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交通安全宣传队伍的调研报告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动员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一项根本措施,是预防交通事故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有效途径。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社会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新形势下所受到的制约越来越多。如何使交通安全宣传在现代社会化信息中脱颖而出,促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知晓率的最大化,是摆在交通安全宣教工作者面前的一道亟待解决的课题。*大队领导一直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工作的人力、物力投入,严格按照烟台支队及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开展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作为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制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的一项治本之策,使*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档升级,宣传队伍得到了进一步的壮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宣传队伍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交通民警认为宣传不是主要业务工作,可有可无;有的认为宣传教育工作是专职宣传民警的事,与自己没有太大的关系;思想认识上的不足直接导致不能将宣传教育工作与日常交管工作有机结合,从而使宣传工作产生局限性,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其防患于未然的主导作用。大队为每个基层单位配备了数码照相机和摄像机,用于开展宣传工作。在车管所、交警违法处理室、事故处理大厅及交警中队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园地,统一配备VCD机、电视机、宣传栏、看板等宣传设施。各单位基本上能够按照大队的统一部署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但是由于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业务工作,特别是基层中队交通管理工作压力大,民警大部分时间在道路上巡查指挥交通,从而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也是疲于应付,只求过得去,不求做得好,在宣传形式和内容上缺乏缺乏创新,宣传效果不明显。 (二)创新意识较弱。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结合辖区特点、群体和职业特点进行系统研究,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来进行宣传。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绝不是千篇一律,简单而重复的工作,这就需要我们基层民警积极开动脑筋,大胆进行创新,与时俱进,采用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宣传教育形式来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三)宣传专业人才缺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专业人才的匮乏是造成交通宣传工作滞后的一个重要因素。虽然基层公安交警部门有专职或兼职的宣传民警,但多数宣传员未经过正规的宣传工作业务培训,因此工作起来力不从心,不知从何下手,难以承担繁重的交通宣传工作任务。 (四)社会化宣传的大格局并未真正确立。自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以来,安监、教育、司法、宣传及新闻媒体等部门基本上都能在交管部门的协调下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但并没有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抓好、抓实。同时大部分社会企事业单位也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责任推到交警大队身上,没有经常对本单位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基本是交警孤军奋战,独家划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持久的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部门主导,各个单位、各个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才能真正起到效果。单单只靠交警部门通过有限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来进行宣传,其作用和效果有限。 (五)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机制还不完善。大队与*电视台、广播电台、《烟台日报.今日*》等地方媒体及部分市级新闻媒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开办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刊发交通宣传稿件。但是与省、中央级等新闻媒体缺乏相应的沟通与联系,省市级稿件相对较少。同时由于写作水平不高,缺乏大篇幅,高质量的稿件。 (六)宣传警力不足。*交警大队设有专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部门-宣传科。负责日常宣传教育、对外宣传工作、摄像、拍照等业务,而在辖区乡镇,受警力等客观因素条件制约,基本没有专门的宣传机构和专职的宣传民警,而为了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挥最大的作用,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是要靠乡镇交警中队来完成的,警力不足,导致乡镇交警中队在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上往往力不从心。 (七)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经费不能实行全额保障。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既需要民警苦口婆心的说教,也需要交通安全宣传设施的配置和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的形成。在基础条件好的村庄、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投入由本单位负责,而在基础条件不好的农村、社区和学校,所有的投入都由交警部门买单,面对全市的*个村庄、*个社区、*所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投入也是巨大的,这也在一定程度的制约了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建议及对策 (一)加强宣传工作制度的建设。大队将宣传工作纳入大队等级化考核,由大队宣传科根据业务上级的考核标准制定本大队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负责指导大队各单位开展宣传工作,每季度对各单位的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进行一次考核,年底进行年终考核。在日常工作中,宣传科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宣传工作任务。同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和安全形势,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二)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方法。在利用传统手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基础上,要不断创新交通安全宣传的形式和方法,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例如利用交通安全诱导屏、大型室外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室外宣传媒体滚动播出交通安全宣传口号,开展温馨提示;开展“送戏下乡”、“百场电影下乡”、印制交通安全宣传扑克等形式,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带融入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家庭;在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廊,坚持交通安全从娃娃掀起,开展“培养万名小交警”活动。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手机短信、漫画、动漫等,进行一些时尚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更好的寓教于乐。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定期精选一些本地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制成宣传资料,配图片,配说明,以案说法。本地的案例更真实可信,有较强的说服力,而且案例的当事人都是很好的现身说法人员,他们的遭遇和经历,能够让群众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受到的震撼性也比较大,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 (三)加大交通安全宣传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宣传教育工作不仅要熟悉掌握道路交通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而且要精通交警部门的各项业务。只有这样,在工作中才能有的放矢,运用自如。因此,要从宣传民警的素质上狠下功夫。着力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民警的综合素质,围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不断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通过正规培训和在职培训等多种方法达到预期目标。加强对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比较完善的教育培训机制,自上而下加强对宣传工作人员的专门培训,在宣传设备的配备上尽量作到统一配备,统一培训、统一使用,增强宣传设备和资料的共享性,增强宣传工作人员的技能和业务素质,提高宣传工作水平。 (四)改进现有的交通安全宣传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交通安全意识的潜移默化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要要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必须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普及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融入到日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渗透到交通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日常业务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两不误。针对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对象涉及许多方面,包含不同阶层的实际情况,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也应随时间、地点和各个时期的工作重心以及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而有所侧重。要增强宣传工作的服务内容,是广大人民群众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如在节假日及时提醒群众出行安全,在恶劣天气时,提醒安全出行的注意事项,加强交通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等等。 (五)加强各部门单位联动,形成宣传社会化网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力量,营造社会宣传氛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建议各级党委宣传主管部门,在当地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免费提供给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与气象、电信部门的合作,加强对恶劣天气、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告知工作等等。 (六)加大宣传警力的培养力度,全警全宣传。制定详细的宣传业务培训计划,抽调各乡镇中队业务骨干,定期参加大队培训,从摄像、摄影、新闻写作、宣传教育各方面进行系统学习。并要求每一名参训民警负责对本单位民警的培训工作,做到单兵教练、人人会做,做到每一名交通民警既是管理者,又是宣传者,真正将交通安全宣传融入到日常的交管工作中去,彻底改变宣传警力不足的被动局面,从而形成强大的“全警全宣传”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 (七)转变方式,寻求合作,加强宣传经费保障。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前提条件之一是确保安全宣传工作的经费。不仅在公安交警部门经费的整体“蛋糕”中,要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经费的份量,而且要争取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才能使宣传教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另辟蹊径”,要转变原有“计划经济”式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法,引入市场营销中前期调研的理念,调研最需要交通安全知识的交通参与群体和缺乏的交通安全知识,着力解决宣传对象和宣传内容的问题。宣传活动前期的“市场调研”必将成为决定交通安全宣传方向和宣传重点的关键,更是计划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经济成本的重要依据,利用一定的行政资源尽可能取得最大的社会收益是以市场营销理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最根本的原因,此外也可采取积极动员各厂矿企业、企事业单位采取冠名等方式吸引尽可能多的社会资源和力量投入到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来。通过以上措施使宣传对象范围的进一步明确,宣传方向更加清楚,从而能更好地实现小投入、高效率的宣传。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公安交管部门根据新时期、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将新思想、新方式引入到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中来,全方位、多层次地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的传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把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努力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增强其法制观念,使广大的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促进全社会交通秩序和谐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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