从而提高监管民警的教育转化水平,实现监管民警执法能力的不断提升。
三、健全公安监管执法工作机制,着力完善执法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
不断巩固和深化看守所勤务模式和监管执勤改革,以物防为基础、以技防为手段、以人防为根本,以监室为阵地,构筑一个“人防、技防、物防”有机融合、相互补充、多层面、立体式的监所安全防控体系,提高公安监所的安全防控能力。制定、完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杜绝法律中存在的不健全、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保证执法中的各个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从源头上堵塞执法不规范的漏洞。强化执法制度保障,就要研究梳理执法规范性法律、文件、规章制度,查找漏洞弥补完善,实现执法机制的完善,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打牢基础。
落实责任,严明奖惩,形成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效动力。完备的执法责任体系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前提和保证,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是最有效的落实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各级领导的执法责任,形成由上到下、丝丝相扣的问责体系,一旦出现牢头狱霸等责任事故严加处理、及时通报。把公安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列入绩效考评,加强检查考核,及时整改问题,严格兑现奖惩,形成不断推进公安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效压力和长效动力。
四、积极探索执法监督机制,从不同角度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
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形成内部执法监督力量的有效制约。积极会同督察、纪检部门,加大内部力量对监管部门执法监督的力度,将执法监督延伸到执法的各个环节,努力实现从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及时发现并纠正在收押、提审、谈话、械具使用等执法环节的不规范现象,推动动态监督工作的开展。积极稳妥地推进监管网络化管理,通过信息化应用手段的进一步加强,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进一步对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的内部监督。
积极引入外部监督,形成内外监督的合力。及时向驻所检察室提供执法工作信息,建立和完善在押人员意见反馈渠道,落实在押人员约见住所检察官制度。拓展警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与监管执法管理制度、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内外监督制约机制等有机结合,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行以“公开、公正、公信”为内涵的“阳光执法”,加强监管部门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把公安监管部门执法工作主动置于人大、政协、司法、群众、媒体监督之下。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到公安监所视察工作等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看守所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高执法质量。****年*月,*市看守所就通过征求律师的意见,撤除了律师会见室室内的玻璃墙,改变了传统通话方式,实现了律师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交谈,被新华网等众多媒体相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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